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正在考慮對加密貨幣交易的收入征收20%所得稅。
韓國經濟部門最近在討論一項與加密貨幣有關的稅收法案,旨在為加密貨幣建立資本所得稅。在7月13日的討論中,成員表示,加密貨幣所得稅可能會提高到20%。
韓國弘益大學教授:風險管理是加密貨幣市場一大擔憂:韓國弘益大學弘基勛教授接受采訪時表示,資產對沖應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總體波動性低,二是隨著更廣泛市場與基本面走勢不同步,資產對沖必須增值。教授解釋稱,比特幣不符合第一個條件。第二個條件看似成立,但可以解釋為心理因素,而不是比特幣的固有特征。風險管理仍然是加密貨幣市場的一大擔憂。(cryptoslate)[2020/6/15]
加密貨幣可以被視為“商品”
動態 | “韓國政府加密貨幣對策是否違憲”將在幾個月內做出裁定:1月16日,韓國憲法法院對340多名投資者提出“確認韓國政府加密貨幣對策是否違憲”的憲法訴愿審判案件進行公開辯論。就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引入加密貨幣交易實名制等政府緊急對策是否違反憲法的問題,投資方代表律師表示:“因為政府的措施,不能使用現有的虛擬賬戶,所以加密貨幣的交換價值下降,自由創新的財產處理權限受到限制。政府的對策沒有依據《金融實名法》等法律,因此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如果憲法法院認為該事件符合憲法,國民的經濟自由將被金融當局踐踏。” 金融委員會方面的代理人反駁,“假鈔交易如果利用匿名進行交易等犯罪活動,在追蹤等方面可能引發很多副作用。政府和金融機構進行協商制定各種對策,交易實名制度是其中之一。”他解釋,政府的對策并沒有侵犯國民基本權利的可能性,因此必須駁回。雙方進行辯論后,法官們向政府代理人集中提問當時政府采取措施的背景和法律依據等。在此過程中政府方代理人承認政府措施缺乏法律依據。憲法法院計劃以當天公開辯論為基礎,在幾個月內決定違憲與否。若原告主張被接受,因此被判違憲,將推進加密貨幣相關法律制定工作。韓國政府也有可能受到“政府介入市場過于輕率”的批評。(韓國中央時報)[2020/1/17]
現有法律的擬議修正案計劃將加密貨幣歸類為“商品”,而非貨幣。
聲音 | 韓國前副總理金秉準:自由韓國黨正密切關注區塊鏈發展:韓國前副總理、自由韓國黨改革非常對策委員會委員長金秉準近日表示,作為韓國最大的在野黨,自由韓國黨正密切關注區塊鏈的發展。[2018/8/25]
立法者已經確定,虛擬資產可以被視為能通過電子方式進行交易的具有經濟價值的電子證書。但是,如果交易是出于銷售目的,則可以將其視為資產。
韓國一家法院在判決中引用了比特幣(BTC),聲明:“到目前為止,虛擬資產僅被確認為貨幣的一種功能,尚未繳納所得稅,但最近,虛擬資產越來越多地作為具有財產價值的商品進行交易。在考慮各種條件的同時,如確認無形資產具有財產價值,征稅的必要性以及虛擬資產的財產價值也得到確認。”
該條款還指出,對那些不在該國居住的人預扣加密貨幣交易所得稅。
韓國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委員會的數據顯示,平均每天使用加密貨幣進行交易的金額為1.33萬億韓元(11億美元)。此外,2020年1月至5月期間的平均交易額為76.09億韓元(合633萬美元)。
韓國延世大學經濟學家SungTae-yoon警告說,韓國對加密貨幣征收所得稅可能會阻礙該技術新興市場的發展。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XiaofanLiu
本文來自比推bitpush.news,轉載需注明出處。
DeFi已經被證明是加密貨幣的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給幣圈的人們帶來了興奮度和不俗的收益。然而與此同時,它的出現也對安全構成了一定的威脅.
1900/1/1 0:00:00轉自:混沌大學 作者:黃奇帆 所謂數字化平臺,是指大數據、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區塊鏈等一系列數字化技術組成的“數字綜合體”.
1900/1/1 0:00:00一、《深圳特區數據條例》規定數據權2020年7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就《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公開征求意見,其中第四條規定“數據權”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1900/1/1 0:00:00本文來源:彩云區塊鏈,原文作者HugoNguyen,編譯cybtc.com 工作量證明解剖 工作量證明最初是作為針對垃圾郵件的一種解決方案而發明的。直到后來它才被修改用于比特幣.
1900/1/1 0:00:00流動性挖礦并不是一個完全創新的概念,而是基于比特幣的挖礦概念而衍生發展的,顧名思義就是除了正常收益之外,用戶向DeFi市場中的借貸雙方提供系統流動性而獲得的獎勵.
1900/1/1 0:00:00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大機遇,加快發展數字經濟,建設數字中國。在大數據時代,數據已經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更好地發揮數據的作用?在國內缺少數據領域專門立法的情況下,近日,深圳市.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