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公眾號肖颯lawyer,作者:肖颯。
面對可能即將到來的監管風暴,一些游走在刑法邊緣的虛擬貨幣從業機構開始打起了把相關業務轉移到海外的主意,認為只要業務遠離中國大陸,主要人員有一張外國綠卡,就一定可以躲開中國法律的監管,甚至認為即使自己涉嫌犯罪,中國刑法也不過是“鞭長莫及”。
確實,區塊鏈糾紛、犯罪由于其隱藏性、突發性、跨區域性等特點,不論是對我國傳統的民事管轄,還是刑事管轄都提出了挑戰。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從業機構把業務轉移到海外就可高枕無憂,特別是在相關業務涉嫌犯罪的情況下。
印度ICICI銀行要求客戶匯往海外資金不能用于投資加密貨幣:許多加密貨幣交易商被當地銀行拒之門外,現在被限制從海外市場購買虛擬貨幣。印度工業信貸投資銀行(ICICI)要求那些將資金匯往海外投資的客戶發布聲明,稱這些資金將不會用于購買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為此,該行調整了其“零售匯出申請表”。(印度經濟時報)[2021/7/9 0:40:18]
一、四大管轄原則
管轄是一國主權的象征,其一開始就向著盡可能周延、進取的方向進行設計。我國刑法在第6條至第9條規定了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管轄和普遍管轄四個原則。
聲音 | 人民日報海外版:區塊鏈等新興技術正在蓬勃興起并逐漸運用到生產生活中:12月10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文《科技打假 公平競爭》。文章表示,高新科技,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辨別真偽。當下,人工智能方興未艾,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新興技術正在蓬勃興起并逐漸運用到人們的生產生活中。[2019/12/10]
屬地管轄考察“犯罪地”,只要犯罪地在我國的,我國司法機關即可管轄。
屬人管轄考察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只要犯罪嫌疑人是中國公民的,即使是在域外犯罪也應受管轄。
OFBANK(社群鏈)閃電收購海外交易平臺 即將上線“無幣區塊鏈”資產交易:OFBANK(社群鏈)已閃電收購一家海外交易平臺,并通過公鏈智能合約功能,即將推出“無幣區塊鏈”資產交易,力圖下沉傳統互聯網,探索區塊鏈技術和應用落地的模式創新。[2018/4/6]
保護管轄考察域外犯罪對我國法益的影響,犯罪嫌疑人在域外對我國或我國公民犯罪,應判處三年以上徒刑,且在犯罪地也構成犯罪的,我國刑法也可管轄。
普遍管轄則是各國攜手打擊一些有具有共識的國際犯罪,即針對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即使犯罪過程本身與中國八竿子打不著,中國司法機關仍可管轄。
韓國信用卡公司停止與海外加密貨幣交易所的交易:據韓國媒體報道,韓國信貸金融協會稱,目前已有20家主流加密貨幣交易所被屏蔽,但這個數字預計還會增加。該協會稱,八家韓國信用卡公司正在暫停信用卡交易,讓用戶不能用國內的信用卡卡在海外購買虛擬貨幣。[2018/1/23]
二、屬地管轄:避不開的緊箍咒
那么,如果機構在任何虛擬貨幣業務都合法的地方開展業務,且實控人本人也拿著外國身份,是不是就一定能跳出中國刑法的管轄呢?事實也并非如此,如果相關業務觸及我國刑法,則憑借“犯罪地”的擴大解釋,我國刑法也可依據屬地管轄對其規制。
什么是“犯罪地”?根據《刑法》第6條和《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地和犯罪結果地。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區塊鏈、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往往是通過計算機網絡來展開的。我國《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條第2款針對主要利用計算機網絡實施的犯罪,將“犯罪地”的概念作了擴大解釋,包括用于實施犯罪行為的網絡服務使用的服務器所在地,網絡服務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網絡系統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過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網絡系統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時所在地和被害人財產遭受損失地等。可見,即使從業機構主體、業務轉移到在外國,但只要其市場主體有中國人,且中國人的財產遭受損失,則我國就可以是“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網絡系統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時所在地”或“被害人財產遭受損失地”等,我國司法機關仍可對從業機構的犯罪行為進行管轄。
舉個類似的例子,如果一個外國人在一個賭博合法的國家開設線下賭場,那即使有我國公民過去游玩,我國刑法也無法憑借屬地管轄原則或保護管轄原則進行管轄。但是,如果他開設的是一家線上賭場,且受眾有中國公民,則依托互聯網的觸角,我國境內的相關地點也可以成為“犯罪地”,我國刑法就可直接依據屬地管轄原則來進行規制。當然,具體如何將其歸案,還要考慮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具體情況,是否真能對其定罪處罰,又要考慮嫌疑人是否明知受眾有中國公民等情況,本文不作展開。
三、“幸福的煩惱”
事實上,包括區塊鏈業務犯罪在內,針對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的相關犯罪,我國刑事管轄的“連結點”并非太少,而是“太多”,特別是涉及非法集資類的涉眾案件,往往會出現一大片的“被害人被侵害時所在地”、“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網絡系統所在地”或“被害人財產遭受損失地”,這在實踐中就容易出現要么爭相管轄,各地司法機關都想管,要么互相推諉都不想管的管轄矛盾。
對此,我們認為,應當充分發揮“指定管轄”制度的作用,遇有管轄矛盾的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由上級司法機關進行溝通確定管轄。再或者確立某些地點的優先管轄地位,如“實際危害地”等,以提高司法效率,并公平公正地解決區塊鏈犯罪案件的管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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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于noahpinion,作者NoahSmith,經由密碼極客進行編譯。Marc幫助編寫了第一個被廣泛使用的圖形接口瀏覽器Mosaic,這使他成為互聯網的發明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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