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愈演愈烈的“元宇宙熱”
當賽博朋克科幻小說《雪崩》(Snow Crash)在1992年發表之時,作者尼爾·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絕不會想到自己提出的“元宇宙”(Metaverse)概念竟然會在十九年后的資本市場中大放異彩。
2021年3月10日,作為“元宇宙”概念股,UGC沙盒游戲平臺Roblox(RBLX)以DPO(Direct Public Offering)的方式登陸紐交所,上市首日市值即破400億美元。同年4月,全球領先的3D引擎技術Epic Games完成10億美元融資,投后估值287億美元,公司宣布融資將主要用于公司發展及元宇宙相關的開發。8月,字節跳動以90億人民幣收購國內領先的VR設備廠商Pico,并斥資1億人民幣投資主打“元宇宙”概念的游戲公司代碼乾坤。10月,Facebook宣布將母公司更名為“Meta”,將未來運營重心轉向打造”“元宇宙”。2022年1月18日,微軟以687億美元現金收購動視暴雪, “元宇宙”概念在這場收購談判中被提及多達八次以上。根據Bloomberg預測,截至2024年,元宇宙的市場規模將達到8000億美元。根據PwC預測,截至2030年,元宇宙的市場規模將達到1.5萬億美元。
Meta(Facebook)、英偉達、字節跳動、騰訊等各大互聯網巨頭爭相布局元宇宙,加之Roblox、Epic Games、Pico等企業在一二級市場上的資本活動情況,并伴隨NFT、蘋果MR產品明年推出的預期等,共同推動“元宇宙”概念的持續走熱。
Matrixport研究主管:當前市場可以賣出比特幣看漲期權來購買以太坊看漲期權:金色財經報道,根據加密服務提供商Matrixport的說法,現在是進行相對價值交易的時候了。交易員現在可以購買以太坊看漲期權,并通過賣出比特幣看漲期權為其提供資金,利潤潛力相當大。Matrixport研究和策略主管Markus Thielen周二在給客戶的一份報告中表示,“這允許交易員以低波動率資產(比特幣)的價格購買高波動率資產(以太坊)。”
Matrixport的建議包括通過出售比特幣看漲期權來收取溢價,并為購買以太坊看漲期權提供資金。(CoinDesk)[2023/3/7 12:47:06]
(科技巨頭:依靠平臺優勢逐步打造自身元宇宙)
當前元宇宙的運行規則
?“元宇宙”的概念源于科幻小說《雪崩》,原作作者構建了一個虛擬世界,在這個虛擬世界中人們各自有一個現實世界的分身,可以按照自己設計的身份相互交往與生活。就像主角“Hiro”一樣,在現實生活中是一個披薩速遞員,在虛擬世界中卻是黑客和使用雙刀戰斗的高手。目前,尚未形成關于“元宇宙”概念的權威定義,而作為“元宇宙”概念上市第一股的Roblox明確提出了元宇宙定義的八大要素:身份(Identity)、朋友(Friends)、沉浸感(Immersive)、低延遲(Low friction)、多元化(Variety)、隨地(Anywhere)、經濟系統(Economy)和文明(Civility)。
Nexo聯合創始人:加密世界正在走向收購和整合,當前加密崩盤就像“1907年恐慌”:6月17日消息,加密借貸平臺Nexo聯合創始人AntoniTrenchev在接受彭博社采訪時表示,當前的加密貨幣崩盤就像是1907年的恐慌(20世紀的第一次全球金融危機)。“當時摩根大通被迫使用自有資金介入,然后召集所有有償付能力的人來解決問題,現在的情況與這些事件非常相似。”Trenchev表示,加密空間正在走向“收購和整合”,Nexo已與三家華爾街銀行接洽,這些銀行“正在尋求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與有償付能力的銀行來幫助改善整體情況”。(Decrypt)[2022/6/17 4:35:41]
當前,元宇宙的正常運行依賴六大基本技術的支撐,包括交互技術、區塊鏈技術、物聯網技術、人工智能技術、網絡及運算技術和電子游戲技術。其中,交互技術(Interactivity)為元宇宙用戶提供沉浸式虛擬現實體驗,NFT、DeFi、去中心化交易所、智能合約等區塊鏈技術(Blockchain)是元宇宙經濟體系平穩運行的支撐技術,物聯網技術(Internet of Things)保證元宇宙萬物的正常鏈接,人工智能技術(AI)為元宇宙大量的應用場景變化提供技術支撐,網絡及運算技術(Network)保證網絡正常運轉,電子游戲技術(Games)為元宇宙提供創作平臺、交互內容和社交場景并實現流量聚合。
比特幣當前全網未確認交易數量為3205筆:12月5日,據BTC.com數據顯示,目前比特幣全網未確認交易數量為3205筆,全網算力為163.91 EH/s,24小時交易速率為3.17交易/秒,目前全網難度為22.34 T,預測下次難度下調0.03%至22.34T,距離調整還剩7天5小時。[2021/12/5 12:51:38]
2021年5月18日,韓國政府發起了“元宇宙聯盟”(Metaverse Alliance) ,該聯盟目前已經包括 200 多家公司和機構,其目標是建立統一的國家級VR和AR 的增強現實平臺,清理虛擬環境的道德和法律規范。可見,在虛擬世界中開辟新大陸,首要的就是建立一整套與之相匹配的秩序和規則,并且這套規則需要能夠跟現有的法律規則互相銜接,同時也伴隨著對現有法律中不合理、不能與時俱進的規定的清理。
元宇宙面臨的法律問題
值得正視的是,當前我國元宇宙產業整體仍然處于萌芽階段,具有新興產業不成熟、不穩定的特征,存在系統性風險、隱私風險、知識產權、資本操縱、倫理制約及算力壓力等眾多潛在危機。元宇宙在未來能否健康發展,一方面取決于底層技術的研發與突破,另一方面需要借助政策、法律的引導與規范。單從法律監管層面來看,筆者建議應重點研究元宇宙的數據安全合規、知識產權保護和虛擬財產保護這三方面的法律問題,以期在未來從容應對“元宇宙”領域內虛實身份轉換的合規管理與風險防控。
當前加密貨幣總市值為2744.52億美元:金色財經數據顯示,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約為2744.52億美元。加密貨幣市場中占比排名第一的是比特幣,市值約合1783億美元,當前市值占比為64.96%;以太坊排名第二,市值約為271億美元,市值占比為9.87%;瑞波幣排名第三,總市值約為91億美元,市值占比為3.32%。[2020/5/31]
(元宇宙產業發展十大風險)
(一)? 數據安全合規問題
元宇宙作為一個超越現實的虛擬空間,以沉浸式體驗和實時在線作為衡量其技術發展的主要指標。這就意味著元宇宙需要對用戶的身份屬性、財產資源、行為路徑、生理反應、社會關系甚至是情感狀態和腦波模式等個人數據進行深層挖掘和實時同步。例如,個人的生理性數據、購物數據乃至肉眼不可見的脈搏、心跳和腦電波等都可能被元宇宙領域公司采集并應用于分析,他們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對個體進行數據監控,這比當前的自動化決策更加具有監控的意味。與此同時,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與存儲權相互分離,這就帶來了個人隱私泄露的風險。
個人隱私數據作為元宇宙持續運轉的底層資源不斷地更新和擴張,這些數據資源如何收集、儲存與管理?如何合理授權和合規使用?如何避免被盜取或濫用?如何防范元宇宙形態下基于數據的新型犯罪形式?
動態 | 當前比特幣全網未確認交易為210筆:BTC.com數據顯示,目前比特幣全網未確認交易數量為210筆,全網算力為91.65 EH/s,24小時交易速率為3.52交易/秒,目前全網難度為12.76 T,預測下次難度上調7.75%至13.75 T,距離調整還剩12天2小時。[2019/9/29]
當前,我國《數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任何組織、個人收集數據,應當采取合法、正當的方式,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數據。法律、行政法規對收集、使用數據的目的、范圍有規定的,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目的和范圍內收集、使用數據;第三十四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供數據處理相關服務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第三十六條規定,非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批準,境內的組織、個人不得向外國司法或者執法機構提供存儲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數據。無論是當下還是未來的元宇宙領域公司,都至少需遵守以上規定,合法合規存儲、利用數據。數據是元宇宙的基礎元素,除政府等傳統監管部門外,元宇宙內也必須存在相應的監管主體。
(二)? 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知識產權問題是數字空間中一直存在的“頑疾”,雖然區塊鏈技術為認證、確權、追責提供了技術可能性,但在元宇宙空間中大量的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戶生成內容)生成和跨虛實邊界的IP應用加劇了知識產權管理的復雜性和混淆性。
元宇宙作為一個集體共享空間,幾乎所有人都是這個空間的創作者,這就會衍生出大量的多人協作作品。這種協作關系存在一定的隨機性和不穩定性,對于這種協作產品需要建立明確的確權規則。此外,為提高用戶體驗感,元宇宙開發者一般會將現實世界的元素置入其設置的場景中,包括但不限于現實生活中的建筑、道路、物品等元素,這種跨越虛實邊界的改編往往可能引發著作權糾紛。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之規定,作品不僅包括文字作品,還包括美術、建筑作品,藝術作品以及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因而元宇宙開發者將現實世界中的作品引入虛擬世界以提高用戶體驗感的行為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
(三)? 虛擬財產保護問題
元宇宙的經濟活動中,包括NFT(Non-Fungible Tokens,非同質化貨幣)在內的虛擬財產不斷進行流通和交易。元宇宙與NFT作為前沿概念,國內外尚未出臺法律法規對其予以規制,但是國家對于虛擬財產的監管保護早已開始。
就虛擬財產的法律性質而言,立法上,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做出明文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與虛擬財產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實務中,不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關于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作出裁判。由此可以認為,數據與網絡虛擬財產屬于民事財產權利的保護客體范圍。
就虛擬財產的交易風險而言,在我國當前的法律體制下,比特幣(BTC)、以太坊(ETH)等虛擬貨幣屬于可以通過金錢作為對價進行轉讓、交易并產生收益的財產。其中NFT雖然也具有一定虛擬貨幣的性質,但其主要監管風險仍在于其炒作導致的市場秩序混亂。由于虛擬財產具有匿名性、交易快捷性等特點,存在較高的洗錢風險,我國現已建立一套趨于完善的反洗錢法律監管體系,包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等,為高速發展的虛擬財產交易市場加上一層保護衣。
瞭望:元宇宙運行的規制體系將不斷完善
近來,清華大學發布的《2020-2021元宇宙發展研究報告》中寫道,2020年是人類社會虛擬化的臨界點,為2021年成為元宇宙元年做了鋪墊。一方面疫情加速了社會虛擬化,在新冠疫情隔離政策下,全社會上網時長大幅增長,“宅經濟”快速發展。另一方面,線上生活由原先短時期的例外狀態成為常態,由現實世界的補充變成與現實世界的平行世界,人類現實生活開始大規模向虛擬世界遷移,人類成為現實與數字的“兩棲物種”。
筆者預計,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有關元宇宙的發展方向與可能性風險規避的研究會逐步呈現,其中最根本的問題體現在數字資產和數字身份的承載之上。例如,是否會出現一個叫做元宇宙產權局的組織?試想,如果將元宇宙作為未來互聯網發展的終極形態,那么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元宇宙運行規制體系迫在眉睫,這不僅要解決元宇宙中互聯互通帶來的資本擴張問題,還要應對元宇宙下新舊觀念、文明的沖突與融合問題。元宇宙到底是“風口”還是“風險口”目前不得而知,不過作為法律服務者應具備前瞻性思維,率先在法律風險防控層面為元宇宙做好體系建設!
參考資料:
1、中金公司:《“身臨其境”的互聯網發展新階段》
2、中信證券:《元宇宙深度報告:元宇宙的未來猜想和投資機遇》
3、中信建投證券:《FaceBook全面擁抱元宇宙,硬件與應用機遇來臨》
4、東吳證券:《2021年元宇宙行業研究報告:元宇宙,技術與應用變革掀開互聯網新篇章》
5、東吳證券:《元宇宙框架梳理之算法引擎》
6、復旦大學:《2021-2022元宇宙報告 化身與智造:元宇宙坐標解析》
7、清華大學新媒體研究中心:《2020-2021年元宇宙發展研究報告》
8、Bloomberg:Investing in the “Metaverse”
9、新華社:《半月談 | 元宇宙熱來襲,是風口還是風險口?》
本文作者 :丁 然? 簡筱斐(見習生)
Tags:元宇宙比特幣BLO以太坊元宇宙專業委員會2009年買100元比特幣VRBLOCKS價格以太坊價格今日行情走勢分析
盡管有著較高交易成本和不斷加劇的 L1 鏈的競爭,以太坊依舊不可爭議地維持著 NFT 領域的頭把交椅,為何如此?近年來,加密行業發生了很大變化。發生了很多事情,特別是像以太坊這樣的智能合約平臺.
1900/1/1 0:00:001.DeFi代幣總市值:1142.86億美元 DeFi總市值 數據來源:coingecko2.過去24小時去中心化交易所的交易量:46.
1900/1/1 0:00:002021年,加密市場發生了很多標志性的大事件:比特幣的主流接受度獲得突破性進展,特斯拉、MicroStrategy等上市公司相繼購入比特幣,全球首個比特幣現貨ETF在加拿大通過.
1900/1/1 0:00:00今天是比特幣創始塊誕生 13 周年,我反思了自己為何會投入如此多時間來開發這項精妙的貨幣技術。感謝中本聰將這份禮物贈予全世界,感謝比特幣社區讓比特幣運動的精神生生不息.
1900/1/1 0:00:00平日里我熱愛閱讀、寫作和數學,特別是數學。所以歸納了幾個數學常識,可能可以有助于你更好地理解NFT的世界(知識點為按復雜程度排序).
1900/1/1 0:00:00美國司法部周二早上發布公告稱,查獲了價值超過 36 億美元的據稱與2016年Bitfinex黑客攻擊有關的被盜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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