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資幣圈項目的一眾參與者中,常有“代投大哥”振臂一呼:或是強調自己了解幣圈私募項目優劣,實操經驗豐富;或是透露自身持有特殊資質,擁有優質私募項目的額度。那么,投資者是否可以信賴這些收集資金的主體,“代投大哥”的操作通常會涉及哪些法律風險?本文旨在對該等問題作出分析,供各位讀者參考。
產生的原因
由于缺乏有效引導規范,我國幣圈私募散戶投資者的數量較多。然而,在94號文件對幣圈的否定與嚴苛的限制之下,大量散戶投資者很難獲取項目的實質性信息。同時,由于“合格投資者”的概念未能在幣圈私募的監管中以法律形式樹立,幣圈對于投資者的準入缺乏明確門檻,這就使得大多投資者對幣圈私募項目方提供的白皮書等公示信息缺乏細致研究的能力與意愿。
直播 | Laura - 恆新資本 > 幣圈“后浪”仙女直播周:金色財經 · 直播主辦的《 幣圈 “后浪” 仙女直播周》 6月1日20:00準時開始,本期“后浪”仙女恆新資本的Relationship Manager Laura 柳柳將在直播間聊聊“淺談臺灣區塊鏈現狀”,感興趣的朋友掃碼移步收聽![2020/6/1]
基于前述情況,一些自稱了解幣圈項目內幕的人士給出了幫助代幣運營,控制投資風險的幣圈私募項目渠道。此舉契合了散戶投資者的現實需求,幣圈私募的“代投大哥”們得以應運而生。
“代投大哥”在做什么?
幣圈項目“代投大哥”的主要操作模式為向散戶投資者吸收虛擬貨幣,用于投資幣圈私募項目,并將投資所得的虛擬貨幣代持或分發。
聲音 | 楊海坡:小區塊是幣圈三大邪教之一:微博用戶@布爾費墨稱,據說BTC小區塊的優勢不在于“支付方式”,而在于“價值儲存”。可是一種貨幣的價值就在于它是能夠被廣泛接受的支付方式。換句話說,“支付方式”才是貨幣的價值。而“價值儲存”功能不能脫離于支付方式價值而獨立存在。一個貨幣的支付功能被限制,它的價值也就被限制。貨幣這種商品,它不是一種消費品,它就是專門為了市場交易而產生的。貨幣的交易受限,就是它的價值受限。ViaBTC礦池CEO楊海坡轉發評論稱,所以我說小區塊是幣圈三大邪教之一。[2019/8/15]
為滿足散戶的投資形式的需求與回報形式的要求,“代投大哥”有時會協助散戶投資者進行法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
聲音 | IBM大中華區董事長:IBM堅決不炒幣 幣圈行情不會影響其區塊鏈戰略:IBM大中華區董事長陳黎明在出席達沃斯論壇期間接受時表示,IBM貢獻了超級賬本95%的代碼,并且強調,IBM堅決不會炒幣,因此幣圈的行情將不會影響IBM的區塊鏈戰略。陳黎明稱,IBM將專注于行業應用,目前的成果主要集中在跨境貿易、運輸、保真、食品安全等領域。本月早些時候,IBM解雇了1700名員工,但區塊鏈部門基本上沒有波及。根據The Block的一份報告,公司的區塊鏈團隊中只有很小部分被解雇。這顯示出該技術巨頭對區塊鏈技術的重視。[2019/7/3]
此外,據颯姐團隊的了解,部分“代投大哥”在以各種許諾吸收散戶投資者的虛擬貨幣后,為攫取利益,甚至將虛擬貨幣挪作他用,未用于幣圈私募項目。
萬向副董肖風論證 “幣圈一日,人間十年”:萬向副董肖風表示:“區塊鏈不依賴摩爾定律,因為它不依賴于硬件發展,所以它發展比過去的互聯網更快,會快好幾倍。”[2018/2/28]
涉及的法律風險
根據以上描述,颯姐團隊評析“代投大哥”涉及的法律風險如下:
首先,從基本業務模式來看,“代投大哥”的操作是常見的私募投資行為。但由于我國并未頒發幣圈私募用途的私募牌照,“代投大哥”的業務模式之本質是在不具備行政許可的情況下私募財產性利益,
如“代投大哥”募集的資產均屬于虛擬貨幣,根據監管文件的表述,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在我國暫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依照目前司法實踐傾向,因吸收虛擬貨幣而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能性較小。但如果“代投大哥”募集的資產為法幣,就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此外,就行政規制的角度而言,該行為還可能會因為缺乏行政許可與對金融市場秩序的破壞而收到金融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至于“代投大哥”與散戶投資者所簽訂的民事合同,則可能因違反效力性強制性法律規定而歸于無效。
其次,從“代投大哥”獨立或協助進行的虛擬貨幣與法幣兌換行為來看,如該行為通過某些海外開設的兌換平臺完成,則平臺的客觀行為表現將符合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第三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入罪規定,“代投大哥”可能因此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幫助犯。如該兌換行為通過場外交易的形式進行,部分地區的司法實踐中也有將其認定為非法經營罪的傾向,但由于財產利益與法幣個人交易并未違反國家規定,故而颯姐團隊對此傾向并不認可。
最后,從最為極端的挪作他用的操作模式來看,颯姐團隊認為,“代投大哥”將有價虛擬貨幣挪作他用的行為已違背了他對散戶投資者的陳述與保證,使得散戶投資者基于錯誤認識向“代投大哥”交付財產性利益,除金額標準未確定外,已符合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的犯罪構成,相較于前述罪名,詐騙罪在自由刑方面的刑事責任更為嚴峻,這是需要幣圈朋友格外注意的。
給散戶投資者的建議
幣圈的投資行為并未得到我國各部門法律的妥善保護,相反,由于虛擬貨幣在各領域的定性,有關部門甚至會對虛擬貨幣的流轉進行干涉。因此,在幣圈投資行為從灰色地帶邁出之前,颯姐團隊為散戶投資者在本文涵蓋事宜項下提出建議如下:
除非特別信賴,否則盡量不要將虛擬貨幣交給所謂專業人士打理,投資交易盡量由自己完成。
避免在圈內介紹渠道的行為,否則當渠道涉嫌犯罪時,介紹人可能會因為該幫助行為而受到牽連。
不要過分相信白紙黑字的約定,因為幣圈投資的環節并未充分得到法律保護,當合同條款本身違背有關規定時,其約束各方的效力將存疑。
仔細研究項目提供的公示信息,向幣圈領域的“合格投資者”靠攏。
由于交易對方的承諾與表述可能因監管限制而無法落實到實操當中,對于復雜的交易設計可求助于專業人士。
寫在最后
集合復數投資人向項目出資是各金融領域發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現的形態,但這樣的形態需要有關部門予以制度性的支持,使得交易各方擁有法律保障。在較為保守的我國當下,諱莫如深的立法與監管尚未對幣圈投資行為作出詳盡規范,參照成熟金融投資領域的做法勢必會造成大量的法律風險,這是我們不愿意看到的。對于幣圈投資者來說,至少在今天,應當踽踽獨行的時間還沒有結束。
第六屆區塊鏈全球峰會在上海召開,金色財經記者現場報道,以太坊創始人VitalikButerin發表遠程主題演講.
1900/1/1 0:00:00尊敬的ZT用戶: 由于CNT法幣交易區的下架,目前用戶可在資金劃轉內將法幣賬戶剩余的CNT劃轉至幣幣賬戶.
1900/1/1 0:00:00MythosCapital創始人RyanSeanAdams將優先考慮內部人員的初始代幣分配方案稱為“不起作用的”以太坊殺手: 來源:Twitter Adams指的是最近的一份Messari報告.
1900/1/1 0:00:00上篇文章我們說到BTC的走勢三次以上的回調在12752附近的位置做多,寫文章的時候是第一次回調,隨后就出現了幾次不同幅度的回調,大概位置在文章中的點位。最低回調至12768的位置.
1900/1/1 0:00:00尊敬的用戶: CoinBene采用合理標記價格,以避免在高杠桿產品上發生不必要的強制平倉,但是由于近期OKEx價格較低,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1900/1/1 0:00:0010月27日,在第六屆區塊鏈全球峰會圓桌討論“公鏈技術創新之路”中,關于如何讓傳統金融服務遷移到公鏈上,協議實驗室創始人胡安表示,和隱私、安全性有關,零知識證明能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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