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人民法院在線辦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共計36個條文,其中有4個條文與區塊鏈證據適用有關,分別為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現董律師就相關規定做出簡要分析。
一、區塊鏈證據的效力
條文規定:
第十四條當事人提交的證據通過區塊鏈技術存證,并經技術核驗后一致的,推定該證據材料上鏈后未經篡改,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證據的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律師解讀:
該條文為在線辦理案件意見稿對區塊鏈證據效力的原則性規定:即經過"區塊鏈技術存證+技術核驗”,法院可以推定該區塊鏈證據材料為真實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要加快推進區塊鏈等前沿技術與審判執行工作深度融合: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海南調研。周強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領域、新興產業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持續優化科技創新法治環境,同時,要加快推進區塊鏈等前沿技術與審判執行工作深度融合,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不斷提高司法服務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報)[2021/1/4 16:23:24]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證據材料時,一般都會核查證據的三性,也即:真實性、合法性性和關聯性。證據的真實性著重點在于證據本身是真實的,也就是證據在產生時與現狀是一致的,不存在偽造、篡改等情形。在線辦理案件意見稿主要關注點在于證據的真實性,這個從下面幾個規定也可以看出。
Weiss Ratings分析師:ETH 2021年將漲至歷史最高水平:Weiss Ratings分析師Juan Villaverde和Bruce Ng聯合刊文稱,年初至今,以太坊上漲了469%,而比特幣上漲了281%。文章稱,相信ETH將在2021年繼續為投資者帶來更多的收益。原因如下:1.ETH擁有最多的開發人員。2.ETH交易量穩健且不斷增長。3.比特幣可能是加密之王,但以太坊是DeFi女王。4.DeFi熱潮沒有冷卻跡象。5.Polkadot、Cosmos、Cardano和Tezos等潛在競爭對手開始消退。6.沒有其他單個的區塊鏈能為DeFi投資者提供如此廣泛的金融選擇。7.以太坊可能至少被低估了40%。此外,文章預測以太坊是安全的押注,將在2021年收回之前的歷史最高水平(接近1200美元)。[2021/1/1 16:12:05]
對于區塊鏈技術形成證據的確認,我國之前司法解釋也已經有相關規定,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臺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SUSHI幣價突破2.8美金 最高漲幅209.73%:據Gate.io行情顯示,交易對SUSHI/USDT幣價持續上漲,現已突破2.8美元。截至今日10:40,24H最高漲幅達209.73%,當前漲幅76.11%,24H最高價3.500美元,當前報價2.820美元。據悉,Gate.io已于2020年9月1日16:00開通SUSHI交易。行情波動較大,請注意風險控制。[2020/9/7]
同時,在線辦理案件意見稿并非絕對承認區塊鏈技術存證的真實性,如果存在相反證據,也可以將該證據推翻。
二、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
條文內容:
第十五條當事人對區塊鏈存證證據提出異議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存證平臺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于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行情 | 中幣國際站上線HSS 最高漲幅150%:中幣國際站于2月5日20:00上線HSS,并開放HSS/USDT交易對。開盤價0.04 USDT,最高價0.06 USDT,最高漲幅達150%。
HashShare能夠同時實現比特幣挖掘系統和主節點到分散的生態系統。HSS作為主節點參與定位,讓任何人能以基于PoS和power的網絡在沒有任何設備的情況下以最優的方式參與。[2020/2/5]
當事人與存證平臺是否存在利害關系,并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存證平臺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存證技術和過程是否符合《電子數據存證技術規范》關于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動態 | 俄羅斯最高仲裁法院法官敦促將數字貨幣納入民法:據cointelegraph消息,6月4日,據俄羅斯媒體報道,俄羅斯最高仲裁法院的一名法官認為,“數字資產”一詞應該被納入俄羅斯民法。俄羅斯聯邦知識產權法院院長、最高仲裁法院法官Lyudmila Novoselova介紹了該機構制定數字權利立法的計劃。Novoselova表示相信,俄羅斯民法典應該包括數字貨幣的概念,她指出,目前還不了解該行業的基本方面。法官解釋說,與數字資產領域相關的對象需要監管,因為稅收制度和相關業務的總體合法性仍然模糊不清。這位官員還宣布,俄羅斯立法者在實施有關數字資產行業的立法時,應遵循監管風險管理的邏輯,而不是禁止。具體來說,Novoselova還談到了眾籌等其他吸引投資的方式有關的修正案問題。[2019/6/4]
律師解讀:
該規定是區塊鏈證據存疑時人民法院審查區塊鏈證據的四個維度:
第一個維度是關于存證平臺資質要求。即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平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完成了相關登記工作或者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等。這個規定比較詳細的是網信辦于2019年1月10日發布的《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該規定要求基于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的主體履行備案手續。
第二個維度是關于存證平臺的中立性問題。法院會審查當事人于存證平臺是否存在利益競合等情況,存證平臺在取證和存證過程中是否利用技術手段進行了干預。
第三個維度是對存證平臺信息系統的審查。在線辦理案件意見稿要求信息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i這行業標準所要求的清潔性、安全性與可用性。據了解,區塊鏈行業標準目前存在中國區塊鏈技術和產業發展論壇發布的《區塊鏈存在應用指南》等標準,區塊鏈存證國家標準正在進行中。
第四個維度是存證技術和過程的規范適用。區塊鏈存證技術和過程適用《電子數據存證技術規范》,該規范為我國司法部發布的司法行政行業標準,2020年5月29日開始實施,該規范已經把區塊鏈技術列入相關技術實現方式,需要的朋友可以添加董律師微信索取?。在線辦理案件意見稿要求區塊鏈存證技術和過程在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均適用《電子數據存證技術規范》?。
三、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
條文內容:
第十六條當事人提出數據上鏈存證時已不具備真實性,并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區塊鏈存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證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說明上鏈存證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第三方公證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區塊鏈存證證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予確認?。
律師解讀:
最高院在線辦理案件意見稿第15條是對于上鏈證據的審查,目前電子數據在上鏈之后不可篡改的特性已得到各界認可?。然而,在上鏈時,相關數據可能已經存在不真實性?。對此,在線辦理案件意見稿中人民法院的思路是先讓提供證據說明并說明理由,然后根據情況要求提供存證證據一方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儲證據的真實性?,或者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做出?合理說明:
上鏈存證數據的具體來源
上鏈存證數據的生成機制
上鏈存證數據的存儲過程
上鏈存證數據的第三方公證、見證情況
上鏈存證數據的關聯印證數據
從該條款我們可以看出,雖然在線辦理案件意見稿原則上推定認可區塊鏈存證證據的真實性,但也會對相關證據上鏈時以及之前的情況進行審查。并且相關證據經過公證處公證或者律師見證的,會增加證據真實性的認可度?。
四、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
條文內容?:
第十七條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區塊鏈平臺存證相關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托鑒定區塊鏈存證證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律師解讀:
該規定為區塊鏈存證的鑒定補強。鑒于區塊鏈技術具有專業性,一般公眾有可能使用了相關技術存證,但并不清楚相關原理及其運行機制。在當事人對存證技術問題提出意見時,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鑒定或調取其他相關證據核對,以確認是否認可區塊鏈技術存儲證據的真實性。
通過以上四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經過近幾年對區塊鏈存儲證據的不斷認知,最高院已經形成了審查相關案件的基本思路?。這同時也提醒從事區塊鏈存證平臺經營的企業,要及時按照相關規定完善運作流程,以確保存儲證據?增加被法院采納的可能性。
注:本文僅供交流學習使用,非正式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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