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資產資管行業概述
目前市場的加密貨幣層出不窮,各個種類的加密貨幣已有幾千余種,由此催生了許多投資加密行業的投資機構,他們投資于加密或區塊鏈初創公司股權、現有加密資產和初始代幣發行,或承諾未來要發行代幣的初創公司。雖然整個行業的規模還比較小,卻存在很多的機會和可能性。目前的主要參與者可以分為三類:
1、傳統風投基金:諸多傳統風投基金都已經在他們的投資組合中添加了區塊鏈和加密資產相關的投資,比如紅杉資本等。傳統機構參與加密行業的主要方法有三種:一是投資于加密專業基金,把注意力放在原來專注的領域的同時實現對加密行業的押注,如此做法不需要改變原有的部門結構,還可以通過投資多個基金分散風險;二是基金內部直接投資區塊鏈項目,透過對加密行業的投資,吸引并掌握關注于加密行業的投資者;第三種方法相比于前兩種就要激進的多,因為前兩種方式會控制對于加密資產的投資比例,一般不會超過所管理資產的20%,此方法會從投資者處籌集單獨的資金,并且該筆資金會僅用于投資加密資產項目。
2、原生加密基金:原生加密基金指的是專門投資加密資產區塊鏈項目而成立的專業機構。加密基金的主要類型是加密對沖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或者是兩者的混合。與傳統機構相比,加密基金存在自己的優勢,其并沒有投資限制,基金管理者可以專注于此領域,為只想投資加密行業的投資者服務。
Ripple CEO:加密貨幣向海外轉移不利于美國的創新:金色財經報道,Ripple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在推特表示,加密貨幣向海外轉移不利于美國的創新。[2023/3/4 12:42:25]
3、其他類型的機構:其他類型的機構包括傳統孵化機構、頭部加密和區塊鏈企業、傳統企業及其下設風投機構以及家族辦公室等,均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嘗試。
針對加密資產和區塊鏈企業的投資活動主要是股權投資和代幣投資,代幣投資是區塊鏈技術帶來的新型的投資方式,根據ChainHillCapital的《全球加密資產投資管理行業報告2020》中的研究數據顯示,在800多個加密基金中,35%只參與股權投資,2%只參與代幣預售與ICO,13%只參與二級市場代幣投資,32%同時參與股權和代幣預售及ICO,10%同時參與代幣的一二級市場,另外10%同時參與股權和代幣的一二級市場。
除此之外,有些加密基金還會參與到代幣網絡的運行當中,參與挖礦、質押等活動促進代幣網絡的早期發展或者獲得投資收益,或者利用其在該領域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為服務團隊提供技術、法務和代幣經濟設計等方面的支持。傳統機構由于監管的因素,所以大多無法直接投資加密資產,通常會通過投機風險基金或者對沖基金之類的合規工具參與加密資產的投資。
人民日報海外版:區塊鏈將為高質量發展蓄勢賦能:7月15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文稱,近日,河北、貴州、湖南、北京、廣州、贛州等多省市發布區塊鏈發展行動規劃,對區塊鏈平臺建設、促進企業“上鏈”方面進行規劃,國內區塊鏈產業正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當前,區塊鏈技術已在司法存證、政務管理、民生服務、食品溯源、供應鏈管理等場景中落地,未來或將在新基建、產業鏈改造、公共服務等領域大展身手,為高質量發展蓄勢賦能。目前,區塊鏈應用仍處于早期、小眾和試運行階段。隨著5G技術落地,市場數據量提升以及技術問題改進,未來有望出現更多應用案例。[2020/7/15]
行政法的域外管轄可能性
原則上,平等者之間無管轄權,一國公法的效力通常僅限于本國管轄領域之內。基于屬地主義,傳統涉外行政強調國家行政機關依據本國法在本國領土內針對涉外人或者組織實施的行為。但是隨著實踐的發展,屬地主義有所突破。涉外行政的國內法域外效力及適用,特指國家行政機關依據法律連接點,針對本國管轄領域外的人、物、行為,在本國域內或者域外適用本國法。廖詩評認為一旦國家通過國內法確認對域外行為的管轄,域外適用及適用就有了國內法依據,本國國內法產生域外效力,與此不同的是,霍政欣認為狹義的國內法的域外效力,是一國權力機關針對本國領域外發生的行為在本國域內使用或執行國內法,不包括國內法的域外適用,因為筆者希望討論在加密資產資管行業行政法域外管轄的可能性,所以采用第一種看法。
公告 | Btuex決定即刻停止運營 日后僅針對海外用戶開放:Btuex永續合約交易平臺發表公告,公告稱,為響應中國政府號召“不得對中國用戶開展數字貨幣交易”政策,Btuex團隊決定即刻停止運營,日后僅針對海外用戶開放,大陸用戶群體全面不再提供產品服務,產品運營方已經布局新的市場發展方向。處理方式包括: 1、公告發出后禁止開倉,限于11月26日23:59前平掉所持倉位,屆時(27日)將會全部強行平倉。2、用戶有效資產限在T+2時間內提出(11月25日至11月27日),屆時(28日)不再處理資產轉移。Btuex運營團隊將會全力協助用戶進行資產轉移。[2019/11/26]
國際法上的四類管轄權包括屬人管轄權、屬地管轄權、保護管轄權以及普遍管轄權。在涉外的經濟貿易領域,中國主要是通過前三種管轄權主張中國法域外效力及適用。在中國現行有效的經濟貿易類法律中,已經存在涉外行政的域外效力與適用的相關內容,主要分為以下兩類:一是中國法相關條款規定了中國行政機關有權針對本國領域之外的人、物、行為,在本國域外適用國內法。例如,《進口藥材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需要,可以對進口藥材的產地、初加工等生產現場實施境外檢查;二是中國法相關條款規定中國行政機關針對本國管轄領域外的人、物、行為,在本國域內適用國內法。例如《證券法》中新增的第2條第4款中規定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按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并追究法律責任。
分析 | BTC突破9000,由海外資金推動:TokenPanda合約時間
新季度合約出現,資金果然按捺不住,開始動作。合約先行,市場放量拉升,一舉突破8300 8600 9000三個壓力,揚眉吐氣。但奇怪的是,usdt出入金價格卻在不斷走低,目前已經將至離岸人民幣水平,反而美金入金usdt出現溢價,匪夷所思,我們只能認為,本輪拉升是由海外資金啟動,具體原因不得而知,最好的情況,就是SEC有新的利好消息提前泄露。操作建議:沒有止盈的多單繼續持有,還是那句話,趨勢形成不會輕易結束。TokenPanda永續基金BTC、ETH、EOS昨日收益分別為-0.08%、0.46%、0.07%。[2019/6/16]
在國內尚沒有與加密資產資管行業具體監管有關的法律出臺,對其的域外監管還無從談起,而在未來是否會存在相應的域外管轄的條款,取決于加密資產資管行業在全球范圍內的負面影響。隨著加密資產規模和范圍的擴大,各個國家已經逐漸意識到這種不受監管的新型資產所潛在的風險,其雖表現為對于金融體系穩定的沖擊,威脅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等方面的穩定運行,但此風險已經超出單一的經濟緯度,其還會對一個國家的金融主權造成威脅,同時需要考慮內外威脅通過金融手段或者金融渠道損害國家利益造成的安全風險,比如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已成為包含緯度和國家利益的綜合性問題,有學者將其界定為對金融安全的影響。一個國家的金融安全是指國家金融體系或者金融主權相對沒有危險和不受威脅,并且國家其他利益免受金融手段或金融渠道所致的危險和威脅,以及這種安全狀態受到持續保障。所以,在未來國家對于加密資產的監管,可能從以下三個緯度進行構建:一是金融體系安全的緯度,涵蓋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等方面的穩定運行;二是金融主權安全的緯度,如貨幣主權、支付主權等不受到外界挑戰和威脅;三是與金融手段相關的其他利益安全,如國家免受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活動的危害。
英國海外領地總理提交百慕大ICO監管草案:據coindesk報道,英國海外領地總理兼財政部長David Burt上周五表示,百慕大的ICO監管已經起步。David Burt向眾議院提供了一份草案概述,稱立法者將采取“基于標準的方法”來監管加密行業,使該島在金融科技領域成為“全球領導者”。他認為,百慕大有機會成為全球首批專門管理ICO的國家之一。擬議的監管框架將為希望在百慕大開展ICO的公司提供法律確定性。該草案將ICO描述為“受限制的商業活動”,并要求發行人在開始運營之前獲得財政部長的同意。百慕大的國家安全部長Wayne Caines將領導此次立法,政府還成立了一個法律和監管工作小組。[2018/3/21]
出于對國家金融主權安全的考慮,國內在對加密資產領域未來的監管中,大概率會規定行政法的域外效力條款,以類似于《證券法》第2條第4款的形式進行規定,即如果相關活動擾亂了境內的市場秩序,損害了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便依照國內法處理和追究法律責任,而具體會以哪一種類型進行規定,則需要考慮國際形象、國家間關系等諸多問題。從我國相關條款的立法總量來看,立法者并沒有在經濟貿易領域積極擴張中國法域外效力及適用,我國總體上對國家法域外效力及適用秉持謹慎態度,因為畢竟國內法域外效力及適用容易引發國家間的管轄沖突和執法沖突。不過,加密資產已不再是某一個國家單獨的問題,在全球治理的背景下,若各國經過共同協商形成國際條約,依然存在國內行政法不僅在本國法域內適用,而且在本國法域外適用的可能性。
刑事犯罪風險
一、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詐騙罪的風險
加密資產資管行業在向投資者籌集資金的過程中,如果存在未經批準,公開宣傳,承諾還本付息,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的行為,符合《刑法》第176條的規定的,將存在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風險;如果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攜款潛逃或者侵吞資金,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刑法》第192條規定的,將存在構成集資詐騙罪的風險;如果存在編造虛假的投資種類或者投資方式,利用被害人投資的沖動,誘使被害人進行投資的行為,符合《刑法》第266條規定的,將存在構成詐騙罪的風險。
二、構成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非法經營罪的風險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管理規定》中存在關于金融業務和金融機構的相關具體規定,雖然該管理規定已經失效,但是其中對于金融業務和金融機構的界定仍然具有參考意義,其第4條規定,金融業務是指存款、貸款、結算、保險、信托、金融租賃、票據貼現、融資擔保、外匯買賣、金融期貨、有價證券代理發行和交易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金融業務;第3條規定,金融機構是指下列在境內依法定程序設立、經營金融業務的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合作銀行、城市或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或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及郵政儲蓄網點;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融資公司、融資中心、金融期貨公司、信用擔保公司、典當行、信用卡公司;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加密資產資管行業從事相關活動,在沒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就存在構成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的風險。與此相對應的,非法經營的風險也隨之而來,如果存在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從事了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情形,或者被認定為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將存在構成《刑法》第225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的風險。
三、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風險
《刑法》第287條之二規定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判處刑罰。部分加密基金已參與到代幣網絡的具體運行或者技術服務等其他具體活動中,如果其所服務的團隊存在違法犯罪行為,且該基金被認定為對他人實施犯罪“明知”,那么大概率會被認定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甚至會被認定為具體犯罪的幫助犯,與其他犯罪人一同進行處罰。
寫在最后
加密資產資管行業因為其特殊性,所以即使身處國外,可能依然存在被行政監管的可能,刑事犯罪的風險更是始終存在。一旦相關行為損害了中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可能不會依據“保護管轄”的雙重犯罪要求去判斷該行為在當地是否違法,因為對于利用在計算機網絡實施的犯罪,“犯罪地”的概念已經進行擴大解釋,可以直接依據“屬地管轄”原則進行處理。所以,加密資產資管行業僅在其當地完成合規工作可能遠遠不夠,在擁有全球客戶的情況下,可能需要完成更多國家的刑事合規工作,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做好風險防范。
以上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上述觀點為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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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底以來,NFT在音樂行業掀起了一場大風暴。隨著疫情讓很多演出擱置,音樂人越發迫切地希望從流媒體服務中賺取更多版稅。隨著需求的增加和新項目的開發,NFT音樂市場正在不斷擴大.
1900/1/1 0:00:00介紹 克服了最困難的技術挑戰之后,我們進入了這項工作的沖刺階段:在兼容EVM的環境中部署智能合約.
1900/1/1 0:00:00Taproot是多年來對比特幣協議最重大的改進,現在有足夠的礦池支持來鎖定激活。根據SpeedyTrial提出的參數,如果在任何一個指定的2周難度調整期挖取的區塊中至少有90%發出支持升級的信號.
1900/1/1 0:00:006月20日消息,自動化法律應用聯盟發布DAO示范法。DAO示范法表示,去中心化自治組織可分為兩大類:注冊的DAO,即根據國家法律組織并在公司注冊處注冊的DAO;未注冊的DAO,即在國家法律規定的.
1900/1/1 0:00:00本文來自decrypt 原文作者:JeffBensonOdaily星球日報譯者|Moni 6月17日凌晨,鮑威爾出現在為期兩天的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會議結束后的新聞發布會上.
1900/1/1 0:00:00過去幾個月來,以太坊核心開發者正在忙于“倫敦”升級,即4月上線的柏林升級之后的下一次升級。雖然激活的時間尚未確定,但是“倫敦”升級中包含的EIP已經確定.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