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hainArgos法律總顧問PatrickTan,ChainArgos原文編譯:白澤研究院“代碼即法律”,雖然這句話已經在加密貨幣社區中廣為流傳,但它幾乎沒有與立法者、監管者相聯系。這就是監管加密行業的最大挑戰之一——立法者是在“紙”上制定法律,而區塊鏈是建立在代碼之上的。雖然立法者、監管機構可以制定大量立法,但很少可以編寫一行代碼。即使法律想要努力跟上Web3、加密貨幣技術進步的步伐,但立法者倉促地以零碎的方式進行監管,可能會導致意想不到的后果。正確的代碼不是法律
以新加坡的支付服務法為例,該法案不僅涵蓋加密貨幣,還涵蓋支付。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首次提出PSA時,它被加密貨幣社區譽為是一項具有前瞻性的立法,將有助于鞏固新加坡作為“全球數字資產中心”的地位。雖然PSA可能被大肆宣傳為新加坡的首次加密監管嘗試,但一些立法歷史表明,其在范圍、規模和雄心方面都非常有限。在首次代幣發行(ICO)泡沫破滅之后,新加坡的立法者沒有使用現有立法案例和執法行動來讓加密行業屈服,而是選擇了一種不同的方法——從頭開始。在PSA于2020年1月生效之前,支付服務提供商受《支付系統監督法》監管,而貨幣兌換商和匯款公司受《貨幣兌換和匯款業務法》監管。PSOA和MCRBA之間存在重疊,當時人們認為,由于加密貨幣的使用量在增加,因此需要以更有效的方式對其進行監管,尤其是加密貨幣也不完全符合現有的法律框架。因此,新加坡沒有試圖修改現有立法,而是重新開始,將一切都納入PSA這項新立法中。解讀《支付服務法》
聲音 | 瑞士央行官員:Libra必須受到像銀行一樣的監管:瑞士央行官員Schlegel表示,當像Libra這樣穩定幣功能像銀行一樣時,它們必須受到像銀行一樣的監管。(金十)[2019/10/29]
PSA的核心目的是做好兩件事,一個是簡化現有的兩項立法,即PSOA和MCRBA;另一個是創建一個“基于行為”的法律,以更好地應對加密支付的一切方面。乍一看,新加坡監管加密貨幣的方法看起來很有希望。一方面,MAS將根據PSA的制度擴大權力,以確保加密支付的創新不會破壞金融穩定。而另一方面,MAS將實施支付服務許可證制度,不僅涵蓋現有的支付服務提供商,也接受富有抱負的加密貨幣支付服務提供商。根據PSA,有七種關鍵支付服務需要獲得許可證:開戶服務;國內匯款服務;跨境匯款服務;商戶收購服務;電子貨幣支付服務;數字支付代幣服務;貨幣兌換服務。與加密行業相關的是第5條和第6條。支付服務許可證包括兩種:貨幣兌換許可證標準支付機構許可證隨著PSA以及許可證制度的實施,新加坡國內外的加密貨幣公司爭先恐后地申請許可證,急于在行業中證明自己的資質和合規形象。
到底是誰的許可證?
不幸的是,對于打算申請許可證的加密貨幣公司來說,申請要求非常多,而且它們大多缺乏金融服務經驗。例如,PSA支付服務中的“電子貨幣支付服務”允許用戶使用電子貨幣向商家付款或將電子貨幣轉移給另一個人,但這卻涵蓋了從穩定幣到預付費數字錢包的一切內容。而“數字支付代幣服務”僅涉及買賣數字支付代幣,或提供允許人們交換DPT的平臺,在這里DPT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加密貨幣。當然,主要問題是加密貨幣公司在費盡周折申請到支付服務許可證之后,卻無法運營“電子貨幣支付服務”和“數字支付代幣服務”的所有附屬活動。在新加坡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平臺需要根據PSA申請許可證,但幾乎沒有提供有關如何運營交易平臺的指南,除了以下維持許可證的持續要求: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要求定期上報信息——例如轉賬量網絡安全商業行為——包括保護客戶資金、交易記錄、收據簽發等。披露和溝通——向客戶準確說明其許可證和經營范圍年審例如,如果一家總部位于新加坡的公司想要在新加坡提供加密貨幣借貸服務,具體將如何監管?根據PSA,“數字支付代幣服務”的定義是指:(a)任何數字支付代幣交易服務;(b)促進數字支付代幣交換的任何服務;根據上述定義,我們可以推測,加密貨幣借貸屬于“交易”,屬于“數字支付代幣服務”。然而,PSA及其附屬法規均未規定此類“交易”應如何進行。你能借多少,能貸多少?你應該借給誰,你可以向誰借?你可以向誰借出多少“客戶資產”?PSA沒有要求總部位于新加坡的加密貨幣公司將客戶的加密貨幣與他們自己的加密貨幣分開,或維持資本儲備以防部分貸款出現問題,有的只是它們有義務“保護”客戶資金。PSA也沒有要求它們保持足夠的儲備金以滿足《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的風險管理措施。因此,PSA無法涵蓋所有的加密貨幣應用場景也就不足為奇了——它從來沒有被設計過,也不清楚它的初衷是什么。給我一個許可證,我能讓它變成兩個
聲音 | BIS研究主管:加密貨幣應該被當做股票和債券進行監管:據btcmanager援引彭博社的報道,今日在瑞士巴塞爾舉辦的BIS年度大會上,BIS經濟顧問兼研究主管Hyung Song Shin表示,許多加密貨幣應該被認定為和股票和債券一樣,如果人們為獲得經濟利益而購買加密貨幣,那么可以說它們應該被視為一種證券,并且與提供給投資者的其他證券一樣,應受到同樣嚴格的文件要求和監管。[2018/6/27]
由于PSA提供許可證制度,因此擁有許可證的加密貨幣公司幾乎可以立即從加密友好國家的監管機構獲得類似的批準。新加坡加密托管公司Hodlnaut根據PSA獲得了許可證,該公司提供令人瞠目結舌的加密貨幣存款收益率。2022年8月8日,即新加坡國慶日的前一天,Hodlnaut宣布以“近期市場狀況”為由凍結所有客戶提款,令客戶震驚。實際上,Hodlnaut于2022年3月獲得了“原則上”的PSA許可證,并于同年4月開始運營,接觸了最終會崩盤的算法穩定幣UST。在獲得PSA許可證后,渴望收益的儲戶們蜂擁而至。Hodlnaut提供了14%的180天定期存款年化回報率,它實際上是將UST部署到Terra的Anchor協議上,該協議承諾近20%的存款收益率,Hodlnaut從中賺取約6%。當UST最終失去與美元的掛鉤并且其姊妹代幣LUNA變得幾乎一文不值時,成千上萬被14%的年化回報率所吸引的Hodlnaut客戶,很快發現他們無法再從該平臺取款,因為他們的資產已經隨著Terra的消亡而消失。像Hodlnaut這樣的公司實際上并不擁有傳統意義上的“資產”——因為它們有負債。當你將錢存入銀行時,這不是銀行的資產,它代表你向銀行提供的無抵押貸款和銀行的負債。銀行需要維持資本充足率——銀行本身的資產相對于其風險加權資產和流動負債的比率。雖然像Hodlnaut這樣的公司以他們管理的資產而吹噓,但這些“資產”實際上是公司欠客戶的無抵押貸款。但由于這些“資產”是加密貨幣,它們不在《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的支持下,而是在PSA的支持下,PSA沒有要求受許可的加密貨幣公司保持足夠的儲備金。因此,許可證特別不適合涵蓋類似于Hodlnaut的案例。如果它像銀行一樣運作,就像銀行一樣監管它
美國政府官員暗示政府正在考慮對一些加密貨幣的匿名性進行監管:在一次圓桌討論中,三名美國政府官員表達了他們對未來監管加密貨幣的看法。司法部助理總檢察長Sujit Raman暗示政府正在考慮對一些加密貨幣的匿名性進行監管。他說,“我們主要擔心的一個問題是,我們不知道誰可以訪問這些虛擬貨幣,誰在使用這些加密貨幣。對加密資產資助恐怖主義和洗錢的擔憂加劇了司法部門推動交易平臺和其他機構收集關于誰買賣貨幣的信息,就像銀行對待股票和債券一樣。”[2018/5/17]
“如果它看起來像鴨子,走路像鴨子,叫聲也像鴨子,那么它很可能就是鴨子。”盡管像Hodlnaut這樣的公司不是銀行,但它們的行為就好像是銀行,而且應該受到像銀行一樣受到監管——結合使用PSA、《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相反,PSA為像Hodlnaut這樣的公司提供了合法性和監管批準的外衣,就好像它們在按照與《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監管的公司相同的標準運營,但卻沒有讓它們對風險負責。那么,新加坡如此匆忙地拼湊PSA是錯誤的嗎?
“是”,也“不是”。PSA代表了一項來自世界主要金融中心之一的新加坡的進步立法,并由立志建設未來的立法者縫合在一起。雖然新加坡經常與紐約、倫敦、蘇黎世和中國香港相提并論,但缺乏與這些城市相同的地理優勢,所以新加坡只能盡力保持其作為金融中心的優勢。這解釋了為什么在2018年,新加坡開始著手監管許多其他國家監管機構認為“不可監管”的加密貨幣。因為新加坡沒有像紐約那樣的廣闊腹地,也沒有香港和倫敦的戰略位置,所以它必須利用速度和敏捷性。不幸的是,任何新技術的立法,尤其是加密貨幣,都需要一種既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的方法。也許立法者可以依靠希波克拉底誓言作為指導——primumnonnocere——首先,不要傷害。雖然從表面上看,倉促監管并沒有害處,但可以說,在沒有必要的基礎設施來支持這種監管框架的情況下創建許可證制度確實有害。首先不要傷害
穆迪評巴基斯坦對數字貨幣的禁令:由于缺乏國際監管共識 禁令可有效規避金融風險:美國信用評級機構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周一表示,巴基斯坦央行對銀行提供虛擬貨幣服務的最新禁令是積極的,該行動與全球其他監管機構的行動一致。它保護了巴基斯坦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實體,避免其受到虛擬貨幣沖擊。巴基斯坦的銀行在虛擬貨幣領域普遍不活躍,目前尚無與虛擬貨幣監管相關的國際共識。此外,穆迪表示,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政府間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將把巴基斯坦列入今年6月反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措施不足的國家名單。據悉,巴基斯坦政府正為此采取行動。
SBP并不反對區塊鏈技術,并已采取措施提高監管能力以允許未來采用新技術。穆迪補充稱:巴基斯坦當局歡迎金融科技公司進入市場,尤其是在支付系統領域,這是巴基斯坦金融包容性戰略的一部分,目的是讓更多的人進入正規金融領域。
本月初,巴基斯坦國家銀行(SBP)禁止銀行、支付系統運營商和服務提供商交易虛擬貨幣,或幫助客戶進行交易。SBP未向個人或實體提供任何授權或許可以從事虛擬貨幣的任何活動(發行、銷售、購買、交易或投資)。[2018/4/17]
與其嘗試將加密貨幣嵌套入PSA,不如從一開始就不頒發許可證。新加坡本可以利用監管機構掌握的所有現有工具來監管加密行業——結合PSA、《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同時滿足與Hodlnaut類似的情況和現有法律不適用的情況。根據與新加坡相關的加密貨幣公司的高調破產的數量,外部人士可能會很快判斷新加坡監管加密貨幣的早期試驗已經失敗。但他們觀察還不夠全面。加密貨幣還不是全球金融體系的一部分,也不清楚它們是否會成為其中的一部分。通過創造加密貨幣立法和保護魯莽的投資者免受不必要的風險敞口,可以說,新加坡立法者至少承諾了“不傷害”。雖然去年許多備受矚目的加密貨幣公司破產都與新加坡有關,但我們無法直言該國立法者是它們失敗的直接原因。聲名狼藉的加密對沖基金三箭資本可能在新加坡設有辦事處,但其基金和批準投資的投資經理在英屬維爾京群島。Terra-Luna的TerraformLabs可能在新加坡設有辦事處并注冊成立,但它不受MAS監管,其創始人和主要員工也不來自新加坡。即使新加坡的投資者哀嘆這個城市國家的主權財富基金對FTX的投資如何給加密貨幣交易平臺帶來了“可投資”和“可靠性”的光環,但該交易平臺及其管理人員都不受MAS監管,而且該公司也不是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相反,無論管轄范圍如何,加密貨幣投資者和交易者都需要認識到,確保資產安全的責任最終應該落實到個人身上。監管、許可和官方背書幾乎無法保證資金的安全性——要向前發展,單靠法律和監管只是“紙上談兵”,應該與加密貨幣背后的區塊鏈技術相結合。不再是紙老虎
韓國政府官員鄭基俊逝世 疑似因為韓國加密貨幣監管工作壓力大:近日,韓國政府發言人稱,指導韓國加密貨幣監管的52歲官員鄭基俊(Jung Ki-joon)于18日被發現死于家中,疑似死因是心臟病發作,而這位官員近期致力于解決加密貨幣投機問題,背負著沉重的工作壓力。政府發言人稱,52歲的鄭基俊是韓國政府政策協調辦公室主導經濟政策制定的主管,近期主要工作方向是制定壓制加密貨幣投機和非法活動的相關立法。[2018/2/22]
使新加坡加密監管再次生效的一種可能方法是要求加密貨幣公司為客戶切實實施保障措施。例如,PSA下的被許可公司,無論是原則上還是其他方面,都需要向監管機構申報由自己管理的所有公共錢包地址。即使被許可公司不愿意公開其公共錢包地址,頒發許可證的機構當然應該有權強制監督。然后,監管機構可以雇傭第三方公司或審計員負責驗證這些錢包中的資產是否足以滿足客戶提款的需要,這種監控可以實時進行,而不是定期進行,也不是在出了問題之后。區塊鏈固有的透明度本身就可以成為一種“監督工具”。鑒于金融機構在一個更加結構化的環境中運作,想要適當監管加密貨幣,監管機構也需要使用加密行業所依賴的基礎設施來進行充分的監管。這包括實時加密貨幣監控、非保密檢查和錢包識別——目前,這樣的能力已經存在,只是,積極的監管和舉報留給了社區。這不可能是加密行業和Web3前進的方向。去年11月,英國《金融時報》表示,鑒于新加坡最近遭遇挫折,并本能地對所有與加密貨幣相關的事情做出下意識的反應,香港有能力從新加坡手中奪取“加密貨幣中心”的桂冠——但這種觀點有點為時過早。
雖然新加坡經常被譽為“成功創業國家”的典范,但嘗試的過程并非沒有遇到過錯誤,PSA可能也不例外。雖然是權宜之計,但PSA及其實施需要發展,但可能比新加坡監管機構和立法者已經習慣的速度更快。新加坡推出PSA的速度是一個不小的壯舉,但該國的立法者并沒有因滿足榮譽而止步不前。我想,他們可以做更多的工作,使PSA更加完整,超過目前任何一個國家的加密監管進度。如果發放許可證的理由是為利益相關者提供一個安全的框架,那么可以說,PSA進展得太快了,步子邁的大容易閃到腰。如果沒有足夠的基礎設施來支持許可證制度,包括使用技術工具來監督被許可公司,那么PSA就有可能成為一個營銷工具,為被許可加密貨幣公司披上一層可信的外衣,即使它們只是暗地里“加密”。風險提示:根據央行等部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本文內容僅用于信息分享,不對任何經營與投資行為進行推廣與背書,請讀者嚴格遵守所在地區法律法規,不參與任何非法金融行為。
Odaily星球日報譯者|Moni 如果詢問近期有哪些最受加密社區關注的NFT項目,保時捷“PORSCHΞ911”絕對是其中之一.
1900/1/1 0:00:00今天有人問我:“你怎么有時間看這么多書?”以下是我的回答。我認為時間管理最重要的是學會說“不”。你不做的事情比你做的事情更重要。我不在會議上做噓寒問暖,自我介紹這類事情.
1900/1/1 0:00:00SSV.NetworkDAO在近日啟動5000萬美元的生態系統基金,以致力于支持基于分布式驗證器技術的應用程序的開發.
1900/1/1 0:00:00原文作者:ThorHartvigsen原文編譯:白澤研究院誰秘密地持有你感興趣的協議的大部分代幣?他們以什么價格投資/買入?DeFi研究員ThorHartvigsen根據自創的數據庫.
1900/1/1 0:00:00原文作者:Twitter@EvieEvieXia原文編輯:Twitter@binary_dao 研究導讀: 中本聰在2009年創造比特幣的時候,就有了關于支付通道的想法.
1900/1/1 0:00:00題圖:LoganCraig比特幣NFT的崛起,是NFT生態目前最大的故事之一。然而,這一早期場景可能相當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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