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法院報消息,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比特幣涉外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二審認定比特幣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應從法律上予以保護,通過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幣應當全部返還或折價賠償。本案主審法官劉江指出,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曾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2013年)、《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017年)等文件,并未對比特幣作為商品的財產屬性予以否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亦并未禁止比特幣的持有。《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更提到,“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因此,比特幣具備虛擬財產、虛擬商品的屬性,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但《通知》等文件否定了包括此類“虛擬貨幣”作為貨幣的法律地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劉江提醒,投資者應理性投資,合理控制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Coinbase首席法官:加密貨幣是滿足美國公眾需求的重要金融產品,對比特幣ETF充滿信心:金色財經報道,Coinbase首席法官Paul Grewal在采訪中講到,Coinbase認為加密貨幣是美國公眾希望在其金融服務投資組合中擁有的安全受監管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他指出,大約有20%的美國人已經購買或出售過數字資產,并且超過60%的人認為當前的金融系統需要重大升級。Coinbase對于美國所批準現貨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信心很高,并且Coinbase作為ETF的基金保管人。Paul還表示,這些金融產品的準入對于滿足美國公眾的需求至關重要。[2023/6/29 22:08:53]
聲音 | 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區塊鏈取證技術實際操作中還存在很多問題:金色財經報道,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張博介紹說,高達80%的與版權有關的侵權案件中,當事人基本上是采取可信時間戳、區塊鏈第三方存證公司存證以及公證處存證等手段進行取證、固證。雖然確定了區塊鏈取證技術,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發現有很多問題,如學術積累薄弱、立法缺失,沒有區塊鏈規范的技術標準和準入制度,行業監管缺失等。[2019/12/11]
聲音 | 北京一中院法官:匿名身份信息一旦被破解,越是公有鏈個人信息泄露范圍可能越廣:據《人民日報》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丁宇翔今日在《人民日報》上發表題為“協力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新論)”的評論文章。文章中提到,被人們津津樂道的區塊鏈技術,可以通過加密算法實現隱私保護,且有難篡改的特點。然而,就技術特點來看,區塊鏈上的所有信息都是公開透明可查詢的,只是這些信息所對應的用戶個人身份通過加密算法被隱去。一旦匿名身份信息被破解(盡管難度異常大)或被泄露,則越是去中心化程度高、區塊鏈技術運用徹底的公有鏈,個人信息泄露的范圍就可能越廣。而區塊鏈難以篡改的優點,也有另一面:一旦上鏈的信息本身錯誤,則幾乎無法更正,這同樣影響到以信息更正為重要內容的個人信息保護體系。這都說明,依靠法律提供責任規則,才能為網絡平臺和用戶劃定行為邊界,為可能的損害預先確定追責機制,確保技術創新不致偏離價值,防止技術運用的弊端。[2019/10/14]
寫在前面 鯨交所趙老板在鯨社區留言講到了創辦鯨交所的初衷:兩年前的今天,我和俊晶兩人決定開始創辦去中心化交易所,取名鯨交所.
1900/1/1 0:00:00幣圈馮博毅:5.6BTC沖高欲破9100,低位空單何解?所謂是緣來不拒,緣走不留,來去隨意,皆有定數。一根K線定乾坤,一場趨勢定輸贏。與天斗,其樂無窮;與地斗,其樂無窮;與趨勢斗,更是其樂無窮.
1900/1/1 0:00:00比特幣只有2100萬枚,有人認為這是比特幣的優勢,可以避免通脹,也有人認為這是比特幣的致命傷,數量有限會導致通縮。數量上限到底是比特幣的缺陷還是優勢?.
1900/1/1 0:00:00一、活動時間:5月8日14:30-5月8日15:00二、參與資格:通過FUBT高級認證用戶 三、參與方式: 僅限平臺PC端,首頁—FBANK—Pre兌換—閃兌專區,支持USDT兌換.
1900/1/1 0:00:00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為2504億美元,較昨日上漲5.8億美元,BTC市值1651億美元,占總市值65.59%.
1900/1/1 0:00:005月7日,風再起?巴比特云端峰會迎來收官之戰。OKEx首席戰略官徐坤回顧交易所賽道的發展歷程,總結道:1.0階段:主要是現貨交易;交易系統和產品都比較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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