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一直是區塊鏈項目很重要的組成部分,比如最近召開的杭州區塊鏈峰會上面,很多大佬就從各方面談到了治理的問題。
其實對于治理,目前行業內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上的定義。很多人想到治理的時候,總是會不自覺的想到算力大戰、硬分叉、拉票、賄選之類的詞匯,要么就陷入POW和POS哪種共識機制的治理更加有效之類的問題當中去,這篇文章算是我對于治理問題的系統思考。
1、權利的分散
既然談到治理,先要搞清楚治理是什么?它是怎么產生的?
治理這個詞在公司法里,并不是一開始就存在的。在原來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里是沒有治理這個詞的,反正利益相關者就那么幾個人,老板一拍桌子,事情就這么決定了,公司大小事都是老板一人說了算,沒什么治理不治理的問題。
當公司的規模逐漸變大,比如出現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時候,這個時候利益相關者多了起來,而且公司又面臨所有權和決策權的分離,這個時候權力如何劃分,權力之間如何制衡,利益如何分配的問題就重要了起來,于是出現了治理的問題。
這就是治理問題的起源——權力的分散產生治理問題!
當權力高度集中的時候,只有管理的問題,沒有治理的問題。這個問題也可以這么理解:中心化程度越高,越側重管理;去中心化程度越高,越側重治理。
Tornado Cash治理攻擊者在鏈上轉移ETH、TORN代幣:金色財經報道,根據 EtherScan數據,Tornado Cash治理攻擊者在發稿前大約一個半小時進行了兩筆交易。一筆100 ETH 的交易被發送到 Tornado Cash 路由器,該路由器用于該服務的資金混淆過程。另一筆交易包含 38,302.57 TORN,這是 DAO 的治理代幣。
金色財經此前報道,在本周末惡意治理提案通過后,攻擊者接管了 DAO。匿名安全研究員 Samczsun 報告說,攻擊者利用該漏洞獲得了治理控制權,但 Tornado Cash 中持有的大部分資金都不會被盜。[2023/5/25 10:38:13]
通證經濟相比于上市公司,它的經濟體系更加開放,權力更加分散,利益相關者更多,所以治理問題的重要性才會日漸凸顯。
2、在權力分散下做決策
雖然大家對治理的概念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是一般當我們說到治理的時候,治理可能包含以下幾層具體的含義,一般是三個方面:權力的分配、權力的相互制約、利益的分配。
但是不管是權力的分配,還是權力之間的相互制約,還是實際利益的分配,都離不開一個個具體的決策,都是以決策的形式體現出來的。決策是如何做出來的?誰提議,誰表決?誰有權提出決議?怎么樣算通過?等等,這些就是治理的具體內容。
所以,我個人對治理的定義是:
所謂治理,就是在權力分散的情況下如何做決策。
PlatON隱私計算網絡PIP-10提案開啟鏈上治理升級投票:10月25日消息,PlatON隱私計算網絡PIP-10提案已于10月25日開啟鏈上治理升級投票。本次提案治理為期約15天,提議將PlatON隱私計算網絡升級至1.3.0版本。
版本更新升級內容包括:1. 解委托的Token將鎖定56個結算周期;2. PlatON鏈ID變更提案(PIP-7)第3階段完成實施(EVM返回新ChainID)。[2022/10/25 16:38:26]
一方面,治理不是為了請客吃飯,而是為了做決策;另一方面,治理是在權力分散的情況下做決策。
權力分散會帶來很多實際的困難。現實當中最常見的情況,比如美國大選,一人一票,權力算是非常分散了,但是付出的代價是選舉需要持續很長時間,投票的過程非常漫長。
區塊鏈項目也是一樣,以EOS的投票為例,EOS的持有人可以投票選超級節點,但是操作過程非常復雜,而且最終的投票參與率也極低。
3、初始規則很重要
一般的區塊鏈項目,在融資的時候都會制訂一個初始規則,這個初始規則里包含了很多東西,比如代幣數量、代幣增發情況、各個利益相關者的持幣結構、未來銷毀情況、代幣使用場景、公司投票機制、決策機制等等。
初始規則很重要,初始規則的完備程度直接影響著后續治理的難度。初始規則制定的越完備,后續需要調整的地方就越少,治理難度就相對越小;初始規則越簡陋,后續越要調整的地方越多,治理的難度指數上升。
Uniswap創始人回應用戶要1000萬枚UNI才可發起治理提案相關問題:有用戶在推特反映UNI代幣分配問題和治理提案發起下限過高問題,其寫道“你需要1000萬枚UNI才能創建一個提案。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賣掉手中的空投。除了慷慨的社區空投,看看代幣的其他分配,團隊分到2.15億枚?投資者分到1.78億枚?團隊可能才10多個人。”
對此,Uniswap創始人Hayden Adams回應稱“你不需要有1000萬枚UNI,有1000萬枚UNI委托給你就可。1.5億枚UNI分發給了歷史用戶,2000萬枚將在接下來2個月內通過流動性挖礦分發。如果社區想要更低的治理提案發起下限,大家手中的UNI足夠協調來發起提案(對目前的設置進行修改)。“[2020/9/19]
初始規則雖然重要,但是沒有一項初始規則是完美的。社會是不斷變化的,消費者偏好也是不停變化的,商業環境瞬息萬變,競爭對手不停的發展,所有這些都要求我們的規則與時俱進。
中本聰的比特幣規則在很多人看來已經設計的盡可能的完善了,而且最難能可貴的是他設計的盡可能的精簡,白皮書整個才8頁,結構邏輯也非常清晰。即使這么完美這么精簡的規則,在后續的發展當中以及高速變化的商業競爭環境當中,也顯示出了不適應,也搞出了擴容、硬分叉、閃電網絡等一系列問題,也必須不斷的調整優化。
4、爭奪規則修改權
大部分人是沒機會參與初始規則的制訂的,當你接觸到項目的時候,初始規則就已經定好了。如果你參與ICO融資,或者持有某個項目的代幣,其實就相當于你默認了它的初始規則。
yearn.finance發起提案YIP 10:若投票通過,YFI將僅用于治理決策:yearn.finance在推特上宣布正在進行提案YIP 10的投票。法定人數為28.38%,目前幾乎達到33%。如果該提案通過,YFI將僅用于治理決策。[2020/7/26]
既然我們上面說到初始規則不可能完美,那么后續遲早就會涉及到對規則的修改。
在中心化情況下,這是個很簡單的問題,修改就修改了,老板一拍板的事,老板高興的話甚至可以朝令夕改,一天改三五次都行。
但是在去中心化情況下,在權力分散的情況下,對規則的修改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各方的意見永遠無法統一,如果真的采用算力投票,或者Token投票方式,效率又極為低下。
而且區塊鏈行業還有一些特殊性,區塊鏈行業流行一句話,叫做“代碼即法律”,也就是說不管是權力的分配、權力的相互制約、利益的分配,其規則都是以代碼形式存在的,所以區塊鏈行業的治理也具體的體現在于對原有代碼/規則的修改。
可以這么說,在區塊鏈項目里,誰獲得了代碼的修改權,也就是相當于獲得了規則的修改權,誰就能獲得背后的權力和利益。
5、公平與效率
當我們在POW和POS哪種共識機制更好的問題上討論的不可開交的時候,我們其實在潛意識里是默認了這個世界上存在一個最好的共識機制,而我們的目的是找到它。但是這個前提是錯誤的,共識機制沒有最好,只有最適合。
聲音 | 《民主與科學》:區塊鏈技術替代不了中心化治理:《民主與科學》雜志刊文表示,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替代不了中心化治理的核心功能:公正認定問題、公共物品的搭便車問題、貧富分化問題和社區建設問題。并解釋道,解決公正裁決問題是公共治理的一個重要部分,區塊鏈技術只能對結果進行認定和記錄,而并不能對結果發生之前的過程予以分析論證;中心化治理產生的源泉之一在于公共物品提供的搭便車問題,區塊鏈技術并不比中心化的處理搭便車問題更有效;使用比特幣交易的人越多,那么比特幣的價值就越大,那么先占有比特幣的人的收益也就越大;從區塊鏈社區的建設和維護角度來說,建設者本身就有傾向將社區建設作為圈錢的手段。[2018/9/26]
因為我們要的根本不是共識機制,我們要的是實現某種功能。如果這種功能不需要共識機制就能完成,那我們根本就不需要共識機制;如果某種共識機制能夠幫我們更好的實現這種功能的,那么對這個項目而言,這就是更適合的共識機制。
整體說來,所有的共識機制都是在公平性與效率之間做選擇,這一塊我看到肖風老師在杭州區塊鏈峰會上的演講里說的很好:
共識算法是一個區間的概念。我們在強調去中心化,從某個意義上來說去中心化也是在強調公平。去中心化強調公平,中心化某種程度上是強調效率,所以這樣的事情并不是區塊鏈才有,過去一百年、兩百年,整個人類社會一直在這之間搖擺,不可調和。
所以我說我們要明白的是當區塊鏈要真正落地到不同的商業應用場景的時候,不同的商業應用場景對公平和效率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如果這個場景需要極端的追求公平,那么我們可以用極端的去中心化的方式幫他實現;如果他是極端追求效率,那我們就必須用中心化的方法來幫助他實現,這只是商業目的而已。
6、最終是人與人的博弈
治理的底層,雖然是共識機制、規則這些東西組成,但是到最后,所有的治理總會變成人與人之間的博弈。
規則是客體,人是主體;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
不論你采用的是POW還是POS,區別并不大。因為共識機制只是決定了人與人圍繞什么進行博弈而已。如果你采用POW,那么人與人之間是圍繞算力進行博弈;如果你采用的是POS,那么人與人之間是圍繞著投票進行博弈。
中國古話叫做:“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店”和“客”的權力并沒有絕對,主要就看誰的影響力大,看誰能夠在最終的博弈當中勝出。
在一個去中心化的治理體系內,沒有一個人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每個人手上都握著一部分的權利,但單獨每一部分權力都沒有辦法決定事情的走向!每個人都在自己的影響力范圍內對事情起著推動作用,這是一個內外部不停的演化,共同博弈的過程。
這個博弈的過程就是去中心化系統做決定的過程,博弈的結果就是去中心化系統最后選定的方向!
我曾經舉過這樣一個例子,好像還挺形象的:
就好像幾個人玩斗地主,一個人拿到了大王,OK,大王很厲害;另外一個人拿到了小王,OK,小王也厲害;第三個人拿到了三個2,OK,三個2也是很大的牌;
每個人的牌都很大,但是大小王3個2本身并不足以保證你贏下這一局,最終誰贏誰輸要看怎么打。你需要根據牌整體的結構來決定打法,根據你對手的情況加以變化。
如果你每把都是大小王、4個2加順子這種必贏的牌在手,那你這撲克里肯定有詐,別人也就不會跟你玩了。
也就是說,雖然牌的大小本身很重要,但是這個博弈的過程才是真正的關鍵。
最終這一切都要靠博弈!
7、核心是無法可依
很多人認為區塊鏈項目治理當中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共識機制的選擇,以及一些具體執行上的問題,我并不這么認為,我認為區塊鏈項目治理遇到的最大的問題不是來源于內部,而是來源于外部。
當年BCH的BSV的算力大戰,原本雙方是同一戰線的,在大方向上根本沒有分歧,只是在具體推進速度上有一些分歧,但這是完全可以協商的問題,不過最終雙方卻分裂了,而且還引起了整個加密貨幣市場的價格動蕩。
問題已經很明顯了,即使雙方沒有大分歧,只有小的意見不統一,仍然無法通過治理解決,最終的解決方式仍然顯得很原始和順心所欲;POS也是一樣,很多POS項目的規則一改再改,甚至連白皮書都是一改再改,而普通持幣者根本沒有任何辦法。
治理真正的問題不是共識機制的選擇以及權力的分配之類的問題,而是沒有一套標準化的流程可以執行,沒有法律可以依據。
就像上市公司,你上市之前要接受一整套標準化流程的審核,既有公司歷史沿革方面的,也有法律上面的,有專利上面的,有財務上面的,也有人員上面的,公司上市之后你得定期披露財務報告的,接受第三方審計,還得接受持續的券商督查,更不用提背后還有證券法和公司法在督促。
在這種有標準化的流程和嚴格的法律約束之下,治理才有用武之地;沒有標準化的流程和嚴格的法律約束,治理這個詞不過是名存實亡。
目前區塊鏈世界還處在“法外之地”,既無標準化的治理流程,也沒有強制信息披露之類的約束,更沒有法律法規則可以依靠,完全憑項目方的自我約束,這時候談治理是沒意義的。即使有所謂的治理,也會變成無邊無際的攻訐和扯皮。
8、治理為場景服務
我們一說到治理,很容易就想到圍繞工作量證明POW、POS、DPOS等共識機制的治理,甚至有時候會出現共識機制的鄙視鏈:POW嘲諷POS,POS嘲諷DPOS,POW、POS、DPOS共同嘲諷PBFT。。。
我們的思維大可不必拘泥于此,治理應該是一個高度靈活的東西,在遵守相應的規則和法律的情況下,應該盡可能的靈活越靈活越好。
治理是為項目服務的,項目是滿足真實社會需求的,社會真實需求是復雜多變的,所以治理機制也可以千變萬化,不必拘泥。
不是說別人用算力投票,你就一定要用算力投票;不是說別人玩鎖倉你就一定要玩鎖倉;不是說別人搞節點你就一定要搞節點。你完全可以有自己的方法,你的治理機制不是要跟別人看齊,而是應該高度服務于你的業務和應用場景。
9、總結
a.權力的分散產生治理的問題;
b.所謂治理,就是在權力分散的情況下如何做決策;
c.初始規則很重要,但沒有一項初始規則能夠適應所有場景;
d.治理的焦點,是各方爭奪規則的修改權;
e.所有的治理方案都是在公平與效率之間做選擇;
f.治理最終是人與人之間的博弈;
g.目前治理面臨的核心問題是無法可依,而不是共識機制的選擇;
h.治理不必僵化,治理是為場景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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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簡介:蒙特卡洛,區塊鏈研習社特約作者,巴比特專欄作者。
聲明:本文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區塊鏈研習社立場,亦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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