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在5月28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民法典》中有許多亮點,特別是在“繼承編”中,對繼承遺產的范圍做了改變。根據新《民法典》的規定,虛擬貨幣將可能作為遺產繼承。那么新規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呢?
繼承范圍新規對比
5月22日,作為今年全國兩會重要內容,醞釀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并最終在5月28日通過審議。在民法典草案繼承編,對繼承遺產的范圍做了改變:
可見,原《繼承法》對遺產范圍的規定采用了列舉和概括并用的規定方式,首先列舉了6種應當作為遺產繼承的具體財產范圍;隨后通過概括規定,以“合法”要件為限定,規定了其他財產。
Arbitrum前首席營銷官Andrew Saunders加入Hash Flow擔任CMO:金色財經報道,去中心化交易協議Hash Flow官方宣布Arbitrum前首席營銷官Andrew Saunders已正式加入HashFlow擔任首位CMO,Andrew將領導Hashflow在全球范圍內的所有營銷、增長和傳播工作。
Andrew在加入Arbitrum之前,在亞馬遜的全球品牌營銷團隊工作,幫助建立了亞馬遜的娛樂和文化營銷實踐,在那之前,他是Tastemade的全球品牌戰略和營銷主管,還曾擔任NBCUniversal的內容創新和創意副總裁,并共同創立了Creative Artists Agency的品牌合作部門。[2023/4/26 14:28:00]
而新《民法典》沒有采用列舉的方式對能夠繼承的財產進行具體規定;而將遺產范圍擴大為“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僅僅保留了原先對“其他財產”限定的合法性要件。
Chainlink:v0.1質押池將于12月9日開放,單地址質押上限為7000枚LINK:11月22日消息,去中心化預言機網絡Chainlink官方宣布,其質押v0.1測試版本計劃于北京時間12月7日13:00時上線以太坊主網。符合提前體驗測試版本條件的地址將可在v0.1質押池中質押最多7000枚LINK。
此外,v0.1質押池將于北京時間12月9日13:00面向所有普通用戶開放,每個地址質押上限為7000枚LINK,質押池總量上限為2500萬枚LINK。[2022/11/22 7:55:23]
也就是說,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只要符合(1)個人所有;(2)具備合法性;就屬于遺產,可以被繼承。
繼承新規:包含數字信息?
過去4小時全網爆倉2.92億美元:11月9日消息,據 Coinglass 數據顯示,過去 4 小時全網爆倉 2.92 億美元,其中 ETH 爆倉 8774.83 萬美元,BTC 爆倉 8346.85 萬美元,SOL 爆倉 1831.42 萬美元,FTT 爆倉 1022.22 萬美元,BNB 爆倉 787.65 萬美元。[2022/11/9 12:35:19]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財產成立遺產的要件有三個:
(1)歸屬于自然人的財產;
(2)死亡時遺留的財產;
(3)合法的財產。
其中,要件①財產歸屬于自然人和要件②財產為自然人死亡時遺留都較容易理解;與之前《繼承法》的規定相一致。不論是普通的財產或物品,還是虛擬商品、數字信息等物品,只要符合法律上“財產”的成立要件,就能夠符合這兩個要件。
阿根廷央行發布數字錢包運營商新規則:9月15日消息,阿根廷央行發布數字錢包運營商新規則,數字錢包的客戶被視為金融用戶,其保護措施與向銀行用戶提供的保護措施相近。數字錢包公司將必須調整其服務條款和條件,以滿足中央銀行對金融合同的要求。(News Bitcoin)[2022/9/15 6:59:05]
就數字信息作為財產繼承而言,首要面臨的問題是,數字信息是否具有“財產”屬性。法律上認定物品是否具有“財產”屬性,主要是考察物品是否具有價值屬性;司法實踐中,采用以下標準認定物品的價值:
(1)是否具有特定性;即,脫離特定的系統后,是否立即喪失具體價值;
(2)是否具有一般性;即,對不同的用戶而言價值大小不一,對非特定用戶而言并無價值;
(3)是否具有可衡量性;即,根據不同認定方法,是否有較大的價值差異。
瑜伽服品牌Alo Yoga與MoonPay合作發布首個成衣系列NFT:9月11日消息,瑜伽服品牌Alo Yoga在紐約時裝周宣布與加密支付公司MoonPay合作發布首個成衣系列NFT“Aspen Collection”,該NFT持有者可以獲得增強現實(AR)個性化購物體驗,還能享受Alo Wellness Clubs等獨家優惠福利。目前Alo Yoga已接受加密貨幣支付,并于2月份在Roblox上創建了一個沉浸式健康空間“Alo Sanctuary”。[2022/9/11 13:22:23]
就具體的認定規則而言,常見的有《價格評估管理辦法》、《被盜財物價格認定規則》等規范性文件。例如,《被盜財物價格認定規則》第15條規定:
市場調節價時的價值認定應采用市場價值標準;根據以下與其相適應的方法進行測算:
“……
2、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價格認定委托書、協助書載明的價格類型,按相同或相似的同類商品的中等價格測算。其中:
(1)專供外銷商品,國內無銷售的,按離岸價測算;
(2)進口商品,國內市場可采集到同類物品相應價格的,按該價格計算;無法采集國內市場價格但可采集到國外市場相應價格的,按國外價格考慮基準日匯率及各項進口稅費測算;國內外均無法采集同類物品相應價格的,可通過比較質量、功能、性能和品牌等因素綜合推算。”
虛擬幣能否成為繼承的對象?
《民法總則》第127條規定:
“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一些虛擬幣即使沒有價值,不具財產屬性而不能屬于前款“網絡虛擬財產”的范圍,一般也能作為數據進行保護。
而依據《民法典》繼承編關于遺產范圍的規定,這些財產或數據能否納入遺產的范圍,核心標準是前述要件③,即財產的“合法性”。
關于虛擬幣的合法性,我們曾經多有論述。《原創 | 區塊鏈項目,需注意哪些司法新動向?》中,我們曾再次強調ICO的非法性,提醒大家相關代幣不受法律保護;在《原創 | 涉虛擬幣訴訟,到哪里打官司?》中,我們曾明確了涉幣案件的法院管轄。
就結論而言,在境內進行的ICO或變相ICO;以及在境外進行ICO,在境內“宣傳、引流、代理”,我國法律會將其認定為: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違法犯罪。
發出的相關代幣會被認定為違法的工具、手段、收益,不具有合法性。對ICO這種非法的認定,預計在未來3-5年不會改變;除非有特別的變量出現。因此,ICO相關的違法代幣,即使在新規下,也不能作為“合法財產”成為遺產、被繼承。
但,以下兩種情況下,虛擬幣有作為遺產繼承的可能性。
第一
所涉代幣財產屬性經法院確認。
目前,由于《民法典》刪去了列舉式規定,而僅留下概括式規定。其理由在于:對于原先列舉的家畜等財產,已經無需通過列舉方式進行保護;而對于數字信息、虛擬財產等新興財產形式,又難以通過列舉進行保護。
這種規定形式下,對于“財產”可繼承的范圍進行認定的權力,實際上從嚴格的法律規定,下放給了法院自由裁量。已經得到司法判決確認合法且具有財產屬性的物品,就能夠作為遺產被繼承。
目前,BTC和ETH的合法財產屬性,都得到了法院判決的認可。(參考閱讀:真實 |竊取ETH如何定性,法院如是說?)而其他虛擬幣尚未得到法院判決確認。但,只要符合本文前段所述標準具備“財產屬性”,并且不違反我國其他法律規定的代幣,可以期待將能夠被法院認定為合法財產并納入遺產繼承的范圍。
第二
所涉代幣是央行發布的發幣的數字幣。
去年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穆副司長在“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曾提及,央行數字貨幣可能在近幾年發布。發布這類代幣的機構必須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也就是說,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并非什么“穩定幣”,就是人民幣本尊,只不過是數字化的人民幣。
但,目前央行并無數字貨幣發行的官方文件;各地機構對虛擬幣的風險提示也從未停止。(參考閱讀:《原創 | 三市“虛擬幣”風險提示,深層含義是什么?》)一些小眾的虛擬幣雖然不排除“合法化”并得到法律保護的可能性,但涉幣風險仍然值得警惕。涉幣風險,移步《合輯 | 區塊鏈項目,常見法律風險有哪些?》詳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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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提示,一旦突破9300美金,將會上攻9500美金,結果價格一路上漲至9620美金再回落9500附近,近期行情走得比較強勢,這一輪反彈是從踩穩40日均線8650低點開始的.
1900/1/1 0:00:00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The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2020年5月26日發布了一份文件《涉及加密資產的審計:給審計.
1900/1/1 0:00:00最近一則關于某知名加密貨幣交易所OTC被凍卡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搞得很多在交易所做OTC業務的人一驚一乍,一些想要進場交易的人也變得猶猶豫豫起來,這大概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道理一樣吧.
1900/1/1 0:00:00大盤短時的放量拉升后,再次陷入了縮量整理走勢。昨天比特幣二次沖擊9600美金壓力時,出現了明顯的回撤和陰線,隨后市場便陷入了停滯.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 區塊鏈6月12日訊 6月11日,EOS創始人Daniel Larimer發布博客文章,回應了一篇名為《重新訪問高可伸縮性區塊鏈的事務統計》論文所提出的觀點.
1900/1/1 0:00:00文章系金色財經專欄作者牛七的區塊鏈分析記供稿,發表言論僅代表其個人觀點,僅供學習交流!金色盤面不會主動提供任何交易指導,亦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指導交易,請讀者仔細甄別,謹防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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