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與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公告,要求會員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兌換以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此次三大協會之所以聯合公布“封殺”信息,主要原因在于依托于區塊鏈的虛擬貨幣,大多缺乏錨定真實價值,價格極易暴漲暴跌,而與之伴生的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近年來亦快速攀升。虛擬貨幣領域的投資,雖然給極少數人帶來巨大財富效應,但涉嫌與現有法規和政策背離,對眾多普通投資者而言,更是潛藏著巨大的風險。
具體而言,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等相關交易活動,與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政策相背離。另外,近年來一些機構推出包括虛擬代幣直接發行、期貨、杠桿合約或證券化代幣買賣等業務,特別是有的境外商業機構向境內投資者發布無差別的誘導性廣告,誘導普通投資者參與風險極高的高倍數合約交易,極端情況下造成一些投資人傾家蕩產,影響極其惡劣。
聲音 | 中央財大鄧建鵬:挖礦有效利用本可能被浪費的能源 因此有益于當地經濟增長:據證券日報消息,日前,國家發改委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列為淘汰類產業。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區塊鏈法律監管資深研究專家鄧建鵬表示,國家計劃淘汰類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按照此意見稿,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一項未列明淘汰計劃或淘汰期限,若將來生效,應屬國家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條目。” 針對“挖礦”是否應直接被淘汰,鄧建鵬表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挖礦”活動,由于存在潛在風險,應及時淘汰,并嚴厲打擊“礦場主”的違法行為。此種“礦場”根據法律本來就應取締,無可厚非。 鄧建鵬稱,對于確屬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挖礦”活動,則應及時淘汰。但對于“礦場”分布在國內電力資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如水電、風電等)豐富但幾乎無法輸出的貧困地區,此活動有效利用本可能被浪費的能源,因此有益于當地經濟增長。[2019/4/12]
根據現有法規與政策,這些業務未得到金融監管部門審核和批準,可能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特別是2020年下半年以來,國際上一些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風起云涌,帶動國內一些完全缺乏風險識別能力與風險承受能力的普通投資者跑步進場,給投資者的財產安全、經濟金融的正常秩序帶來了很大風險,這是此次三大協會公布“封殺”信息的重要背景。
聲音 | 鄧建鵬:三五年后經濟體量大國將以謹慎開放的姿態對待ICO:12月25日消息,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近日發文認為,區塊鏈相關的金融安全風險主要有:1、交易所數據造假的風險;2、交易所給普通投資者帶來所杠桿交易風險;3、市場操縱的風險;4、內幕交易的風險;5、網絡安全的風險。他還認為,經濟體量大國人口眾多,監管機構受維穩壓力等因素要求,針對區塊鏈金融相關領域采取一刀切式的禁令政策,但公有鏈是區塊鏈產業長足發展的主流,政府監管與鼓勵的兩難。不過,隨著國際監管趨勢逐漸明朗,三至五年后,此種經濟體量大國不得不正式將區塊鏈納入長效監管機制中,以謹慎開放的資態對待諸如虛擬貨幣交易所或ICO等。[2018/12/25]
此次公告強調,虛擬貨幣價格極易被個人或機構操縱。根據筆者的研究與觀察,這道出了虛擬貨幣市場炒作的特質。現實中,特別是近半年來,有境外高科技行業著名人士在網絡上不斷“喊單”(發布自己交易訂單情況),直接推動了某虛擬貨幣價格短期內暴漲,同時此人又針對另一種虛擬貨幣發布批評意見,直接導致該虛擬貨幣價格短期內“砸盤”。此外,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經營失敗、投機炒作等多重風險,這對于在高風險領域缺乏豐富投資經驗的普通人而言,貿然介入虛擬貨幣炒作,很容易損失慘重。
聲音 | 中央財經大學鄧建鵬:防范區塊鏈領域違法風險任重道遠: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在《中國農村金融》2018年第20期中刊文提到,市場上一些機構或個人對國家在短期內放開虛擬貨幣交易所或者ICO持樂觀態度,并通過各種隱藏方式借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區塊鏈非法集資領域相關違法活動有如下幾種“面紗”:一,區塊鏈融資項目“出海轉內銷”;二,項目發起人隱含集資詐騙的動機;三,為違法ICO穿上合法外衣。[2018/11/2]
另外,從我國近年的司法實踐看,一些地方法院拒絕受理虛擬貨幣交易相關合同糾紛,雖然法院此舉在法理上尚待商榷,但結果則使不少當事人不得不自行承擔相關損失。因此,遵循金融監管部門的政策方向,三大協會及時發布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投資者要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正當使用個人銀行賬戶,具有重要意義。
聲音 | 鄧建鵬:ICO已淪為騙子非法集資手段:據暨南學報消息,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發表文章稱,從區塊鏈專業人士調研,當前高達90%以上的ICO項目涉嫌欺詐,少部分項目雖與欺詐無關,卻因早期融資失敗而轉向ICO。這兩種類型的項目,風險均非常高。因此,ICO已經由助力區塊鏈初創企業融資的高效工具,化身為大量騙子非法集資的手段。[2018/9/16]
不過,三大協會本質上屬于金融領域的行業自律組織,其發布的告示僅限于約束本協會內部的會員單位,一旦涉及非會員單位,要求其停止提供相關服務并非易事。再者,協會并非監管部門,并無執法權限,對違背服務約定的會員單位缺乏有效的威懾力。此外,虛擬貨幣炒作天然具有全球性、準匿名性等特征,這對單一國家的嚴監管政策提出了挑戰。
因此,要在該領域穩步推進監管,防范虛擬貨幣過度炒作帶來的風險,需要依據法治精神,多方共治,才能取得預期效果。首先,應繼續推動虛擬貨幣監管領域的“良法善治”。所謂“良法”,是指本領域的法規與政策要有助于推動區塊鏈領域的技術創新,與黨中央近年著力鼓勵區塊鏈核心技術研發的政策精神保持一致。對于區塊鏈研究所衍生的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建議推動“監管沙盒”(劃定一個范圍,對在“盒子”里的企業,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措施,同時杜絕將問題擴散到“盒子”外面),以新型監管方式鼓勵區塊鏈技術的研發,同時將相關風險置于可控可防的范圍內。
其次,我國民法典規定“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據此,建議相關立法機構及時明確虛擬財產的法律性質,為法院審理相關案件提供有效制度供給與法規指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再次,金融監管部門對一些機構明顯的違法違規行為,比如誘異性廣告等,要進行嚴格執法,并與行業協會繼續推動虛擬貨幣炒作的風險提示與風險防范宣傳工作。
最后,建議中國金融監管部門推動國際多方協同,以防范境外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向國內蔓延。
作者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最近,比特幣從高點發生巨大的回撤,創下了10年來的最大單月跌幅(-37.9%),大多數市場參與者對加密貨幣市場未來的走勢感到十分焦慮和恐慌.
1900/1/1 0:00:001.金色觀察 | ETH價格上漲11%后 DeFi代幣市場回暖加密市場經歷過周末行情低迷后,有所回暖,ETH價格則有較大幅度的上漲。在過去24小時內ETH價格上漲了11%,達到2640美元高點.
1900/1/1 0:00:00感謝Felix Lange, Martin Swende, Marius van der Wijden 和 Mark Tyneway的反饋和校對.
1900/1/1 0:00:00根據區塊鏈分析公司 Chainalysis 的一份報告,美國的比特幣投資者在2020年實現了41億美元的比特幣收益.
1900/1/1 0:00:00DeFi 領域之所以能煥發如此強勁的生命力和創新力,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們可以在以太坊上編寫靈活的智能合約,并創建具有可組合性的貨幣積木.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報道,6月8日下午,波卡創始人Gavin Wood在官方博客發文公布了Kusama平行鏈拍賣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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