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個創世區塊誕生,自此開啟了虛擬貨幣的元年,隨后,區塊鏈技術開始逐漸應用落地,穩定幣也悄然誕生。2015年開始,以ICO、IEO、STO等模式發行的“使用型、權益型”通證開始進入大眾視野;19年伊始,NFT數字藏品,鏈游GameFi、DAO、Web3.0、元宇宙等新的領域。這些新概念、新玩法,可謂日新月異,此起彼伏,層出不窮……
十幾年間,圍繞虛擬貨幣產生的系列社會現象,到底對社會有何價值?
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
數字經濟與金融科技法律服務團隊負責人
劉磊律師
一、一切有益現象,必定回歸價值!?3
(一)虛擬貨幣有什么價值??3
(二)區塊鏈有什么價值??5
(三)NFT數字藏品有什么價值??7
(四)元宇宙有什么價值??8
二、創造、消費、炒作、違法犯罪,四個視角分析虛擬世界行業生態?9
(一)虛擬貨幣的行業生態探究?9
(二)區塊鏈的行業生態探究?12
(三)NFT數字藏品的行業生態研究?13
(四)元宇宙的行業生態研究?15
三、如何正本清源,破除“劣幣驅逐良幣”的不正之風,塑造行業創新價值?16
(一)類型化劃分虛擬貨幣及NFT產品,并明確其法律屬性?17
(二)聯合政府多部門,建立常態化的監管模式?19
(三)政府相關部門引導、支持行業向“創新、創造”的場景中發展?19
從全球來看,在市面上流通的的虛擬貨幣,就多達一萬種,其總市值高達數萬億美金,擁有如此體量的虛擬貨幣,能夠對社會發展帶來什么益處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需要將虛擬貨幣做一個分類,筆者結合自己的實務經驗和當前虛擬貨幣的市場行情,做出了如下分類;第一類:主流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坊;第二類:穩定幣(這里主要是指抵押型穩定幣);第三類:遵循發幣所在國證券法及相關法律所發行的使用型、權益型代幣。
俄羅斯下議院通過數字盧布法案:金色財經報道,7月11日,俄羅斯下議院通過了數字盧布法案。現在該文件面臨參議院的確認,然后由總統簽署。該法案的最后一次修訂草案于6月底,規定了平臺、參與者和用戶的法律定義,以及CBDC生態系統的一般準則。
在當前框架下,俄羅斯中央銀行(CBR)將成為數字盧布基礎設施的主要運營商。它還對所有存儲的資產承擔責任。CBR稱,CBDC的主要目標是作為一種支付和轉賬方式。因此,其用戶將無法開設儲蓄賬戶。支付和轉賬對個人客戶是免費的,而企業客戶則需要支付0.3%的費用。[2023/7/12 10:50:18]
在清楚了基本的虛擬貨幣分類后,我們再來回答:“關于虛擬貨幣對社會的發展有何用?”筆者從“有用”這個角度看虛擬貨幣,認為主要有以下三點:
其一、主流的虛擬貨幣及穩定幣的普遍適用,能夠一定程度打破美元作為全球貿易結算貨幣的壟斷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美國超發貨幣,向全球“割韭菜”(也就是將其通脹的風險嫁接到全世界其他國家);此外,在國家關系中,虛擬貨幣及穩定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為有效的對抗工具。2022年3月18日,作為俄羅斯立法者的杜馬成員Alexander Yakubovsky?指出,加密貨幣領域是一個難以對俄羅斯施加限制的領域,數字金融資產的有效發展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國家制裁的損害;2022年3月25日,據央視財經CCTV2經濟信息聯播節目報道:“俄羅斯考慮接受比特幣支付油氣出口。”
(圖1:來源baidu)
其二、虛擬貨幣被用于國際貿易結算過程中,促進了跨境貿易的便利,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進出口相關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釋放了跨境商品貿易的市場活力,為全球的市場經濟繁榮帶來促進作用;
其三、項目方遵循發幣所在國證券法及相關法律監管規定下發行的使用型、權益型代幣,類似于傳統企業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在傳統金融領域當中,如果實業能夠插上金融的翅膀,能創造實體經濟的進一步繁榮,自1609年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Amsterdam?Stock Exchange,AEX) 成為世界歷史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開始,關于“企業為何選擇在交易所上市”的問題便開始成為人們研究和探討的話題。筆者從三個場景中,來試圖詮釋這一問題:
CertiK:NFT紙牌游戲Z-ERA出現漏洞損失28.5萬美元:金色財經報道,區塊鏈安全公司CertiK報告稱,基于NFT的紙牌游戲Z-ERA出現漏洞損失285,000美元。CertiK發現了一個涉及由外部帳戶部署的未經驗證的合約的漏洞。攻擊者獲得了180萬個ZERA代幣并出售,導致ZERA代幣價格暴跌99%。
此外,1178.5枚BNB被轉移到Tornado Cash。被盜代幣約占總供應量的27%。盡管事件發生在游戲發布后不久,但Z-ERA對這次襲擊事件保持沉默。[2023/6/22 21:53:26]
場景一:假設以前有個村莊有100個人,每個人都是種莊稼的,每個人平均一年創造1萬元的收益;那么,整個村莊的收益是100萬。現在,村里面有一個很有想法的張三準備采購現代化的設備大規模種莊稼,于是借用10個村民1年的收益?,將其籌措到的10萬收益用于創業的啟動資金。一年之后,張三通過10萬的啟動資金,創造了50萬的收益。于是,整個村莊多創造了40萬的收益,這就是最簡單的借貸的金融場景,通過市面上的閑散資金進行實業創造。
場景二:現在,張三不僅通過大規模的現代化設備種莊稼,還想搞一搞建筑和房地產,于是又希望通過村里面的鄉親們籌措資金,但是,愿意信任張三的就那么十幾個人,如何能夠讓更多的鄉親們信任張三,將手上的閑散資金給張三來創業呢?于是,張三想到了一個辦法——“入股”,讓鄉親們出資一起干,賺到的錢按照投資份額一起來分。
場景三:然而,建筑房地產行業可不比傳統的“種莊稼”,前期資金投資巨大,而且回本周期比較慢,因為鄉親們生活拮據,經常需要資金應對一些突發的情況,那該怎么辦呢?遇到突發事故急需用錢,是逼張三還錢,還是讓公司破產清算?面對這種困境,張三又想到一個辦法:在村里成立一個交易所,專門用來交易其所創造的建筑公司的股份,這樣鄉親們既可以在遇到突發情況的時候變現資金救急,同時保證企業在借助鄉親們閑散資金的情況下,可以長久發展。當年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正是運用這一模式,開創了荷蘭金融市場的輝煌歷史,為當時荷蘭的經濟發展、國際地位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幣安:采用容量管理和自動負載測試來應對流量激增和高容量的系統壓力:5月4日消息,幣安創始人趙長鵬發推表示,幣安面臨的最大的挑戰之一是來自不可預測的流量激增和高容量的系統壓力,幣安發布博文解釋了其如何使用容量管理和自動負載測試來應對該挑戰。文中表示,幣安的容量管理是峰值驅動的,并嵌入到服務生命周期的每個階段,防止測量、設置優先級、警報和容量報告等活動過載。此外,從負載測試中獲得的服務基準是容量管理和規劃的重點,能準確確定支持當前和未來業務需求所需的基礎架構資源。[2023/5/4 14:42:30]
以上三種場景的不同之處在于:股票上市之于股權投資,股權投資之于民間借貸,其籌措資金的能力愈發強大,進而利用社會閑散資金創造社會財富的可能性就愈發強大。筆者將以上,通過金融賦能于實體企業的模式稱之為“移花接木”。
對比今天的虛擬貨幣項目方發行的使用型、權益型代幣向社會募集主流虛擬貨幣的模式,我們從中探索其存在的“價值”。相較于傳統金融模式中的企業IPO上市,項目方遵循發行所在國證券法及相關法律監管規定下發行的使用型、權益型代幣,虛擬幣項目方將投資人范圍擴大到全世界,進一步加強了企業籌措資金的能力。早年間,中國互聯網企業紛紛出海登錄納斯達克上市,正是看好國外股市繁榮所帶來的強大籌措資金的能力。
區塊鏈作為一項創新技術,只要能夠用于正確的適用場景,就一定可以發揮正向的價值。目前,從區塊鏈的激勵機制來分,可將區塊鏈分為以下兩類:一種是“有Token(代幣)作為激勵機制的區塊鏈”,一種是“沒有Token作為激勵機制的區塊鏈”。有Token作為激勵的區塊鏈代表就是“比特幣和維護比特幣正常運行的公鏈”;沒有Token作為激勵的區塊鏈多體現在政務、企業等組織構建的聯盟鏈上,如“長安鏈、文昌鏈等”。
區塊鏈作為一項技術創新,與5G、人工智能、物聯網、云計算一樣,都是科技進步的體現。區塊鏈的誕生是為了解決——“去中心化的協同”這個問題,去中心化技術的應用,可以被使用在“提高協同效率、提升保密等級、進行數字資產確權”等場景中。有Token作為激勵的區塊鏈,類似于大家共建一個去信任的區塊鏈網絡,而網絡本身以Token的方式反饋共建者做出的貢獻,并將每個人的工作證明通過在二級市場交易,來讓參與者獲取報酬;沒有Token作為激勵的區塊鏈,本質上還是由特定的老板給參與區塊鏈建設的人發工資,只不過該種區塊鏈技術是通過分布式的服務器存儲數據,用以確保沒有中心化的獨立第三方可以操控數據,解決了信任機制的問題。
LayerZero與NFT項目“胖企鵝”達成合作,實現“Lil Pudgys”跨鏈:1月26日消息,全鏈互操作性協議LayerZero與NFT項目“胖企鵝”達成合作,實現其子系列“LilPudgys”跨鏈。“LilPudgys”現可跨鏈至Arbitrum、Polygon和BNBChain,此次跨鏈得益于Layer Zero Labs的全鏈(Omnichain)技術。此外,用戶將LilPudgy橋接至不同區塊鏈后,soul Transport技術為用戶自動獎勵一枚靈魂綁定Token。[2023/1/26 11:30:34]
關于這兩種區塊鏈到底對社會發展有何作用,筆者試著描繪兩個場景來進行解釋說明:
場景一:我們今天使用如此方便的的地圖導航,其實都是通過早期地圖開發公司耗費巨資,聘請專業的人員,預制專業的設備,耗費數十億所打造的,在我們國家首次啟動地圖開發項目的公司,便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高德地圖”。
其實在高德地圖啟動線下采集實景數據之前,很多地圖公司也都有這個想法,但是一來苦于龐大的工作量,例如需要號召和管理數量眾多的參與人員;二來需要耗費巨資,且短時間企業還難以通過采集數據盈利。這兩層因素就導致很多有此想法的公司打了退堂鼓,使得,在今天看來如此便民,對社會有巨大價值的科技創新就此停滯,要不是阿里巴巴注入海量的資金,恐怕高德地圖實現全國每條街道、每個小區實景數據建設的步伐仍要放緩。通過該案例,我們試想,如果現實世界存在一項對社會有巨大價值,但需要耗費巨大的資金或者人員來參與開發、建設的工程,在前期缺乏資金、缺乏人員的情況下,能否通過區塊鏈技術來解決這一難題呢?
譬如說:高德地圖發布一項公告,號召全國各個地方的人員前期無報酬參與地圖實景數據的采集,然后憑借采集的數據發放“工作證明”(POW),這個工作證明可以作為免費或者優惠使用高德地圖未來的項目;或者高德地圖未來的項目盈利,可以憑工作證明來參與項目盈利分紅;同時,一旦高德地圖項目完成,這個工作證明類似于股票可以拿到專門的二級市場(交易所)來上市交易,從中讓參與者獲利。這樣高德地圖可以在前期幾乎不花費成本,且能夠號召如此龐大數量的參與群體,來共建對社會有巨大價值的事宜;同時,也不會讓參與者毫無獲利可言,這種參與項目建設的人員,類似于投資的行為,一旦項目成功,憑借工作證明既可以享受項目的使用權、收益權,又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指不定比一開始付費報酬得到的好處多得多。
Coinbase:蘋果新支付政策用戶無法在iOS版本的Coinbase錢包中轉移NFT:12月2日消息,Coinbase在推特上表示,蘋果阻止了其應用程序的更新發布,導致用戶無法使用Coinbase Wallet iOS發送NFT。該公司表示:“Apple的說法是,發送NFT所需的Gas費需要通過他們的In-App Purchase系統支付,這樣他們就可以收取30%的Gas費。對于任何了解NFT和區塊鏈如何工作的人來說,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Apple專有的應用內購買系統不支持加密,因此即使我們嘗試了也無法遵守。這類似于Apple試圖對通過開放互聯網協議發送的每封電子郵件收取費用。”[2022/12/2 21:16:57]
場景二:我們國家的民法將“物”(商品)區分為“動產”和“不動產”,“動產”的所有權,多是通過“占有”來實現的,也就是說,你控制它了,它就屬于你的;法律上“不動產”講究的是登記,作為可信的第三方政府產權登記部門,產權交易中心登記這套房子屬于你的,才是你的。那么,虛擬數據怎么辨別屬于誰的呢?大家都知道商標等知識產權一旦以虛擬數據的形式呈現出來,那么可以憑借國家成立的知識產權相關部門進行登記確權。但是,如果虛擬數據不符合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標準,但是也是具有價值的,那么該如何對其確權呢?如果指望具有可靠公信力的政府來將所有的虛擬資產都進行登記造冊,進行權屬的宣告,在工作量上以及行政資源的使用效率上,似乎不太現實,這里區塊鏈技術做到了;無論是有或沒有Token作為激勵機制的區塊鏈,他們的原理都是“去信任網絡”,即通過POW、POS(權益證明)等共識機制對鏈上資產進行確權,并對全網絡公開通告,其安全性由整個網絡確保。最終,虛擬資產以哈希值的方式通過公私鑰的方式連接到用戶名下。在今天,大火的NFT、鏈游中的游戲裝備、土地、元宇宙中的虛擬資產,就是利用這一原理。通俗來講:虛擬資產的物理形態作為一串數字,天然具備可復制性、易篡改性的特征,但是區塊鏈技術賦予其一套特殊的生產、追溯、記錄方式,可以為這些虛擬資產出具“身份證明” 及“流轉記錄”。所以,掌握了標識該“身份證明”的Token,理論上即擁有了該虛擬資產的所有權,但這里可能與傳統民法中的“物權法”理論存在分歧。
通過場景的描述,我們可以直觀的感受到區塊鏈去中心化技術的落地,它能夠作為特殊的協同方式,解決中心化難以解決的效率問題、成本問題、信任問題;此外,在數字資產的確權方面,區塊鏈解決了傳統方式難以解決的數字資產所有權爭議問題;這就是該項技術的益處和價值,但是,技術同樣是把雙刃劍,再好的技術,一定要結合有益的場景才能發揮正向的社會效應。
自從誕生了“虛擬資產”這個概念,我們知道一串虛擬數據代碼作為載體,已經從單純的信息傳遞,過渡到價值傳遞,成為價值的載體;于是,一串虛擬的數據承載了什么樣的使命,就具有什么樣的市場價值。隨著區塊鏈技術可以為虛擬數據發放唯一可信的“身份證明”后,就引發了另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那就是,這一串數據能否承載“藝術藏品”的價值,讓這一串數據成為藝術品的載體,具備藝術品的屬性?
比如說,我們把現實世界中梵高的名作《星空》、達芬奇的《夢娜麗莎》兩幅藝術品,掃描成為虛擬圖片,并把虛擬圖片在區塊鏈上進行確權;然后在區塊鏈上標識該虛擬圖片的“身份憑證”,然后進行市場交易。那么,從掃描實物畫作,將實物畫作變為虛擬圖片,再進行區塊鏈鏈上登記確權來說,該“身份憑證”持有者、也就是代表虛擬畫作的所有權人。如果通過市場交易定價,該“身份憑證”被交易為天價,甚至與畫作的物理真品的市場價相差無幾,該如何理解這一社會現象?該現象對社會發展有何益處和價值?
回答這一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思考:天價藝術品被市場認可的背后到底是什么邏輯,其對社會的有益價值是什么?對于這個問題,筆者曾跟經濟學學者探討過,主要還是基于基礎的經濟學原理:“商品的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支撐藝術品市場高價的背后,一定是該藝術品對社會具有特定的價值;比如說,梵高的《星空》我們無法通過直接的使用價值去估量,但是該藝術品對文化的影響有目共睹。有專家指出:藝術品本身的價值包含物理價值、藝術價值、文化價值、歷史價值、經濟價值,而且價值之間都具有相對獨立性。畫作最基本的價值是其本身所具有的文化內涵,包括藝術價值、歷史價值和審美價值,并由其所體現的藝術傳承、歷史變遷和審美體驗。那么,試問虛擬的藝術品,能否承載實物藝術品的藝術價值,相信多數人是肯定的。無論是實物紙張亦或是虛擬代碼,僅僅是作為藝術作品的載體,其體現的藝術價值并不會變。
此外,之于實物的藝術品,虛擬藝術品就其數據載體所具備的特性,其在藝術傳承、文化傳播等方面相較于實物藝術品更具優勢。這也是為何NFT能夠掀起虛擬藝術品交易的一波又一波浪潮。
最近一年,“元宇宙”的概念大火,實踐當中:大抵可以分為這幾個版本:
1.0:隨著“虛擬現實、虛擬仿真”的VR、AR技術水準的不斷提高及落地應用,利用科技手段進行鏈接與創造,通過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進行映射和交互,具體表現為:VR、AR的相關設備及產品帶來的全新體驗。
2.0:隨著GameFi市場火熱,網絡游戲中的產品、裝備、土地、角色、皮膚等等,通過區塊鏈進行確權變成虛擬資產后,可以被用于交易并被炒作出市場高價,使得不少玩家獲利;于是,市場不停的鼓吹,誘惑現實世界中的人們進入元宇宙的世界中來投資消費。
3.0:隨著頂級奢侈品LV以及運動品牌耐克、阿迪達斯入局元宇宙,結合現實物理世界中的產品特色,打造自家品牌的虛擬空間,引導消費者來虛擬世界中消費虛擬產品;同時也間接為現實世界中的商業場景進行倒流和營銷宣傳。
4.0人們心中的元宇宙更接近于科幻電影《頭號玩家》和《黑客帝國》,將人們的創造和消費都安排在虛擬的世界之中,這給了無數人夢幻的想象空間;因為現實世界中的我即使是乞丐,但在元宇宙的世界中可以成為國王,體驗另一種人生。
清華大學新聞學院沈陽教授表示,“元宇宙本身不是一種技術,而是一個理念和概念,它需要整合不同的新技術,如5G、6G、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強調虛實相融。”(參見《清華大學新聞學院教授沈陽:未來元宇宙可能會占到總經濟規模的三分之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2647549124930183&wfr=spider&for=pc)元宇宙主要有以下幾項核心技術:一是擴展現實技術,包括VR和AR。擴展現實技術可以提供沉浸式的體驗,可以解決手機解決不了的問題;二是數字孿生,能夠把現實世界鏡像到虛擬世界里面去。這也意味著在元宇宙里面,我們可以看到很多自己的虛擬分身;三是用區塊鏈來搭建經濟體系。隨著元宇宙進一步發展,對整個現實社會的模擬程度加強,我們在元宇宙當中可能不僅僅是在花錢,而且有可能賺錢,這樣在虛擬世界里同樣形成了一套經濟體系。
關于元宇宙的有什么價值?筆者認為:其作為一項或者一系列的科技創新的場景,可以通過“虛實結合”的方式,來提高現實世界中的生產及生活效率問題,為社會發展帶來正向價值;比如醫學方面的虛擬仿真技術,可以讓醫學院的學生在缺乏足夠實驗標本的情況下,完成高難度的醫學實驗教學;此外,從消費的角度:如果元宇宙的場景可以高度還原物理場景,就像迪士尼的“飛越地平線”項目,達到足不出戶就能沉浸式體驗戶外美景的效果,甚至打造出超現實的夢幻場景,這可以給人們帶來良好的消費體驗。
一年多前,NFT被視為只是一種曇花一現的文化現象,充其量只是一種時尚。而今天,它被廣泛認為是一種范式轉移,并且已經席卷了創意經濟.
1900/1/1 0:00:00“雖然瞧不上 Web 3 的很多東西,但一個沒有人關心 Web 3 的世界更令我害怕。” 什么才是更好的互聯網? 很多人會回答:Web 3。這個概念太火爆,躲都躲不開.
1900/1/1 0:00:00哈佛商學院教授克萊頓·克里斯坦森(Clayton M. Christensen)在《創新者的窘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中提出.
1900/1/1 0:00:00隨著區塊鏈的快速發展,許多投資者都紛紛入局一些區塊鏈初創公司。紅杉資本可以說是全球最知名的風險投資機構之一.
1900/1/1 0:00:00L2Beat的數據顯示,zkSync網絡鎖倉的加密資產總額(TVL)已超過1.4億美元,7日內增幅為38%.
1900/1/1 0:00:00Jack Lu 收到了八份對其加密貨幣初創公司 Magic Eden 進行首次重大投資的提案,但其中只有一份要求提供通常在類似科技交易中是標準的條款:在公司董事會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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