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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分析 | 銀行態度消極,德國加密貨幣政策“利好”低于預期_A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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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900/1/1 0:00:00

作者:羅滔

2020年1月1日,更新后的《第五項歐洲反洗錢指令》正式將加密服務納入法律保護范圍之內。新法案將為銀行以加密貨幣為中心的運營提供更加高效和廣泛的支持,因此不少人對法案寄予了厚望,認為德國離“加密貨幣天堂”更進一步。

距今,法案已實施近四個月,實施的進程卻并非如立法者預想中的順利,托管申請阻礙重重,“加密貨幣天堂”的愿景能否實現存在諸多未知。

新法案的政策“利好”

加密貨幣被視為“新型金融工具”

根據德國聯邦金融監理總署3月2日的最新指導意見,加密貨幣被定義為“加密價值”,作為一種“新型金融工具”,允許銀行在獲批的前提下提供加密貨幣托管服務,這改變了德國一直以來對加密貨幣相關交易活動的抵制態度。

分析 | 比特幣衍生品交易量激增為現貨交易量的10-18倍:彭博發文稱,隨著比特幣價格波動降低,對于渴望快速致富的人群而言其正在變得乏味。但于此同時,比特幣的衍生品交易則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態勢。根據Skew 和 BitcoinTradeVolume.com的估算,比特幣衍生品日交易量為50億-100億美元,為比特幣現貨交易量的10-18倍。盡管很難從各大交易所得出這兩種交易的確切數字,但在今年年初這兩種交易的交易量基本持平。Skew首席執行官、摩根大通前衍生產品交易員Emmanuel Goh表示:“到目前為止,圍繞該產品(比特幣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用例一直都是投機活動。投資者需要了解潛在的風險。衍生品合約是一個零和游戲,一個人賺的錢是另一個人的損失。”TokenAnalyst聯合創始人Sid Shekhar則表示:“這是利用加密貨幣賺錢的領域,這是有史以來最大的‘賭場’。BitMex目前可能是整個生態系統的中心。其每天從衍生品交易中賺取至少70萬美元的傭金。”(彭博)[2019/10/23]

分析 | HT短期保持5美元附近震蕩 中長線看好:分析師Potter表示,HT目前在通道中軌獲得支撐,成交量大幅萎縮,近期將保持在5美元附近弱勢震蕩,MACD高位死叉后處于粘合態勢,說明短期將延續弱勢整理走勢,上方阻力布林上軌5.2美元,只有放量突破,才能形成新一輪的拉升行情,并有可能再創19年新高,下方支撐4.8美元,目前量能直接有效跌穿的可能性也不大,大趨勢仍處于上升通道內,中長線不破支撐繼續持幣為主。[2019/8/14]

BaFin將金融工具的定義范圍擴大至“所有類型的數字資產“,加密貨幣得以享有和股票、債券等傳統“證券型代幣”同樣的法律服務。仍需注意的是,盡管加密貨幣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但從BaFin對加密貨幣的描述上,加密貨幣與其他數字資產不完全相同,它缺乏德國政府信用的背書,與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資產也具有本質的區別,但并不影響加密貨幣在德國的合法持有以及進行正常的媒介交換活動。

分析 | SEC推遲兩只比特幣ETF的審批并不是一件壞事:據ZYCrypto消息,針對SEC接連推遲兩只比特幣ETF的審批一事,ZYCrypto發文稱這并不是一件壞事。文章表示,一些主要的加密貨幣交易平臺已將傳統資產納入其產品中,允許投資者同時投資高波動性的加密貨幣和更為穩定的主流資產。加密貨幣交易平臺PrimeXBT和傳統投資平臺eToro都提供加密資產、外匯、大宗商品和股票指數等傳統資產的組合。這些平臺充當了加密貨幣與傳統交易之間的橋梁,允許更靈活、更穩健的投資組合設計。隨著這種演變和主流參與的增加,或將影響美國證交會對推出加密ETF是否可行的決定。[2019/5/23]

“加密貨幣是尚未由任何中央銀行發行或公共機構擔保的數字資產形式,且不一定與法律規定的貨幣掛鉤并,但有貨幣或金錢的法律地位,可以接受作為自然人或法人交換的媒介,并可通過電子方式轉移、儲存和交易。”

分析 | BTC無大資金入場:據金色財經數據顯示,BTC過去24小時的活躍地址為419780個,較之前進一步下降,市場熱度再次衰減。BTC全網算力為53.982EH/s,過去24小時提升11.78%;BTC 每THash單日收益為0.2708美元,算力和礦工收益增幅均較大,雖有激發礦工挖礦激情的作用,但另一層面表明市場的萎縮是真切的。另據監測,BTC在推特討論量回到一周前的情況,市場利好利空的消息已全然消化。從鏈上數據來看,昨日單筆轉賬超過3000 BTC的僅有1筆,轉賬額為5000枚BTC,BTC的持幣大戶都開始選擇觀望。從技術角度來講,金色盤面分析師認為,目前BTC在6600到6900美元箱體下部運行,各位投資者需謹慎觀望。[2018/8/27]

加密貨幣托管新要求

加密貨幣托管機構必須在獲得監管機構的許可后,方可在德國為客戶提供加密貨幣托管服務,對于已在德國開展加密貨幣托管服務的機構,其需在2020年3月30日前做好申請準備,并于2020年11月30前申請完畢。

新法案的適用對象不限于德國公司,同樣適用于在德國境內開展業務的外國公司。那些已在歐盟其他國家獲得加密貨幣托管許可的公司,仍需根據德國法申請獲批后,方能在德國境內繼續從事加密貨幣托管業務。

可以看到,新法案為已開展托管業務的機構申請許可預留了充足的準備時間,同時“許可”的不可遷移性提高了外來公司的準入,為規范德國加密貨幣交易市場秩序,提升托管平臺整體信用具有突出意義。政策的放寬為加密業務的發展敞開了大門,吸引了大量平臺的加入,根據當地媒體2月11日報道,BaFin已收到逾40家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加密貨幣托管申請。

意想不到的“內部障礙”

新法案頒布之初,立法者對加密貨幣的發展前景持樂觀態度,但仍有學者指出對新法案的擔憂:

金融專家NielsNauhauser擔心銀行為擴大業務范圍而進行的過度營銷活動,擔心銀行通過各種方式吸引客戶而忽視了投資風險提示,為投資者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德國金融評論員FabioDeMasi也對銀行發出警告,認為銀行的加密貨幣獲利行為不應以犧牲金融消費者的保護為代價。

從當前實踐來看,以上擔憂并沒有對加密平臺的申請活動造成任何影響,與之正相反,據Coindesk4月7日的最新報道,德國銀行拒絕為加密貨幣創業公司開設銀行賬號,銀行的消極態度成為了當局最意想不到的“內部障礙”。

CryptoStorageAG的德國分公司CryptoStorageDeutschland在被大約15家銀行拒絕之后才在當前銀行開設了銀行賬戶,最終獲得德國加密貨幣托管許可證。

可見加密貨幣初創公司的許可申請過程非常曲折,拒絕提供賬戶的銀行則成為了申請鏈條上的首要阻礙。究其原因,是銀行對加密貨幣行業的不了解,而法案又沒有提供足夠明確的規則引導,因此,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的加密貨幣對極力規避風險的德國銀行家而言沒有太多吸引力。

事實上,有學者在早期指出法案在一些規定上留有空白,如法律沒有解釋如何對利用多方計算的加密貨幣托管平臺進行有效監管、沒有明確申請許可的加密貨幣托管平臺是否必須在德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亦沒有對加密貨幣托管平臺的董事施加資質限制。

盡管BaFin于3月初和4月初分別就能夠被視為托管機構的加密公司類型以及申請許可公司需要具備的條件給出了指導意見,但加密貨幣公司在德國銀行的開戶規則仍存在不確定性:

其一,未明確許可申請的程序性要件,且指導意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無法要求申請許可的加密貨幣公司強制遵守;

其二,指導意見未對加密貨幣的托管類型給出詳細解釋,銀行自由裁量存在法律風險;

其三,BaFin當前的監管側重于AML/KYC,監管維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實務中仍存在很多操作風險。

不可否認,新法案讓加密貨幣公司進入德國市場本身是一種進步,托管服務許可證同樣賦予了加密貨幣公司“光明的發展前景”。但制度的缺陷無法忽視,加密貨幣公司申請過程中的現實阻礙也無法規避,德國能否成為加密貨幣公司的首選,還需通過規則的進一步完善化解銀行的“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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