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貨幣是賬戶貨幣。”電子化也好,數字化也罷,關鍵在于,賬戶體系的變化與演進,并不在于貨幣形態或其物理形態的變化。
研討數字貨幣時,“電子貨幣”往往如影隨形,仿佛數字貨幣只是電子貨幣的“升級版”,甚或認定兩者本沒有根本的區別。由此,必須明確,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電子貨幣”,遑論電子貨幣與數字貨幣的混同了。為什么不存在所謂的“電子貨幣”呢?
假設存在“電子貨幣”,那么,誰是電子貨幣的發行者?中央銀行的貨幣發行中沒有所謂的電子貨幣,且現金投放中只是現鈔和硬幣;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發行權,在其運行中,是否提供了新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呢?當然也不存在這種情況。因為,無論是銀行,還是“電子貨幣”的使用者,都無法確切地給出其各自相應時點下的電子貨幣數額,更沒有相應的電子貨幣賬戶或會計科目。也就是說,在相關政策上、法律上,以及財務會計操作上,都不存在所謂的“電子貨幣”;換言之,并不存在同紙幣或硬幣相似地位的“電子貨幣”。即便如此,仍要使用“電子貨幣”這一概念,便不具備任何政策、法律、財務會計上的意義了,由此,也便無所謂學理意義了,······
美國眾議員推出區塊鏈監管確定性法案:金色財經報道,美國眾議院多數黨黨鞭、美國眾議員Tom Emmer推出區塊鏈監管確定性法案,以確保加密領域的開發商和非托管服務提供商不被視為匯款人,并且不受與托管加密貨幣交易所相同級別的監管。
眾議員Emmer解釋稱,從本質上講,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并不容易融入政策制定者過去在制定法規時考慮的框架。長期以來,聯邦監管機構和立法者將區塊鏈生態系統塞進了毫無意義的法定定義中,它應該很簡單,如果你不保管消費者資金,你就不是匯款人。我的法案為區塊鏈社區提供了必要的確認。該法案將幫助美國在加密貨幣領域保持技術領先地位。[2023/3/28 13:30:18]
那么,所謂的“電子貨幣”又從何而言,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舉辦ZKP/Web3黑客馬拉松:金色財經報道,Oasis創始人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計算機科學教授宋曉冬發布推文表示,伯克利正在舉辦ZKP/web3黑客馬拉松,3月1日至5月2日向公眾開放。[2023/3/1 12:35:56]
實質而言,“電子貨幣”指的是“電子支付”,但其也不能覆蓋支付的全流程,嚴格地說,僅指“電子支付指令”而已。具體來說,發出指令后,完成支付還須后臺系統的操作;根本而言,是否完成支付取決于后臺,并非指令發出者。這個后臺系統當然就是商業銀行電算化的賬戶體系。由此而言,所謂的“電子貨幣”只是電子支付操作過程中所發出的而有待完成的“電子支付指令”。顯而易見,電子支付指令完全不是電子形態存在的貨幣,不是可同紙幣、硬幣等相提并論的某種物理形態的貨幣。
彭博社:穆迪正在研究加密穩定幣的評分系統:金色財經報道,彭博社援引一位知情人士的話報道稱,全球評級機構穆迪(Moody’s)正在正在為穩定幣(加密貨幣領域交易量最大的代幣)開發評分系統,知情人士透露,該系統將包括對多達 20 種穩定幣的分析,該分析基于支持它們的儲備證明質量。另一位人士告訴彭博社,該項目還處于起步階段,不會發布官方信用評級。儲備證明通常按月或按季度發布,由第三方審計公司認證。
穆迪發言人拒絕置評,該公司為Coinbase Global Inc.等上市加密貨幣公司提供信用評級,其研究部門發布有關該行業的更廣泛的分析報告。[2023/1/27 11:31:46]
在貨幣支付活動中,人們可以通過紙幣、硬幣,或發出電子支付指令等,來發起或完成支付,但是,并不意味著就存在著相應的貨幣形態。單憑這種樸素而直觀的支付感受,并不能照貓畫虎般幻化出貨幣形態的演進。相對來說,用紙幣或硬幣支付,與刷卡、刷手機相比較而言,似乎后兩者更接近,反正都是看不見、摸不著貨幣的情形下,就完成了支付。那么,既然刷卡的電子支付與刷手機的數字支付之間的個人體驗幾乎差別不大,且刷手機與刷卡是相通的,于是乎,將電子支付與數字支付混淆后,便“順理成章”地將所謂的“電子貨幣”與“數字貨幣”混為一談,越錯越離譜,越描越黑了······
報告:105個國家正在探索央行數字貨幣:金色財經報道,大西洋理事會的地緣經濟中心發布了其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CBDC) 跟蹤的重大更新。根據追蹤數據顯示,占全球 GDP 95% 以上的105個國家正在探索CBDC,50 個國家處于探索的高級階段(開發、試點或啟動),創下新高。此外,追蹤器詳細說明10個國家已全面推出數字貨幣。
在 G20 國家中,有 19 個國家正在探索 CBDC,其中 16 個國家已經處于開發或試點階段。它們包括韓國、日本、印度和俄羅斯。(bitcoin.com)[2022/6/7 4:07:36]
既然沒有所謂的電子貨幣,那么,就不存在將所謂的“電子貨幣”攀比“數字貨幣”來作討論的余地了。但是,進一步來說,貨幣的電子化,與貨幣的數字化,是一回事兒嗎?
既然沒有所謂的“電子貨幣”,就沒有所謂的貨幣電子化的問題;或者說,貨幣電子化的指向并不是造就出電子形態的貨幣,即電子貨幣,而是貨幣支付的電子化。這是貨幣支付功能的提升,并非貨幣形態的演進。
貨幣支付的電子化提升,是如何實現的呢?簡單說,就是將銀行賬戶體系運行的電算化。電算化之前銀行賬戶體系是如何運行的呢?主要來說,就是柜臺操作,通過紙質表格指令來完成相關流程作業。當然,銀行間存在著電傳往來。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創立伊始,銀行機構間的資金往來就有所謂的電傳往來,即Fed-wire。這個體系拓展開來,有了現而今的RTGS系統,即全額、實時的銀行間交易系統。這個系統是不是電子支付系統呢?還不好這樣比擬。該系統僅限于成員銀行機構,并不對非成員銀行、企業或個人開放,更為重要的是,RTGS系統做到了“支付即結算”。
作為銀行支付體系中的電子支付系統,并不是實時支付的,無法做到“支付即結算”。現鈔、硬幣支付即“支付即結算”,數字貨幣是“支付即結算”。作為銀行支付體系中的電子支付系統,并不是實時支付的,無法做到“支付即結算”。電子支付屬于銀行支付,必然經過支付與結算的不同過程。由此,即便從個人支付的角度來看,電子支付與數字支付的差異不明顯,但是,電子支付并不能如數字支付一樣做到“支付即結算”。這也是不能將所謂的“電子貨幣”與“數字貨幣”混為一談的根本原因之一。
“現代貨幣是賬戶貨幣。”電子化也好,數字化也罷,關鍵在于,賬戶體系的變化與演進,并不在于貨幣形態或其物理形態的變化。《人民銀行法》的修訂意見中所稱的“人民幣的數字形態”,并不是貨幣的物理形態從金屬貨幣、紙幣,等進一步的延伸,而是指,貨幣的“非物理形態下的數字形態”。數字人民幣不是任何一種物理形態的貨幣,當然也不是所謂的電子形態。
貨幣賬戶體系的數字化,不是對既有的銀行貨幣賬戶體系作升級改進,而在既有的銀行貨幣賬戶體系之外,建立起“全新”的賬戶體系,其技術依據不是既有的銀行賬戶體系,也不是所謂電算化的賬戶體系,而是全新的網絡數字化的賬戶體系。數字形態的人民幣與既有銀行體系下的人民幣的關系中,最為重要的聯系在于,數字支付與電子支付的關系。不過,兩者關聯關系的研擬與設定,完全不需要借助于“電子貨幣”的概念創造來作“橋接”。
DeFi2.0被討論得越來越多,雖然很多時候討論的其實是不同的項目,以及這些項目圍繞著流動性提出的各不相同的解決方案.
1900/1/1 0:00:001月10日,以社區為中心的NFT交易平臺LooksRare宣布正式上線,向部分OpenSea用戶發放LOOKS空投,此外LooksRare還建立了一系列經濟激勵機制,例如.
1900/1/1 0:00:001月14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依據《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對外發布了《深圳市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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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本文梳理自ColorCapital合伙人cantino.eth在個人社交媒體平臺上發布的觀點,律動BlockBeats對其整理翻譯如下:讀懂智能合約可以讓你更深入地了解項目的受歡迎程度、其所有權.
1900/1/1 0:00:00夜晚,紐約展覽了一大堆猴子。在藝術畫廊的工作正在進行的準備活動中,萬圣人突然聽到了一大堆猴子的叫喊聲。是15個下架飛機的“猿猴”,獲得萬圣夜活動,但他們已經等不及表達內心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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