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的推送中,我們了解了虛擬幣的法律邊界。而業內有一種傳說,虛擬幣錢包在中國大陸是合法的,可以任性發揮,然而,事情沒有您想的那么簡單,由于幣的來源有瑕疵,導致錢包本身的法律風險驟增。錢包或區塊鏈技術提供商,也有可能成為不法人員的共犯。
為防止好心好意辦瞎事,我們撰寫今天的文章與您分享如下要點:?
中性幫助行為還是幫助犯?
假使數字資產的來源或者上游的業務存在瑕疵,區塊鏈數字錢包為上游業務提供幫助到底是無害的中性幫助行為還是應當予以處罰的幫助犯呢?首先,來看一下這兩個概念。
中性幫助行為,顧名思義就是不偏不倚,中性的行為卻起了幫助的作用。學術上根據周光權教授的觀點中性幫助行為指的是不具有刑事違法外觀,但實際上對犯罪活動產生幫助的日常行為,這類行為是為了滿足社會生活的一般需要而做出的,具有日常性、可替代性、匿名性、幫助性等特征。
日本央行行長:正在關注各國央行對數字貨幣的行動:日本央行行長黑田東彥:正在關注各國央行對數字貨幣的行動。 (金十)[2021/4/13 20:14:03]
由于中性幫助行為的日常性特征,其所產生的風險一般是法規范所允許的,因而不能被評價為犯罪行為。而與之對立的幫助犯指的是對犯罪行為的實施提供物質或精神支持等幫助的行為,這種幫助行為具備法益侵害性,應當被評價為犯罪。
從客觀歸責論的角度來看,單純提供技術支持的中性幫助行為,很有可能沒有強化和促進法所不容許的風險,不能僅憑借行為人具有故意的主觀心態就認定其成立幫助犯。在這一理論之下,只有當行為人對正犯行為具備特殊認知,且超越了業務活動的最大自由邊界時才可能被歸責。
然而,當前實務中對中性的業務行為與幫助犯的區分仍主要采取主觀說,也即只要中性幫助行為人具備故意心態,對正犯行為有所認知,并且積極幫助或者放任不法行為的發生,這一行為就已經突破了中性的界限,構成幫助犯。
GDO官方回應網傳GDO客戶惡意操縱禁止提幣的不實傳聞:據官方消息,今日針對網傳GDO客戶惡意操縱禁止提幣的不實傳聞,GDO官方回應稱:“GDO是一家以‘高性能引擎、優秀流動性和豐富的衍生品交易產品’為核心的SaaS服務商,現與全球20多個國家的客戶進行合作,為客戶提供高性能的撮合引擎、優秀流動性、先進的衍生品產品、網站搭建、域名采買、app前端定制、運維支持等技術服務。
GDO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合規高度重視。如有發現GDO客戶有惡性運營等不良行為者,請及時向GDO舉報。一經證實,GDO將立即與客戶溝通業務整改、或提前終止技術合作。
截止目前為止,GDO客戶均正常運營,未出現禁止提幣等情況。
GDO希望持續推動區塊鏈行業健康化發展與成熟化運作,對于惡意造謠和傳播虛假消息等一切有損GDO品牌形象的行為,GDO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2020/7/20]
區塊鏈錢包業務的主要目的是幫助虛擬幣的其他業務更好地經營運作,一般情況下是一種中性的業務行為。相關技術人員是中性業務行為的從業者,只要這些從業者是按照技術規程做事,未對上游瑕疵行為產生認知和幫助,即使產生風險,也具有社會相當性,應當為法規范所允許。
聲音 | 北京銀保監局:數字貨幣尚難以全面發揮真正貨幣的功能:據北京晚報3月11日報道,3月11日至3月15日,北京銀保監局組織北京銀行業和保險業開展“3·15”消費者教育宣傳周活動,向首都消費者普及金融知識,通過具體的虛擬貨幣、區塊鏈騙局案例,希望切實提高消費者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提升消費者風險識別和自我保護能力。
通過具體案例分析,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消費者,一是理智看待區塊鏈,切勿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從目前技術發展來看,數字貨幣尚難以全面發揮真正貨幣的功能。上述以“區塊鏈”、“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金融創新”,實際上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其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廣大消費者要擦亮雙眼,識破這些“金融創新”背后的陷阱,切勿盲目輕信天花亂墜的承諾,以免讓自身財產受到損失。二是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投資常伴風險,想要高收益必然要承受高風險。廣大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話”,要注意學習金融和投資相關知識,客觀評價自身風險承受度,選擇正規投資渠道,實現自己財富保值增值的目標。[2019/3/11]
但是,一旦技術人員對上游正犯行為進行幫助時是故意的心態,區塊鏈錢包的技術支撐行為就不再是中性業務行為,應當成立幫助犯。
動態 | 調查顯示行業內對穩定幣的興趣激增:據EpiphyteCorp CEO Edan Yago和Stable.Report最新分析和調查顯示,市場目前有100多個穩定幣項目存在,數量幾乎是上個月的兩倍。在黃金或美元等傳統穩定資產的支持下,穩定幣正迅速成為波動劇烈的加密貨幣的可行替代品。其既提供了數字貨幣的所有好處,同時提供了作為日常貨幣使用所需的穩定性。這些獨特的特性導致了行業內對穩定幣新項目的興趣激增。[2018/10/25]
例如,在毛杰、肖某某集資詐騙案中,肖某某明知毛杰實施非法集資行為,仍然為其搭建平臺、提供場所,這一行為已經不能被認定為中性的業務行為,應當被認定構成犯罪。
如何認定故意?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由兩個因素構成: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認識因素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意志因素是指在認識因素成立的基礎上仍然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
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兩種,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意志因素的不同。直接故意對于危害結果的發生是積極追求的心態,間接故意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是一種放任的態度。
實踐中,從業者往往忽略間接故意,以為只要沒有“直接有意為之”或者“出于公心”就沒有問題,其實,只要放任了危害結果的發生就有可能因為間接故意而被追責。
據此,如果區塊鏈錢包業務的從業者認識到數字資產的來源存在問題或者他人進行的上游業務是法所不容許的,仍然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幫助其進行數字資產的存儲、交易等活動,技術從業者所提供的技術就失去了中立性。若他人構成犯罪,技術從業者成立對應犯罪的幫助犯。
如何區分間接故意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司法實踐中,間接故意和過于自信的過失的界限非常容易混淆。過于自信的過失又稱為“有認識的過失”,是指行為人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責任形式。
過于自信的過失與間接故意的主要區別在于對危害社會結果發生的態度,過于自信的過失對危害社會結果的發生的態度是一種消極的不保護,行為人認為結果不會發生;而間接故意的態度則為積極的放任,行為人認為結果是否發生無所謂。
二者之所以容易混淆,主要是因為在這兩種責任要素下都預見或者認識到了危害社會結果的發生。因此,從行為來判斷對危害結果的態度、進而區分這兩種不同的責任要素在操作上并不具有可行性。
筆者認為,應當從認識可能性的角度來區分間接故意和過于自信的過失。如果預見到危害發生的可能性較小,則為過于自信的過失;如果認識到危害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則應當認定為間接故意。當然,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大小應當以社會一般人的標準來判斷。
在錢包業務中也是如此,如果已經采取了當下中等技術水平的網絡技術,主觀上認為危害結果不會發生,那么,司法實踐中將按照過于自信的過失進行處理;如果沒有采取相應技術防范,或者雖有技術防范但危害結果發生也不違背行為人的意思,那么,司法實踐中將按照間接故意進行處理,換句話說,會按照犯罪處理。
寫在最后
通常情況下,支撐錢包的技術是一種中性的業務行為。但技術不總是中立的,有時候中性的業務行為與幫助犯僅一線之隔,稍不留神就會站到法律的對立面。
因此,我們建議大陸的冷熱錢包技術供應商,除卻對增值業務的欲望要壓制之外,也要做好反洗錢等工作,防止被當成共同犯罪進行處理。
在交易當中,由于各自資金量的不同,對同樣資金承受力的不一,都會反應出來完全不一樣的結果,同樣的1萬美金,有人覺得蜻蜓點水,有人覺得至關生死,這就導致了面對市場時候的態度出現極大的變化.
1900/1/1 0:00:00驚天幣界:XW99882交易,是一件細水長流的事情,心急吃不了熱豆腐,不要因為震蕩,就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經歷煎熬.
1900/1/1 0:00:00文章系金色財經專欄作者牛七的區塊鏈分析記供稿,發表言論僅代表其個人觀點,僅供學習交流!金色盤面不會主動提供任何交易指導,亦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指導交易,請讀者仔細甄別,謹防上當.
1900/1/1 0:00:00狂人說 小幣很瘋狂,有一種17年牛市初期的味道,狂人認為這種瘋狂還會持續,這一波的上漲主要源自于一些Dex上面的低市值幣種,漲幅超過了10倍甚至100倍,打開了小幣種的炒作空間預期.
1900/1/1 0:00:00親愛的BKEXer:? ?? 今日數據:2020年8月11日DeFi挖礦寶日收益率為0.0293%,年化收益率10.69%,收益幣種為YFII.
1900/1/1 0:00:00前言:投資市場可以說是一個投機市場,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把握機會,但是,又有多少人能把握到了。再你每次投入時間和精力的時候,你有想過嗎?你的方向是對的嗎?每次的投入和回報是形成對比的嗎?我想大多數投.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