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幣圈投資 為何受傷的總是你?
近日,颯姐團隊接到多起幣圈投資引發的糾紛咨詢,由于訴訟標的為虛擬貨幣,無論是提起民事訴訟還是刑事報案都會遇到區別于傳統維權的特殊法律問題。為避免金融科技的老友們踩雷,我們將在本文梳理幣圈投資產生糾紛的原因,以及介紹幣圈投資過程中須注意的一些事項。
幣圈投資風險產生的原因
為何幣圈投資容易產生糾紛,颯姐團隊認為,可以從如下兩個維度進行分析:
其一,幣圈投資缺乏周全的監管環境。不同于二級市場、債券甚至私募基金等相對成熟的資本市場投資類型,除銀發[2013]289號文與2017年的94號文對比特幣等主流虛擬貨幣予以定性并賦予機構反洗錢義務之外,文件一刀切地否定了虛擬貨幣的融資可能與法幣屬性,致使幣圈投資的灰色地帶過多,監管規定涉及的區域過少。
新華社:百倍杠桿!瘋狂的幣圈帶來“暴富”還是“爆倉”?:5月29日晚,新華社發布題為《百倍杠桿!瘋狂的“幣圈”帶來“暴富”還是“爆倉”?》的文章,再次對虛擬貨幣表示關注。這是新華社在兩天內第3次發問虛擬貨幣。
文章表示,讓眾多投資者一夜之間賬面清零的背后,是“幣圈”的期貨合約交易。近年來,除了現貨交易,期貨合約交易逐步成為虛擬貨幣交易的重要衍生品。此類合約具有雙向交易、高杠桿等特征。從表面上看,此類合約可以對沖風險,但更多投資者把其視為“一夜暴富”的工具。因為,加杠桿后,隨著“幣值”漲跌,收益也會成倍變化。虛擬貨幣的交易風險遠不止價格劇烈波動,在交易炒作的背后還常常伴隨著“莊家”操縱市場價格。業內人士表示,虛擬貨幣交易沒有實物依托,價格容易被操縱。尤其是不少“空氣幣”發行技術模糊,發行上限不確定,存在巨量持有者,極易被“莊家”操縱價格。高杠桿下的爆倉,眾多投資者兩手空空血本無歸,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卻在其中穩賺收益。
此前消息,5月28日晚,新華社發布了《1萬臺“礦機”一個月能“吃”4500萬度電!挖的是“幣”還是“坑”?》,就比特幣“挖礦”帶來的巨大能源損耗提出質疑。29日中午,新華社發布《加密貨幣,是金融創新還是“龐氏騙局”?》,再次就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發問。[2021/5/30 22:55:57]
從具體的表現來看,一方面,投資人難以判斷受托方的運營行為是否合乎國內法律規范、是否會受到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缺乏預期的不安定性使得投資人的抗風險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否定的法律評價與缺位的監管現狀致使受托方存在較高的道德風險,挪用代幣的實踐情形并不在少數。
聲音 | 陳偉星:我愿一挑五與人辯論“幣圈是不是騙局”:陳偉星剛剛在微博表示:如果有誰組織,我愿一挑五與人辯論“幣圈是不是騙局”,或者“區塊鏈是不是騙局”,請有公平聲望的做裁判,輸了我就給100萬,贏了給我10個比特幣就行。[2019/6/5]
其二,司法判決尺度不一。從近些年的判決傾向來看,既存在認定吸收代幣違反強制性規定,否定投資合同效力的民事判決,亦存在認可主流虛擬貨幣作為財產性利益并進行偶發交易的民事判決,更是存在將個人的偶發場外OTC認定為非法經營罪的刑事判決。在此環境中,投資人無法確定自身投資行為是否能夠得到法律保護,投資風險自然難以控制。
聲音 | 李大霄:這次資金性質手法兇悍是不是郵圈和幣圈里的人物也殺進股市了: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發微博稱:“今天龍頭券商破天荒地發布個股看空報告,造成自2440點以來首次出現2%以上的下跌,但通常第一次下跌并不會扼殺牛市,大量的踏空資金在虎視眈眈,一點微小的下跌后就會蜂擁而至,只不過可能要改變一下打法了。這次資金性質手法兇悍,是不是郵圈和幣圈里的人物也殺進股市了?”[2019/3/8]
實踐中的訴訟困境
當虛擬貨幣的回款存在阻礙時,投資人通常希望通過民事訴訟或者刑事報案的法律途徑來獲取賠償或補償。但不同于傳統的投資項目,幣圈投資存在固有維權難點,颯姐團隊在此將為各位列舉:
聲音 | 經濟日報:比特幣年內跌80%,“幣圈”持續蒙陰:今日經濟日報發表題為《比特幣年內跌80%,“幣圈”還有泡沫嗎》的文章,文章里指出幣圈的“內戰”客觀上動搖了部分人對市場的信心,監管的不確定性也給虛擬貨幣蒙上一層陰影。當前幣圈存在操縱、欺詐等諸多問題,比特幣價格已經嚴重偏離其本身價值,出現了巨大的泡沫,一遇風吹草動就容易出現暴漲暴跌。比特幣存在泡沫,似乎已是一個無需討論的問題。早前,社交媒體上一張圖片被廣為轉發,圖中顯示比特幣的價格曲線和經典的泡沫曲線驚人地吻合。但有業內人士認為,比特幣大跌,對于區塊鏈行業來說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泡沫過后,或許也意味著真正的“產業區塊鏈”時代即將到來,隨著市場監管的更加完善,未來真實的區塊鏈技術將具備相當廣泛的應用空間。[2018/12/21]
首先,尋求專業的法律幫助存在阻礙。很多有法律需求的投資人在獲取法律咨詢前,還需要向法律專業人士普及幣圈常見名詞與關聯知識,這一情形使得咨詢效率大幅度下降。如普及知識不夠清晰,還可能會造成提供咨詢方的錯誤理解與偏頗答案。
其次,案件取證與舉證較為困難。由于投資標的為虛擬貨幣,其“轉賬”通過錢包地址進行,該等記錄雖然記錄在互聯網上,但查詢渠道卻是通過各大幣圈網站進行。當投資人向司法機關出示交易記錄時,一來網站查詢結果的證據效力相較銀行轉賬記錄有所不足,可能無法達到各類訴訟之證明標準,二來錢包地址的實名信息無法直接體現在查詢結果當中,如何證明收幣方是溝通相對方亦是實踐難點之一。
最后,推進司法機關的工作較為困難。由于虛擬貨幣的交易存在較強的專業性,且圈子不大,特定類型的判例數量匱乏,具體到某一司法機關有相關辦案經驗的干警屈指可數。即便在一線城市,常見訴訟流程的推進都會遇到困難。以訴中保全為例,以操作困難為由拒不出具保全裁定的承辦法官并不在少數,這就需要專業的訴訟代理人在常規化辦案的同時,做好專業知識的普及工作且指明法理基礎與操作方式。
對幣圈投資人的建議
結合近期辦案經驗,颯姐團隊為幣圈投資人提供建議如下:
1.投資標的應為我國民法保護的財產性利益,即主流虛擬貨幣;
2.在所簽訂的投資協議上注明各方錢包地址、微信號、手機號等常用聯絡信息,并將爭議的管轄地盡可能約定至一線城市的法院;
3.保留因投資行為而發生的一切交流底稿,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等;
4.核實代幣受托方的經營情況與償還能力,不要輕信所謂的熟人介紹或小微型項目;
5.向法律專業人士在事前風險評估、事后權利救濟等層面尋求幫助;
6.理性應對已發生的糾紛,在嘗試尋求法律救濟的同時,保留和解的余地。
寫在最后
由于輻射范圍較小,多數幣圈投資項目尚不足以形成群體性事件的雛形。亦因此,投資人在尋求各類法律救濟的過程中通常不會得到地方性政策的傾斜保護,也就是說,如何恰當運用法律技術已成為定紛止爭的關鍵。為維護合法權益,颯姐團隊希望幣圈投資人能夠做到前述事項,為后期可能發生的各類訴訟鋪平道路,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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