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2017年開始接觸比特幣場外交易,卻在今年相繼被騙200多萬。”王哲是一位資深比特幣“搬磚工”,即低買高賣的比特幣場外交易員。在比特幣供應鏈上處于“上家”位置上,王哲也曾在低買高賣的“搬磚”生意中獲利,他一度覺得與同行交易十分放心,直到被騙后,“感覺像是銀行倒閉了。”
但這不是個例,在4月曝出的杭州比特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王哲不是一個人,共有100多位玩家,按照玩家統計數據顯示,共有超七千枚比特幣,涉案金額近三億元。規模之大以及“場外交易”的形式,震動了整個“幣圈”。
據新京報記者調查了解到,此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涉及的兩位比特幣“搬磚工”,分別為來自浙江麗水35歲的周毅和來自黑龍江勃利縣30歲的李想。他們在微信群中,以“類期貨”交易和借幣返息兩種方式,圈走來自100多位“搬磚工”超七千枚比特幣。其中,最“慘”的一位被卷走了600多枚比特幣,損失近3000萬。
目前,第一批玩家已經報案,杭州市濱江區分局已對周毅等人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立案偵查。針對目前案件進展,杭州市濱江區西興派出所5月21日回復新京報記者稱,周毅、李想等二人目前已經刑拘,后續還會繼續調查。
低買高賣賺取各平臺差價獲利有人年賺百萬
此次杭州比特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幾乎都發生在“燒餅鋪”和“明天會更好”兩個微信群中。周毅、李想就是“明天會更好”微信群中交易員。他們通過近兩年按時交幣建立的商譽、低價“期貨”建立的價格優勢,圈出了一批熟客。
新京報:利用區塊鏈等技術手段完善消費券發行制度設計:5月15日,新京報發表社論“以全流程監管打擊對消費券‘薅羊毛’”。社論稱,保障消費券在短時間內提振消費是當務之急,這就要求各地在消費券發放的同時,也應啟動對其流向的全流程監管。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手段完善消費券發行制度設計,追蹤消費券流向和使用效果等。[2020/5/15]
具體交易流程為,買家A如果認為周毅、李想的價格合理,就微信或QQ私聊,確認好后銀行轉賬到指定銀行賬戶。1-2天后,周毅把比特幣發送給A的指定地址。A通過自己的錢包地址,即看到收到的比特幣。
張明是燒餅鋪微信群里的一名“熟客”,他告訴記者,“我在周毅、李想進群之前,就已經在‘燒餅鋪’群里交易一年多了。后來,我在群里觀察了他們半年,覺得還是靠譜的。我跟兩人第一次交易在去年夏天,之后每周會跟他們買三次比特幣,一直到今年四月他們失去聯系”。
類似“燒餅鋪”和“明天會更好”的比特幣微信交易群還有很多。在國內比特幣交易所關停后,不少比特幣“搬磚工”轉向微信群、QQ群,展開零手續費的線上一對一交易。這類群組往往是“熟人圈子”,具備一定的信任值,才可以展開“先交錢、后打幣”的交易方式。他們主要依靠游走在各大平臺間、賺取各平臺的差價來獲利。
據新京報記者觀察,目前仍有多個微信群涉及比特幣的場外交易,但群名不會提到“比特幣”,而是用“燒餅”、“梧桐”等這樣的代號。數百人的群里,“交易員”會直接喊價“39250收10”,“40250出20”,意思就是“想用單價39250人民幣的價格買10個BTC”,“以40250的價格出售20個BTC”。若有人有購買意向,則會與交易員私聊。
聲音 | 新京報:區塊鏈不是用來“炒”的:10月30日,新京報發布了題為“區塊鏈不是用來炒的”的文章。文章稱,習近平總書記在10月24日關于區塊鏈的講話,為區塊鏈概念股注入了信心,許多相關股票漲停。可以預期,接下來區塊鏈領域將迎來一場百舸爭流的欣欣向榮場景,這無疑有利于推動國內區塊鏈行業的快速發展。但在積極鼓勵有準備、有能力的單位和個人投入鉆研區塊鏈事業的同時,也有必要剎住單純的炒作風,為區塊鏈行業的發展提供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簡言之,在加大對區塊鏈技術應用和研究的同時,也要樹立區塊鏈“不炒”的公序良法環境,凈化市場的浮躁。[2019/10/30]
當記者以“交易員”的身份申請一個比特幣微信群時,該微信群主告訴記者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向群主提供幣圈所謂的“KYC資料”,即身份證/護照正反面,和本人手持身份證/護照的三個照片;第二點則更為重要,獲得群主信任,讓其愿意作擔保拉你入群。
“類期貨”交易模式
“不同于一手交錢一手交幣的交易模式,周毅他們二人出售的‘期貨’是收錢后隔1-2天才發幣,平均一個比特幣會比即時交易的便宜100-150元人民幣。”多位玩家對記者表示,“這個價格挺誘人的,不少人提前預訂,然后找下家出手,賺取差價。”
讓周毅、李想在圈內迅速躥紅的,正是這種基于一定價格優勢的“類期貨”交易模式。和素未謀面的陌生人進行如此大額的交易,還是通過“先付款,后打幣”的方式,這種模式在圈內并不多見。
聲音 | 新京報:區塊鏈領域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應是“重研究輕商用”:新京報今日發文《區塊鏈領域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應是“重研究輕商用”》稱,隨著中央對于區塊鏈戰略價值的肯定,一時間,區塊鏈的社會關注度也隨之大增。區塊鏈風口下,更應多“務實”推進少“務虛”炒作。雖然國內不少企業在區塊鏈技術服務金融交易結算、通信反欺詐溯源等方面開始應用試點,但距離真正的商業化還為時過早。對于區塊鏈技術的研究,無論是從國家有關機構還是企業層面都處于早期階段,從目前趨勢來看,還處于需要持續加大研究投入而非變現的階段。[2019/10/28]
張明算是接觸比特幣場外交易較早的“搬磚工”,其第一次接觸場外交易是在2017年。他告訴記者,自己觀察了周毅、李想兩人將近兩年時間,發現他們每次在群中的出貨量大、交貨也及時,沒出過問題,才覺得二人“口碑不錯”,開始與他倆交易的。
由于世界范圍內的各個比特幣交易平臺行情不同,價格也存在一定差異,“搬磚工”游走在各大平臺間、賺取各平臺的差價來獲利。具體“搬磚”形式分為:國外平臺與國內平臺之間的“搬磚”;國內平臺之間的相互“搬磚”。
“到了后期,周毅就不經常在群里露面,李想就充當周毅的下家的角色,從周毅那邊拿比特幣到群里叫賣,一個幣也會平均比周毅貴幾十塊錢。”張明透露,匯款賬戶是周毅的指定銀行卡號,李想只是幫周毅統計成交數量。
動態 | 新京報:區塊鏈在中國成為國家科技戰略和核心技術創新突破口有深厚的現實基礎:10月26日,新京報刊文《推動區塊鏈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文章提到,區塊鏈在中國成為國家科技戰略和核心技術創新突破口,這一選擇并非偶然,除了區塊鏈不可替代的技術重要性之外,其背后還有深厚的現實基礎。首先,作為新興前沿技術,區塊鏈身處“無人區”,還沒有形成強大技術壁壘,對于世界各國來說,實際上基本處于同一起跑線。其次,中國在區塊鏈領域擁有良好基礎。更重要的是,來自決策層的重視,結合全局性統籌優勢,極有可能使區塊鏈技術和應用能夠突破現有發展瓶頸,在中國進入一個新天地。目前,中國正值新舊動能轉換之際,如果區塊鏈和實體經濟能夠實現深度融合,能夠在民生領域廣泛落地和應用,能夠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及政務服務相結合,將極大推動傳統產業升級,提升社會運行效率,提高民生福祉。[2019/10/27]
近九成玩家參與借幣付息業務單個幣每天獲息百元
張明透露,本次涉案的七千多比特幣中,不到九成是為了日息,主動將比特幣放到二人手中,最后因二人“跑路”無法拿回,另有超一成則因參與其“類期貨”交易沒拿到幣。
此外,此次案件部分玩家向記者表示,此前曾給周毅購買比特幣的錢,但發幣時間到來之初,周毅、李想也曾詢問他們:“幣是急用嗎,到的幣不是很多,如果要是不著急的話就借給我,我每天給你利息。”
新京報:高校區塊鏈課程,與時代和市場接軌:浙大計算機學院和軟件學院,將于今年秋季面向部分高年級本科生和研究生,開設《區塊鏈與數字貨幣》課程。這是國內首家開設此類課程的高校。
此舉也引發了諸多質疑,比如,學生在修讀這一課程后,會不會沉迷于“炒幣”?
其實,高校開設什么課程,是以培養社會有用人才為宗旨,而不是看人的臉色。近年來,我國教育結構不均衡、不合理,不少大學的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不相適應,造成學與用脫節。想當年,高校開設保姆專業、電競專業等冷門專業,一開始人們不理解,但實踐證明是需要的。像電競專業,曾被稱為玩游戲專業,誰料到如今其的確培養了國家需要的“打游戲人才”,而且成為“香餑餑”。
因此,高校專業、課程設置大可不必畏首畏尾,而是主動與時代發展接軌,與市場需求對接,科學設置專業,為培養具有競爭力的人才做出努力。[2018/4/16]
玩家王平對記者表示在4月5日,也收到了一筆700元的賠償金。“我知道其他人在那段時間也收到了一次賠償金,有的幾百塊,有的上千,但之后錢也沒再轉,幣也沒再發。”而后期購幣的玩家則不曾得到所謂的“賠償金”。
周毅曾拉群解釋得知報案后失聯
從今年4月起,張明也發現一向按時交幣的兩人開始用各種理由拖延。
一開始張明并不擔心,“畢竟他們兩個人口碑不錯”,甚至在第一批比特幣尚未打到賬戶時,又花近百萬再次購入數十枚比特幣。兩次交易,他分別向周毅、李想購買85枚、25枚比特幣,累計金額達400余萬。
另一位玩家對記者表示,在花了40多萬購買比特幣后的兩天,在詢問李想為何沒有按時發幣時,直接被周毅拉到了一個超百人的“維權群”,并未多解釋一句,也沒提及任何補償,她表示“一臉蒙”。而所謂的“維權群”中,除了周毅、李想外,全部都是未按期收到比特幣的買家。
4月14日,周毅在維權群里發了一個視頻,再次給出了一套賠償方案。視頻里周毅表示,兩人現在欠了太多人比特幣一時還不上,但是他們“錢還是賺得動”,所以他們將每天賺的5個比特幣的利潤還給所有人,將拖欠的比特幣慢慢還清。不過,群中很多人表示不再相信二人,“我覺得這就是在忽悠我們,我不接受”,張明說。
“石匠”究竟何方神圣,與周毅是何關系,是否真實存在,大多數玩家并不知曉。雖然后來有玩家表示與石匠取得聯系,對話中,石匠表示自己確實收周毅的期貨,并聲稱幣也都給他了。
立案調查
“到了4月10日,實在等不及了,在交易群里說了兩人沒發貨的事兒,發現居然這么多人都沒收到幣,當時就感覺情況不妙,我立馬決定回國報警”,張明說,他也是該案第一位報案人。
根據立案告知書顯示,杭州市濱江區分局針對周毅等人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已對該案立案偵查。有玩家透露,另一嫌疑人李想也于5月初被機關抓獲并刑拘。
“通過跟律師溝通,發現難點在于一些被迫接受借貸關系的買家,容易被認定為是自愿的借貸關系,難以從法律上判定屬于非吸”,一位買家對記者表示其憂慮。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的區別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凱曾公開表示。
徐凱分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簡單來說,就是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之時,融資者不符合向不特定的人公開融資的條件,以不占有你的錢物為目的而進行融資,屬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但如果融資者一開始就是要以騙取你的財物為目的非法集資的,那就構成集資詐騙。
針對目前案件進展,杭州市濱江區西興派出所5月21日回復新京報記者稱,周毅、李想等二人目前已經刑拘,后續還會繼續調查。
“以比特幣為基礎的場外交易難以得到法律的認可”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此類行為的法律后果具有不確定性,個人偶發行為合法,以此為業的行為可能涉嫌非法經營。
早在2017年,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就曾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提示投資者通過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的交易平臺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等,并指出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臺在我國并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根據openlaw顯示,與“比特幣”相關的法院判決書共有461件,文書判決時間顯示,2014-2018年,比特幣相關判決案件數量直線上升,5年間的數量分別是9件、26件、54件、120件、216件。
除了被明確禁止的ICO,目前比特幣場外交易是否合法合規?
2013年,我國對于比特幣本身的法律屬性給出了明確界定:特定的虛擬商品,也就是承認其“財物”的地位。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民法總則》再次確認了虛擬財產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
在我國交換比特幣是否合法呢?肖颯認為,偶發的個體與個體之間的交換行為合法。在她看來,我國法律中的“所有權”,就包含“處分權”這一重要權利,如何處分是所有權人的私權利,其他人無權干涉。
根據張明楷所著《刑法學》,非法經營罪所保護的法益是市場經濟秩序。違反國家市場經濟管理法規,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危害市場經濟發展的行為不被允許。
肖颯表示,在其與團隊其他律師交流中,他認為出于刑事政策的考慮,對于一些以兌換比特幣為業,賺取差價,造成客戶重大損失,引起嚴重后果的行為,不能排除按照刑法第225條第4項“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層報到最高法院,最終以“個案批復”的形式確定某一種行為構成犯罪。
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表示,從目前國家的監管政策來說,在境內的比特幣交易是違反國家監管政策的,以比特幣為基礎的場外交易難以得到法律的認可。
以比特幣為基礎涉及的場外交易有很多,類期貨、類證券交易有很多種形式,一旦發生爭議,投資者會遇到以下困難:一是法律上證據難以取得,因為網絡交易通常以數據的形式表現出來,證據難以固定;二是國內的法律,對此類交易基本上持否定態度,國家也多次向投資者提示過風險,如果投資人參與交易,很可能需要自行承擔風險。
B04-B05版采寫/新京報記者張姝欣
B04-B05版圖片/受訪者供圖
總部位于美國加州的區塊鏈與加密貨幣安全公司CipherTrace于2018年7月發布的2018年第二季度的報告中指出,加密貨幣犯罪、洗錢和其它非法活動正在增加.
1900/1/1 0:00:00原文閱讀時長5分鐘:https://medium.com/@ChrisHerd/why-the-blockchain-promises-a-safer-future-and-how-big-bu.
1900/1/1 0:00:00韓國加密貨幣交易所Korbit宣布將不再支持五種加密貨幣的交易,分別是:Dash、Monero、Zcash、Augur和Steem.
1900/1/1 0:00:00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周一提交的一份文件顯示,其再次推遲了對VanEckSolidX的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提案的決定時間。SEC做出決定的新的截止日期是8月19日,其最后期限可以延遲至10月18日.
1900/1/1 0:00:00項目概述 dYdX是建立在以太坊上暫時僅支持ETH的金融衍生品協議,主要利用智能合約構建衍生品交易架構,采用保證金交易的模式,通過expo交易市場實現衍生品交易.
1900/1/1 0:00:00來自加密技術媒體theblockcrypto.com獲得的法庭文件顯示,穩定幣發行商Tether表示,其已將部分儲備金投資于比特幣和其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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