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剛剛公布的我國《數據安全法》(草案),在頂層設計上設定了國家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共享、監測預警機制。迄今尚難被破解的區塊鏈系統所蘊含的重大數據安全價值,其多個結點參與和非對稱加密算法,為降低數據安全風險與政務信息共享開發,提供多參與方的數據共享模式;不設用戶上限的去中心化共識以及智能合約下商業運用場景的可拓展性,為確保數據安全下的數據利用與信息產業發展,提供了業務兼容性良好的技術解決方案。
其中,運用最為成熟的區塊鏈存證系統,因其迥異于一般數據存儲和數據安全的技術模式,突破了目前基于電子數據相關法律的規制射程,而呈現出自我印證的技治主義特征,即以技術結構中的數據可比對和可追溯性,構造出從前期數據生成到后期數據檢驗的閉環系統。
然而,區塊鏈存證復雜技術的差異性,特別是基于加密和簡化目標所采用的哈希數值轉化方式,及為確立上鏈時間所適用的默克爾樹技術結構,造成了入鏈前電子數據鑒真以及入鏈后原始數據丟失等問題,亟待進行存證技術類型識別與運用場景細分,解決其存證技術實體法評價的合法性以及程序法評價的真實性問題。
共為2020 | Web3基金會中國社區經理Qinwen Wang:關注開發者需求,推動開發工具和生態服務支持:金色財經現場報道,2020年6月21日,由金色財經主辦的共為2020·區塊鏈創新應用論壇在深圳拉開帷幕。Web3基金會中國社區經理Qinwen Wang在《進階?:打通區塊鏈商業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圓桌對話中指出,開發者需要的不僅是一個完善的安全的開發工具,而且要整個生態的技術服務、社區與資金支持。開發者需要什么?最終市場需要的是不是開發者需要的?都需要考慮,我們要為開發者營造一個繁榮的生態環境。[2020/6/21]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互聯網法院的規定中將區塊鏈識別為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技術手段,在很大程度上確立了區塊鏈存證運用的合法性,也指出了基于“真實性證明”的認證方向,成為我國進行前瞻性試驗立法的有益嘗試。上述規定實際上也指明了現有司法所理解的區塊鏈存證,將其運用場景單純設定在了區塊鏈證據保全程序,并將其定位為面向事后救濟的證據性功能裝置。
聲音 | 中國社會科學院劉曉春:區塊鏈存證是互聯網法院構建過程中的亮點:據經濟觀察網消息,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曉春認為,在互聯網法院建構過程當中,區塊鏈存證是經常被提到的一個亮點,比如杭州互聯網判了區塊鏈第一案,確認區塊鏈可以認證效力,也建立了司法區塊鏈的結構。區塊鏈技術在實踐當中有它的機遇和挑戰。電子證據本身容易被篡改的情況,可能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加密性和不可篡改性進行彌補。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各種成本,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減少人工干預,從而更加確保效率和公平。[2018/9/28]
我國三大互聯網法院所設立的天平鏈、司法區塊鏈與網通法鏈即是這種電子存證定位的應用成果,也成為了最為顯見的區塊鏈存證基礎場景。
盡管存證的技術原理不盡相同,但區塊鏈存證技術類型卻有主鏈、私鏈、聯盟鏈與側鏈的分野。其一般以系統是否錨定比特幣為基準進行識別:主鏈即為比特幣系統。側鏈以應用鏈雙向錨定比特幣獲得不可篡改特性,借應用鏈智能合約滿足復雜現實應用設計。私鏈則自建獨立于比特幣的區塊鏈系統,以專用協定滿足特定用途。聯盟鏈則升級了私鏈,將類似司法鑒定中心、公證機構甚至是糾紛解決機構(如法院)作為重要節點,以增強聯盟鏈的公信力。
中國社科院何德旭:利用區塊鏈等技術,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6月1日,“2018中國金融創新論壇”在北京開幕。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何德旭在論壇上表示,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必須加大金融創新的力度,一是服務的方式應該創新,二是服務的技術應該加大創新力度。要將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運用到我們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的過程中,這樣才能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2018/6/2]
因為智能合約的拓展運用,聯盟鏈與側鏈極大豐富了區塊鏈技術的運用場景,其存證本身不但可成為交易的載體,也因此獲得了自我執行的功能。阿里巴巴的區塊鏈音樂技術與柯達公司的圖片版權區塊鏈交易等,就是將區塊鏈所具有的存儲、支付和追蹤盜版等功能進行系統集成。此類區塊鏈系統所產生的電子數據存證,既包含了版權作品內容本身,也能通過預設協議進行交易過程設計與代幣(token)支付,完成相關格式合同締結與履行。
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李楊:比特幣只是一種數字化產品: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楊說:“比特幣在我看來就不是特別符合社會發展需要,比特幣肯定不是幣,它是一種資產,用整個算法創造了一種人為資產,然后人們去炒。”李揚指出,作為貨幣,應當有一些基本特征,比如幣值穩定、和商品流規模的變化一致,而比特幣本身的機制是有限的,是一種技術流系。今后新商業的交易對象增加一些數字化商品,是可以的,但它只是一種數字化產品,就像游戲。[2018/4/8]
這一全新復合型場景,顯然是既有互聯網司法解釋下區塊鏈證據狹小范疇所未能涵蓋的,而需要向合同、金融等復合實體法律體系進行合法性識別。一方面,具有自我執行功能的智能合約,應把合約主體身份和預設內容的合法性,納入格式合同的規制并以此獲得其合法性;另一方面,對于區塊鏈系統工作量機制的代幣,尚須進一步具體化在民法典賦權性規定中,解決代幣作為特殊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以區別于無特征的電子數據,并為其規范運用提供合法性。
中國社科院劉東民:法定數字貨幣近期難以全面、大量的發行:日前,中國社科院國際金融研究室主任劉東民表示:“與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不同,數字貨幣是區別于傳統信用貨幣的一種全新的數字化信用貨幣。數字貨幣有兩類,一類是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另一類是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劉東民同時指出,法定數字貨幣近期難以全面、大量的發行。原因有二:首先,數字貨幣背后所需的區塊鏈等技術還不夠成熟,其次,就算技術上成熟了,也需要逐步進行推廣,進行局部測試和評估。[2018/3/9]
基于密碼學的區塊鏈技術原理,可通過《密碼法》所指向的技術標準和認證機構資質獲得法律意義的轉換,以便進入區塊鏈系統內的電子數據確立真實性。然而,銜接現實生活與代碼空間的區塊鏈運用場景,還需進一步解決外部電子數據入鏈前的法律評價,才能使架設于區塊鏈上的銜接行為獲得法律上的承認與執行,實現從虛擬到“現實生活”的程序性轉換有效性。
以版權領域為例,電子數據入鏈前銜接問題涉及確權數據入鏈與侵權數據入鏈的兩大主要場景。確權入鏈,是指法定權利形成之后通過區塊鏈系統形成確權憑證,這要求相關區塊鏈系統同時具備權利形成要件認定與證據功能確認。其版權入鏈,系權利主體通過相關主體身份確認后,將創作作品上傳到區塊鏈系統并轉換為哈希值上鏈,以獲得平臺出具的含有首發時間與權利信息的權利憑證。侵權入鏈,則依權利人指示,由區塊鏈系統中預設的取證軟件程序,將按固證要求自主獲取相關侵權電子數據,并將該數據轉換為哈希值后再上鏈。平臺存證內容包括了固證“原始”電子數據與存證的區塊鏈密匙,可供后續糾紛解決時進行侵權內容與侵權時間識別。
為此,一種共性的區塊鏈可采性證據基準,需要滿足入鏈前被存證電子證據真實性要求。從確權入鏈來看,其采用了吸納性解決思路,即將待入鏈權利內容與形成時間交付于權利人。判斷此區塊鏈可采性的核心,在于存證權利人與實際權利人的等同證明。這一證明路線,可從代表節點用戶身份的CA證書或存證的主體身份識別上予以簡單證明即可。
從侵權入鏈來看,其采用權利人指示后的自動執行機制,是一種通過“代碼來執行法律”的技治主義邏輯,最大程度避免了人為干預,確保了證據資料的客觀性。針對該區塊鏈存證的可采性證明,為避免另行出具鑒定意見的證明程序繁瑣,由法院在認證時直接在系統調取比對固證信息哈希值與上鏈哈希值,以識別待證事實真偽。
類似的,依托上述司法存證區塊鏈的公證機關、鑒定中心等關鍵節點出具的公證或鑒定信息,也可在傳統的電子證據認證框架下,完成入鏈證據可采性的證明。此外,圍繞入鏈之前應建立證據形成的前端審查機制,探知電子文檔生命周期中形成初期的歸檔節點。
在技治主義語境中,智慧法院建設使得法院一改其兜底后置的謙抑角色,前趨到法律關系形成之初的證據固定參與者。實體面向如互聯網法院主導的司法區塊鏈,對接了微眾銀行等小額金融的自執行機制,通過智能合約實現了對合同履行的代碼化控制,其是一種強勢技治主義的表露;程序面向則是本文所討論的面向糾紛個體的解紛賦能工具,其活化也簡化了當事人自行取證的處理程序,并實際上在技術治理層面激活了法院傳統的職能。
從其本質來看,區塊鏈電子證據存證作為一種用以訴訟證明的工具,而向數據時代的法院賦能,將面臨著解決法院“公證職能化”與“保全前置化”的維度選擇問題。
如依前者,公證職能在大陸法系很多歸于法院,以作紛爭之預防職能,但涉及對法院組織法的審判權能范圍拓展與否的評價,也有擴張與續造的不同解釋。廣義說則可將其區塊鏈存證視為是法院審判職能的合理延伸,以類似與訴前調解接近的邏輯,作為其證據保全職能的擴張。
如依狹義說,則法院應尋求從訴前證據保全的特殊處置進行合法性的續造,即訴前證據保全程序完成后,若當事人未實施起訴,則法院所保全證據仍存有證據效力而不受影響。
保全職能前置則存在著對民訴法訴前保全規定的續造問題,即在法院獲得對當事人案件管轄前,而徑行啟動依當事人申請的“非訴前”證據保全。如不與“不告不理”之原則有所抵牾,則意味著證據保全職能全面地向法院公證職能的回歸。
鑒于我國法院功能確認的憲法屬性以及司法謙抑性,較為合理的賦能路線,應走出法院主導區塊鏈存證的窠臼,循向對區塊鏈存證的證據認證職能進行規范性解釋,以解決上揭或公證或保全的局部正當性的問題。此時,法院將不再作為區塊鏈存證系統的重要節點,而僅擁有在立案后從區塊鏈系統后臺審核驗證涉及存證密匙的權限,也免于《數據安全法》語境下法院區塊鏈存證系統的數據“政務化”,并避免過度卷入存證而致司法中立性喪失之虞。
首先聲明,李笑來先生的今天發的微博內容有很獨到的見解,也有認知的偏差。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如果能理解這個微博的全部內容并且能提出不同的觀點,將會大大增進我們對DeFid的洞察力.
1900/1/1 0:00:00金色周刊是金色財經推出的一檔每周區塊鏈行業總結欄目,內容涵蓋一周重點新聞、行情與合約數據、礦業信息、項目動態、技術進展等全行業動態。本文是其中的產業周刊,帶您一覽本周的區塊鏈產業動態.
1900/1/1 0:00:00近日,隨著DeFi等概念的火爆,加密市場呈現整體上行姿態。比特幣價格也再度上漲,突破12000美元關鍵整數關口,創下年內新高.
1900/1/1 0:00:00平行線程打開了平行鏈范例,降低了共享波卡安全性和連接性的門檻。現在,對于那些可能沒有足夠資金來拍賣專用并行鏈插槽位的項目來說,如果他們需要高吞吐量,那波卡現在更容易訪問并有機會可以成為平行鏈.
1900/1/1 0:00:00近期虛擬幣圈里的朋友,從海內外發來私信詢問:在中國,哪些虛擬幣交易的模式會被當做非法經營罪處理?就這個問題,颯姐做簡要回復,請大家務必注意法律紅線,不要以身試法。 合法模式不多,但有.
1900/1/1 0:00:00來自加密衍生品市場的數據顯示,市值第二的加密貨幣以太坊的價格可漲至500美元。以太坊的價格在過去幾周內持續飆升,目前價格已經達到兩年內的高點,接近44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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