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最新司法解釋是關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及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的細化和解釋,其中第二條第款明確規定了虛擬幣交易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監管靴子的落地并不意外。”融孚律師事務所律師潘婷向《區塊鏈日報》記者表示,其實自從《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發布后,有關虛擬幣相關交易的司法解釋就已經在預料之中。新司法解釋施行后,哪些行為可為哪些不可為,以及施行過程中的難點等問題,《區塊鏈日報》記者采訪了多位專業律師。ICO、IEO、IGO各種行為都是違法的
國家發改委:擬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納入淘汰產業:金色財經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就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公開征求意見。為盡快推動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有關工作部署落地落實,建議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條目以增補形式列入現行《目錄(2019年本)》,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的決定》形式發布。
經征求發改委運行局意見,根據發改運行〔2021〕1283號文件要求,條目名稱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目錄》淘汰類,文件施行之日起立即淘汰。
9月3日,經國務院同意,發改委會同中央宣傳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相關文件均提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為《目錄》增補提供了政策依據。
《目錄》增補的主要考慮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北京青年報)[2021/10/21 20:44:54]
潘婷律師表示,此次司法解釋的規定首當其沖的是ICO。此類行為是《最新司法解釋》重點關注對象,包括ICO的各種變身形式,IEO也好、IGO也罷,不管名稱怎么變,本質都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潘婷進一步解釋稱,《最新司法解釋》實施前,ico的立案一直是個難題。如果項目方是用法幣募資的,那么在機關立案通常是相對簡單的。但是,如果項目方是用虛擬幣募資的,如ETH、USDT等,那么立案堪比取經,非要過個九九八十一難。但是《最新司法解釋》實施后,相信立案難情況將逐漸改變。潘婷律師指出,Gamefi的項目方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雖然鏈游的形式很新穎,但是iGO的本質仍然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接著就是理財。如鎖倉理財、質押理財、Lunchpad等,基本都在最新司法解釋的管轄范圍內。”潘婷表示。“非法集資新司法解釋將實施,以網絡借貸、投資入股、虛擬幣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將作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的認定條件,是補齊監管和法律短板,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新要求,也是對司法新實踐和犯罪新形式的新總結。”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亞接受《區塊鏈日報》采訪時說。李亞律師表示,涉及到了虛擬幣交易的行為,無論是場外的OTC交易、幣幣交易、DeFi、Gamefi以及空投行為等,不能僅從商業模式上來判斷一種行為的法律性質,需要揭開面紗去看這種事物的本質。李亞進一步解釋稱,只要是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四個特征要件,即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等,且不符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適用條件的,都可能會涉及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此前的發幣項目方是否安全?
央行營管部、北京金管局發布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風險提示:官方消息,中國央行營管部和北京金管局今日發布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風險提示。官方表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決策部署,防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近期,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懷柔區政府相關部門,對涉嫌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軟件服務的北京取道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予以清理整頓,責令該公司注銷,官方網站已停用。
在此,我們鄭重警告轄內相關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轄內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相關服務。
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應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不盲目跟風虛擬貨幣相關投機行為,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要珍惜個人銀行賬戶,不用于虛擬貨幣賬戶充值和提現、購買和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以及劃轉相關交易資金等活動,防止違法使用和個人信息泄露。及時舉報虛擬貨幣交易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機關報案。[2021/7/6 0:31:11]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此前的發幣項目方,最新的司法解釋是否有追溯力也是幣圈關注的一個焦點。“如果說是原來的項目持續到現在,那這種違法或者說犯罪行為屬于持續性的狀態,那肯定適用于現在新的司法解釋。”李亞表示。李亞解釋稱,我國刑法溯及力是“從舊兼從輕”原則,即“有利于被告人”的準則。同樣,對于新的司法解釋實施前發生的行為,行為時已有相關司法解釋,依照行為時的司法解釋辦理;但適用新的司法解釋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適用新的司法解釋。NFT平臺會受影響嗎?
國際反洗錢組織:在10月完成對虛擬貨幣和虛擬資產運營商的指導方針的修訂:國際反洗錢組織(FATF)宣布,已決定在 10 月完成對虛擬貨幣和虛擬資產運營商的指導方針的修訂。FATF 在 2 月份的股東大會上宣布,他們已經討論了對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運營商的定義、報告和注冊相關事項、人際交易風險等相關規則的修訂。(韓聯社)[2021/6/29 0:13:41]
2021年被稱為NFT元年,國內的很多互聯網公司推出自己的數字藏品平臺,那么NFT平臺會受到《最新司法解釋》影響嗎?潘婷律師表示,常規的NFT平臺及交易并不在《最新司法解釋》與《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規制范圍內。潘婷指出“常規”的NFT平臺及交易,如果項目方或平臺有利用發行大量NFT對不特定對象進行募資或者價格操縱等擾亂金融市場的行為,依然涉及刑事犯罪。不過,潘婷也表示,像阿里的鯨探、騰訊的幻核等數字藏品平臺沒有二級市場交易,用的也是私鏈,買賣都用人民幣,它們的法律風險很小。定罪的難點
美知名投資人:印度對待虛擬貨幣的態度有誤,或將導致大量人才流失:美國著名投資人,比特幣堅信者Tim Draper近日接受采訪時談到印度的虛擬貨幣禁令:印度對于虛擬貨幣及區塊鏈的態度是不正確的,后果可能導致大量專業人才的流失。Tim還表示,如果自己有機會同莫迪總理見面的話,一定會當面指出他所犯的大錯。[2018/4/8]
對于虛擬貨幣交易定性為非法吸收資金行為的難點。李亞律師認為主要有這三個方面:一是,虛擬貨幣交易犯罪往往和技術創新、金融創新密切相關,在界定罪與非罪時,需要對犯罪手段進行精準的法律認定。其次,虛擬貨幣交易犯罪會涉及到區塊鏈等相關技術問題,需要辦案人員對相關專業知識有一定了解。還有就是虛擬貨幣交易犯罪多是利用網絡、區塊鏈等技術工具,且涉及人員眾多,為辦案人員取證和固定證據造成了很多困難。
無價值的治理代幣。這就是大多數DeFi協議在2020年興起的原因。代幣持有者嚴格意義上只擁有治理權。沒有其他的用途。Uniswap和Compound等巨頭使用這種模式將其TVL增長到數十億美元.
1900/1/1 0:00:00律動注:本文為全球頂級交易機構CitadelSecurities11.5億美元融資背后故事系列第一部,獲得了紅杉資本和加密貨幣投資公司Paradigm投資后,Citadel一舉拿下千億估值.
1900/1/1 0:00:00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FastDaily。市場的火熱讓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投身其中,但當前的NFT生態系統存在幾個問題卻困擾了大多數人,如難以準確評估NFT項目的資產價格、缺乏NFT市場動態信息、無法通.
1900/1/1 0:00:00這是PAKA盤DAO系列的第二篇,上一篇我們對DAO的探討圍繞Token與治理展開,而本篇的探討將圍繞人和協作進行.
1900/1/1 0:00:00“2021年,FTX用幾次耀眼的體育營銷,讓Crypto真正走進了大眾的視野。”2020年12月,已經成立兩年的FTX舉行了一次全員電話會議,首席執行官SamBankman-Fried提出了一個.
1900/1/1 0:00:00NFT數據日報是由Odaily星球日報與NFT數據整合平臺NFTGO.io合作的一檔欄目,旨在向NFT愛好者與投資者展示近24小時的NFT市場整體規模、交易活躍度、子領域市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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