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肖颯:NFT交易所,中國合規探索》
這篇文章是寫給從事NFT生意的海內外商家,并非掃盲類科普,因此,颯姐不介紹什么是NFT這樣的基礎概念。鑒于行業內對于藝術品投資的法律規制不甚了解,以為藝術品上鏈后可以隨意買賣,可惜,這種認識是錯誤的。近期,我們團隊在協助某官方機構進行評估時,發現了NFT交易實際上受困于國發38號文和國發37號文,非持牌擅自進行權益類交易是違法事件。
針對這一問題,有如下分析試圖尋找解決路徑,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NFT交易市場或者交易所
肖颯:銷售比特幣礦機存在反洗錢、侵權及稅務風險: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銷售比特幣礦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一是反洗錢風險。盡管目前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中沒有規定礦機生產商必須承擔反洗錢義務,但與虛擬幣相關的反洗錢問題始終在監管部門的視線范圍內。二是專利侵權風險。礦機生產商屬于芯片制造業,因此涉及大量專利問題,若明知銷售的比特幣礦機侵犯專利權卻仍然參與銷售,可能會違反《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權利人專利權的侵犯。三是稅務風險。一些礦機廠商在銷售礦機時會接受比特幣支付,可能會引發稅務風險。(證券日報)[2021/3/29 19:24:36]
基于NFT目前集中于知識產權、文化藝術品領域,話題熱,名人騷客紛紛做出嘗試,畫家、歌手、運動員都在打造自己的NFT資產。可以確定的是,生產NFT資產并持有自己的NFT資產是大概率會被中國法律容忍的。邏輯很簡單,并未傷害公眾或不特定人利益,民眾對于自己的資產有處分權,也擁有利用技術加工虛擬資產并持有的權利。問題出在“NFT交易”上,偶發的熟人之間的交易,法律也不會強人所難。但倘若出現“集中競價”“做市”“標準化合約”“權益持有人超過200人”則違反了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交易市場組織者和參與者行為在中國屬于違法。根據颯姐辦理其他文娛交易所的訴訟經驗,類似行為可能會招惹兩條紅線:一是當文化藝術品的公允價值不高,卻炒到天價,甚至有推手操控時,刑法將評價其行為涉嫌詐騙罪;二是當文化產品的權益被等額分份或有期權期貨等交易,則刑法將有可能評價其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
肖颯:幣圈投資人要減少僥幸心理,充分了解投資項目與運作機理: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則從法律的角度指出,當前,不同類型的資金盤模式和套路形式多樣,需拋開表象看實質法律關系。在她看來,不同的資金盤模式,投資人與操盤方處于不同的法律關系之中,進而會面臨不同的法律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財產損失、遭遇詐騙以及傳銷組織活動等。因此,建議幣圈投資人減少僥幸心理,充分了解投資項目與項目運作機理,了解法律常識,及時尋求專業人士幫助等。(北京商報)[2020/6/9]
38號文+37號文
對中國金融創新歷史有研究的讀者,對于十年前各種交易所成風的“盛況”還有印象。彼時,各地雨后春筍般地生長出很多商品交易所、藝術品交易市場、股權交易所和產權交易所,將藝術品、郵幣卡、各類普通商品進行包裝,哄抬價格,誘引金融消費者進場,期間,有很多交易所還出現了專門的“講師隊伍”,給小白客戶講K線、波段、案例,忽悠小白深度套牢。風險積聚到一定程度,2011年38號文《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2012年37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先后出臺,專門清理整頓權益類交易、大宗中遠期交易以及其他標準化合約交易的各類交易場所。其中,對于電子撮合、匿名交易、不得拆分為均等份額發行、標準化合約等進行了排除性規定,違反其一,就應被清理整頓。當年基本上只保留了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交易所,對于新設交易所,還要求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的批準。現實中,取得這兩種批準,堪比蜀道,存世量極少。
聲音 | 肖颯:應用區塊鏈存證必須注意四個方面的問題:金色財經報道,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利用區塊鏈對電子證據進行存證提供了新的思路。但在應用區塊鏈存證的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四方面問題:第一,技術應用必須合法合規。第二,數據必須具有強一致性。第三,應具有便利性。第四,應保證技術的安全性。[2019/12/19]
中國法項下的解決路徑
相對于發幣ICO,NFT的法律容忍度會比較高。目前能夠想到的解決辦法不是到海外持牌也不是把運營團隊挪到新加坡,而是兩種嘗試:一是協議轉讓,但很容易涉嫌“電子撮合”需要細致規劃;二是比較放心大膽的做法:持牌經營,這里的持牌不是交易所牌照,而是類金融牌照。
聲音 | 肖颯:《密碼法》表現了國家對區塊鏈產業的支持態度:金色財經報道,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并非專門為促進和規范區塊鏈行業的密碼技術而產生。只是由于區塊鏈技術中底層技術是加密技術和密碼學,這就使得密碼與區塊鏈具有天然的緊密聯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也將適用于區塊鏈行業,并為區塊鏈產業合規提供新的思路和法律依據。就區塊鏈底層密碼技術技術而言,其主要屬于商用密碼。《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實際上表現了國家對相關產業和以密碼為基礎的區塊鏈產業的支持態度。未來,區塊鏈企業將處于更為健全、有序的營商環境中,其開發的商用密碼將依法受到保護。目前區塊鏈技術與密碼法相關的標準化工作已經展開。可以肯定的是,密碼技術的發展,將推動區塊鏈技術的整體進步和創新。在密碼技術與區塊鏈技術相互促進的過程中,國內和國際相關標準體系及監管框架也將同步建立并完善。[2019/12/19]
從BTC這一幣世界的基石開始,加密資產的金融屬性刻在DNA里,從清結算到Defi,無一不滲透著金融的魅影。NFT也不例外,如果沒有炒作價值,它不名一文。
既然是類金融行為,在中國法律項下最妥當的辦法是持有能夠涵攝業務范圍的牌照。從37號文的啟發,我們發現“拍賣”被排除在違法之外,因此,可以嘗試購買拍賣行控股權或合作等方式,在牌照允許范圍內進行相關業務,如今的拍賣行已經不是影視劇里的精明油膩大叔敲小錘,颯姐觀察過日本二奢類拍賣行,都是在網上集中展示,給一個時間段進行競價,最終由程序自動給出結果,商品也隨即被程序安排郵寄發往全世界各地。
另一個路徑,也是颯姐在二奢行業的玩家經驗,典當行作為地方金融機構,不僅有融資功能,還有將絕當品進行售賣的合法權利。在這個牌照的經營范圍內,如果與NFT的訴求相匹配,也許可以碰撞出不少微創新。由于在牌照范圍內經營,不涉及紅線問題,至于新業務方式可以與監管部門協調溝通,在當下“放管服”的趨勢下,持牌機構的合法微創新是受到普遍鼓勵的。當然,還有一步比較險的棋,那就是協議交易。線下操作比較常見,但在線上頻繁協議交易,突破OTC的頻率,實質上形成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等,就容易被各監管機關誤解,從而滑向違法。
寫在最后
我們支持創新,支持藝術品有新的價值。但從現有情況看,NFT有價無市也許是商業問題;NFT交易所被規制將是法律問題。自怨自艾,不如積極想辦法,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是否能夠滿足NFT交易的需求。
颯姐大膽提出了幾個解決方案,試圖勸朋友們持牌經營,合規經營,而不是每一步都在走鋼絲。當然,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對于藝術品投資的規制可能會趨于放松,但對于金融行為的強監管不會變,對于鑄幣權和金融管理秩序的保護也不會變。在試探中尋找合規邊界,新技術與舊法律也需要對話和妥協。
高性能公鏈Solana生態版圖以肉眼可見的方式開始了極速的擴張,其上層應用場景逐步完善?,和以太坊上已經形成的龐大生態、聚集大量應用和基礎設施相比,Solana生態雖然處于急速發展和前行的狀態.
1900/1/1 0:00:00丹·海爾德是Kraken的業務增長負責人,他最近談到了與“比特幣的超級周期”有關的重要假設。據他估計,該資產的價格可能飆升至100萬美元,但是,當該數字資產達到頂峰后會發生什么,則是完全不同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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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本文試圖回答一個人們關心的問題:比特幣未來的價格能漲多少? 2020年以來,數十年來未曾發生過的疫情正在迅速襲擊全世界。新冠疫情動搖了傳統世界堅定的信念.
1900/1/1 0:00:00Ergo公鏈是用于強大去中心化金融合約的Layer1協議,以10年區塊鏈理論和開發為堅實基礎,可構建高級加密功能和顛覆性全新DeFi功能.
1900/1/1 0:00:00信用卡巨頭萬事達的一項調查顯示,40%的人計劃在明年使用加密貨幣支付。這項調查于5月4日發布,題為“消費者對數字支付的需求迅速增長”,受訪者來自18個國家的超過15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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