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各個 DAO 紛紛成立法律實體。先是 ENS DAO 在開曼群島成立了非營利組織:ENS 基金會。接著 GitcoinDAO 發起了提案,說學習 ENS,也在開曼群島成立Gitcoin 基金會。SushiSwap、ApeCoin 緊隨其后。
DAO 如果沒有法律實體,不受任何國家監管,豈不快哉?
GitcoinDAO 發文,比較全面地解釋了該問題:
有了 Gitcoin 基金會,GTC 持有者只需要對 DAO 的行為承擔有限責任;如果沒有法律實體,GTC 持有者個人將承擔無限責任;
稅務考慮。如果沒有法律實體,GTC 持有者個人可能需要為 DAO 的收入納稅,即使這些收入屬于 DAO 金庫,并未分配給個人。
Tracer DAO推出創新型衍生品:去中心化衍生品協議Tracer DAO已經從Framework Ventures、Maven 11和Apollo Capital等機構籌集了450萬美元。目前,Tracer DAO正致力于為“任何有預言機喂價的市場”推出創新型衍生品,并計劃允許普通消費者使用代幣化衍生品對沖通勤和其它家庭開銷的成本。(Cointelegraph)[2021/7/1 0:19:54]
簽合同。DAO 難免要跟其他公司合作,沒有法律實體,如何簽合同?如何持有知識產權?如何解決貢獻者的醫保問題?
到開曼群島成立一個基金會,對一些頂流 DAO 是舉手之勞,但現實如何?
數字文藝復興基金會曹寅:成功的DAO可帶給項目難以想象的生命力:10月5日,數字文藝復興基金會董事總經理曹寅在499小島上線發布會上表示,一個成功的DAO可以給項目帶來難以想象的生命力。曹寅認為,當前的DeFi,指的是對于金融業信任中介的去中心化,是智能合約對于中心化業務的替代,是業務的去中心化,但不一定代表治理的去中心化,DAO的治理和運營模式對于DeFi有巨大幫助,尤其在未來DeFi協議間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
據悉,499小島是一個DAO治理平臺,支持項目信息展示、發起提案、參與投票等功能。[2020/10/6]
FWB 在 2021 年 10 月拿到 a16z 1000 萬美元投資后,找了頂級的律所,推進注冊實體。但是直至今天,仍然沒有完成。最新的說法是,正在努力為 FWB DAO 搭建 UNA (Unincorporated Non-Profit Associate)架構。在第四節,會介紹 UNA 的利弊。
MakerDAO通過執行投票,將Dai全局債務上限提高至12億:據官方消息,MakerDAO通過執行投票,將Dai全局債務上限提高至12億,以進一步增加市場流動性:
1. 將USDC債務上限由2億提高至4億;
2. 將USDC清算線由103%降低至101%;
3. 將PAX清算線由103%降低至101%;
4. 激活新的TUSD抵押品,債務上限為5000萬,清算線為101%。
此外,基礎穩定費率提高2%。正式生效時間為北京時間2020年9月19日15時53分。[2020/9/19]
BanklessDAO 目前也沒有法律實體,最早討論過,要成立 LLC,但是一直沒有推進。反而是 BanklessDAO 的一個個 subDAO 紛紛成立了法律實體。
MakerDAO債務拍賣將于3月19日開始,MKR競拍價200Dai起:MakerDAO公布MKR債務拍賣細節,此次拍賣將于美國東部時間3月19日上午6:25 (世界標準時間 3月19日上午10:25)開始,對任何人開放,參與者必須運行Auction Keeper開源軟件參與拍賣競標。 此次拍賣的流程為,第一次MKR的競拍價從200Dai 起,總共出售250MKR (代表 50,000Dai)。接下來一個競拍同樣對應50,000Dai,但競拍者只可獲得230MKR,相當于217Dai/MKR 的價格。如果沒有人對第一次競拍出價250MKR,則會在三天后重新開始拍賣,50,000Dai對應300MKR,即每枚 MKR 價格為166.66Dai。最終,如果至少有一個出價,并且在6小時內沒有人出價更高,則拍賣結??束。此前報道,加密資產風投Paradigm曾宣布計劃參與即將到來的MakerDAO拍賣,這將增加Paradigm現有的MKR頭寸。[2020/3/15]
是 BanklessDAO 這幫核心貢獻者效率低,拿錢不干事?這事可能還真沒那么簡單。下一節,我們來看看 BanklessDAO 在探索的新路徑。
利用 SubDAO 為 DAO 提供財務和法律保護。
這是一種新思路,BanklessDAO 的法律公會可不是吃素的。
0xJustice.eth 在 BanklessDAO 領導治理工作,他 5 月份撰文討論了 DAO 和 subDAO 的法律實體問題:
首先,他否定了業內的常規做法,那些合法注冊的 DAO 還是 DAO 嗎?成員要求實名或者 KYC,協議基于法律合同而不是智能合約。
其次,提出了解決合規的新思路,DAO 如何合法地利用法律工具呢?SubDAO 可能會提供答案。方案如下:
DAO 不需要法律實體;
SubDAO 創建和運行法律實體,為 DAO 服務;
由 SubDAO 對外簽法律合同;
由 SubDAO 通過法律合同持有實物資產,DAO 不持有任何實物資產;
SubDAO 成員的身份可以通過「第三方身份服務提供商」進行身份驗證,但是 SubDAO 成員對 DAO 保持匿名;
這個方案最大的問題是:SubDAO 要是帶著實物資產跑路了怎么辦? 這就需要鏈上 DEFI 解決方案來協助。例如實物資產需要有等價的數字資產進行質押。
這里可能有點反常識。
支持「去中心化」最好的結構:UNA、LCA、LLC;
因為支持 100% 鏈上,運作過程中,不需要跟任何真實世界的人類行為打交道。
支持「去中心化」最差的結構:海外基金會;
因為需要鏈下的個人操作,實際上是基金會成員控制,而不是由 DAO 成員控制。
無法律實體的 DAO,可能反而保證不了「去中心化」;
唉,在這里,我看到了 Mirror DAO 的困境。一個技術研發公司(例如 Mirror team),發起了一個無法律實體的 DAO(例如 Mirror DAO),公司成員參與 DAO 的活動,會被監管當局認為破壞了 DAO 的「去中心化」,從而帶來法律風險。
大家拿著 DAO 治理代幣,DYDX、ENS、OP,總幻想著能夠參與分配利潤。讓我們看看,有沒有可能性。
首先,無法律實體的 DAO,持有治理代幣,如果參與分配利潤,會挑戰美國證券法,對「治理代幣」和「股權」的界定;
其次,如果按照其他方式,分配利潤,LCA 和 LLC 這兩種結構最適合。UNA 有較大限制;海外基金會容易遭到稅務部門的挑戰;
一個 DAO 如果沒有法律實體,可以有非常高的自由度,但是也失去了法律體系的支撐,主要問題見第一節中,GitcoinDAO 解釋的 3 點。
UNA、LCA、LLC、海外基金會都可以解決「合法性」問題。
「加密貨幣,其實和(早期)互聯網沒什么兩樣」——Marc Andreessen,a16z早在 20 世紀 90 年代初,那個也許我們只能稱之為 Web 0.5 的時代.
1900/1/1 0:00:00開源軟件一直被大多數人誤解 為 "免費的公共物品",而這是由那些善意的程序員慷慨地呈現給你的,他們要么沒有商業思維,要么對利他主義有著極端的偏好.
1900/1/1 0:00:006 月 3 日結束的 ETH Shanghai 黑客松活動中涌現出了不少優質的 Web3.0 項目,在上百個參賽團隊中,有四個脫穎而出,分別摘得金銀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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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前言:在本文中,我將使用 Web3 來泛指支持通過區塊鏈技術來實現去中心化所有權的社區和項目,以及使用 Web2 來泛指互聯網“常態”部分特有的社區和項目.
1900/1/1 0:00:00在近期的 Zero Knowledge 播客節目中,Parity 聯合創始人 Rob Habermeier 分享了 XCM 如何允許平行鏈相互通信。本文是該播客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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