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周杰倫4月1日上了熱搜,有媒體報道,因為他持有的價值300多萬元人民幣的數字藏品BAYC #3738NFT被盜了。此事件讓NFT虛擬資產的安全性以及監管問題再次被公眾普遍關注。
《互聯網法律評論》特約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蘇宇給出的治理建議是,將NFT的“技術層”和“應用層”從法律上切割開來,針對NFT潛在的廣泛應用,建議實行分場景、分類型、動態調整的“敏捷治理”。他指出,NFT的發展必須充分汲取國內虛擬幣發展的前車之鑒,從一開始就追求與洗錢、賭博、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斷根”。
周杰倫社交賬號截屏
最高法、最高檢和部針對電信網絡詐騙刑事案件出臺的意見談及虛擬貨幣:6月22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部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中表示,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等經銷商被明確告知其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與其繼續交易,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銷售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等,并予以轉賬、套現、取現,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如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2021/6/22 23:57:07]
近年來,非同質通證(Non-Fungible Token,簡寫為NFT)逐漸引起國內外的密切關注,NFT市場迎來了“爆發之年”,“元宇宙”的活躍更使其“鮮花著錦、烈火烹油”。與此同時,NFT的風險也越來越受各界關注。
Ifoods chain與中國人民大學達成戰略合作:據北京晚報消息,Ifoods chain(食安鏈)旗下超級探針食品快檢系統已成為中國人民大學承辦的“第56屆首都高校大學生運動會”食品保障合作方,超級探針將為大運會順利舉行保駕護航。同時,Ifoods chain將與中國人民大學下屬機構共同研究新食品科技+區塊鏈如何結合,并加大在食品安全領域的落地應用。Ifoods chain是基于區塊鏈、智能合約、DAI、智能設備等技術開發的食品安全檢測公鏈。[2018/5/18]
最近一位著名藝人聲稱價值不菲的NFT被盜,反映出NFT的安全性仍存在一定缺陷;微信、支付寶等互聯網平臺加大了對數字藏品平臺整頓的力度,折射出數字藏品二次交易和二級市場尚未獲得充分的合法性基礎,一定程度上也是因為NFT的復雜風險仍然難以充分預測和掌控。
山東省廳提醒注意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投資理財項目:據齊魯壹點消息,今日,山東省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石學鵬政委在省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三起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并發布預警提示,提醒注意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10種投資理財項目,謹防詐騙陷阱。[2018/5/14]
盡管同為“token”,同樣在以太坊獲得最主要的動能,非同質通證與同質通證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模板”。
同質通證預設的原型是“貨幣”,此后則延伸至證券、期貨等金融產品,因此許多同質通證天然地具備強烈的金融屬性;非同質通證預設的原型是“物”,標記特定物品或稀有物品(目前多為數字藝術品或虛擬數字形象),往往具有一定的使用價值。
“標記”的維度賦予了NFT更廣闊的應用場景和更豐富的利用潛力,但也意味著NFT的風險可能更隱蔽、更復雜,精準治理的實現也更具挑戰。
人民網:陜西機關將重點打擊以“虛擬貨幣”“投資理財”等為幌子的傳銷活動:據人民網報道,去年8月至今,陜西省各級機關搗毀傳銷窩點1058個,教育遣返傳銷活動參與者3000余人,解救大學生等受騙群眾30人。下一步,陜西機關將重點打擊以“消費返利”“資金互助”“虛擬貨幣”“投資理財”等為幌子,實為傳銷活動的行為。[2018/5/3]
深入認知NFT:
不是數字代幣,更不直接等同于“數字藏品”
治理NFT,需要首先深入認識NFT。NFT遠不等于一般的數字代幣,更不直接等同于“數字藏品”。
NFT不僅可以應用于數字文化藝術市場,更可以被廣泛應用于制作幾乎任何具有唯一標記及限定數量的可追溯電子憑證,在物流服務、教育管理、電子政務、智慧司法等眾多領域均有應用潛力,理論上還可以承載精細的數據開發利用收益分配機制,助力數據要素市場發展。
正因如此,NFT必須首先從定性上“去金融化”,在現行法律規范及監管政策允許的范圍內迎接更廣闊的天地。
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10部委《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對“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一概禁止,對包括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在內的相關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通知》的監管范圍不僅是針對“虛擬貨幣”,更將“虛擬資產”“加密貨幣”“加密資產”等概念亦囊括其中。
如果在定性上不與虛擬貨幣及其他公鏈加密資產徹底切割,NFT恐怕亦難逃數字代幣之覆轍。
如果直接將其限定為“資產”或“財產”,恐怕不僅將人為堵塞NFT的應用途徑,還將不利于將NFT與各種設計時就瞄準虛擬貨幣的數字代幣進行有效切割。這種切割并不意味著NFT只剩下了“數字藏品”這個領域,更豐富的可能性正需要業界在監管政策的指引下積極發掘和實現。
NFT未來的“敏捷治理”:
分場景、分類型、動態調整
在未來的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中,NFT的底層技術比既有的應用更重要、更關鍵。
標記功能與智能合約的結合,可以借助區塊鏈完成相當復雜的操作,締造豐富而靈活的權益結構及控制體系。
因此,一個值得探索的方向是將NFT的“技術層”和“應用層”從法律上切割開來:一方面,NFT技術將有可能成為未來區塊鏈技術的發展重心之一,需要我們“加快推進核心技術突破,為區塊鏈應用發展提供安全可控的技術支撐”;另一方面,針對NFT潛在的廣泛應用,建議實行分場景、分類型、動態調整的“敏捷治理”。
根據NFT在不同區塊鏈類型、不同應用場景中的風險評估結果,穩妥有序地開展和推進業務試點。
可以率先在若干風控機制較完善的聯盟鏈范圍內展開探索,尤其如果能結合NFT的技術特點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需求,推出可流轉電子證照、票據、資格、配額等與社會民生直接相關的產品與服務,更有利于為NFT打開局面。
相關探索可以在“監管沙盒”內進行,監管規則、治理措施與試點業務可以實現同步發展。
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成熟一種業務則放開一種業務,成熟一種場景則支持一種場景,監管者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及時調整監管政策,這種謹慎探索、漸進發展的路徑幾乎是NFT目前唯一有望實現的合法發展道路。
NFT業務和市場的發展必須充分汲取國內數字代幣領域的前車之鑒,從一開始就追求與洗錢、賭博、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斷根”。
只有在“敏捷治理”基本成型、風控機制整體成熟的基礎上,NFT品類、業務和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才會看到曙光。
作者:蘇宇
《互聯網法律評論》特約專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在這個信息和數據更迭節奏飛快的世界里,每個人都在為你的注意力而戰。你經常會被淹沒在海量的信息之中。而這很容易會讓人對推特上癮,并錯誤地相信 CT 上的那些信息能夠為你帶來財富和成功.
1900/1/1 0:00:00元宇宙,這一醞釀于大量科幻文藝作品中的概念,在全球新冠疫情尚未徹底消除之際勃興,以與當下現實需求高度適配的跨時空超沉浸式社交功能引來大量熱錢.
1900/1/1 0:00:00摘要 此前受Meta業績不達預期、監管政策不明影響,元宇宙熱度有所下降,但近期隨著NFT新玩法的出圈、4、5月份即將到來的峰會及產品推出,元宇宙主題有望再燃烽火.
1900/1/1 0:00:002022年3月27日,成都鏈安鏈必應-區塊鏈安全態勢感知平臺輿情監測顯示,DeFi協議Revest Finance遭到黑客攻擊,損失約12萬美元.
1900/1/1 0:00:00元宇宙火了,但它到底是什么?有哪些落地場景?用戶在哪里?商業模式是什么?帶著這些疑問,巴比特今天起開設《超級體驗官》欄目,通過沉浸式體驗,發掘元宇宙賽道的無盡潛力.
1900/1/1 0:00:00立論基礎 在無數的敘事中,DAO 作為一種組織形態,可以取代責任制公司這一資本主義數百年來摸索出來的市場組織秩序.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