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加密貨幣領域的稅制都是全球矚目的議題,而美國正在這一主題上走在前列。
2019年10月9日,美國國稅局更新了其2014年發布的加密貨幣稅收指南),該指南用于對加密貨幣領域的稅收原則提供指引。同時IRS還上線了一個問答頁面對部分具體問題提供了進一步闡述。
自2014年IRS首次將加密貨幣定義為財產進行征稅以來,IRS的稅收規則幾乎沒有明顯變化。其2014年公布的指南備受詬病),被認為很多標準在加密貨幣領域是不恰當或是模糊不清的。2018年5月,至少有5位美國眾議院議員要求IRS對加密貨幣提出更清晰的監管規則。而本次IRS終于帶來了五年以來對指南的首次更新。
這份新指南中確認或者說借鑒了許多加密貨幣企業和稅務專業人員先前針對2014年指南中模糊之處做出的許多假設。本次更新主要闡釋了以下問題:1、加密貨幣發生分叉或空投情況下的稅收標準;2、明確了成本基礎計算方法;3、加密貨幣轉移時的征稅準則。
一、IRS本次更新的內容主要闡釋了以下問題:
美國機構推薦加密貨幣流動性的舊風險管理原則:金色財經報道,美聯儲理事會、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和貨幣監理署(OCC)發布了一份聲明,提醒銀行在應對與加密貨幣有關的流動性風險時,要應用現有風險管理原則。
該聯合聲明強調了銀行組織與加密資產和相關參與者有關的主要流動性風險。強調的風險涉及存款流入和流出的不可預測的規模和時間。聯邦機構對大規模拋售或購買會對資產的流動性產生負面影響的事件表示擔憂,可能會給投資者帶來損失。(Cointelegraph)[2023/2/25 12:29:22]
1.加密貨幣硬分叉
1.1.如果用戶持有的某種加密貨幣經過硬分叉,用戶收到的因分叉而產生的新加密貨幣將作為收入征稅。
這時,用戶對于新接收的加密貨幣確認的收入將作為這部分加密貨幣的成本基礎。
例如:
用戶在2017年7月持有2.5個BTC,并且由于BTC硬分叉而收到2.5個BCH,則用戶在收到這2.5個BCH時所對應的公允市場價值應被確認為收入。假設當天的BCH交易價格為500美元每個,則確認收入為1,250美元,因此用戶對該筆BCH的成本基礎也為1,250美元。
1inch將為美國市場推出新平臺:金色財經報道,DEX聚合器1inch已開始限制美國的IP地址。盡管該平臺自4月以來已在使用條款中限制美國用戶,但該限制最近才在技術層面上實現。此舉旨在為其在美國推出新產品鋪平道路。1inch Foundation的代表稱,1inch Network正在籌集1.75億美元的B輪融資(此前計劃為7000萬美元)。這些資金的很大一部分將用于開發和發布專為美國市場和全球機構投資者設計的Pro產品,將符合所有監管要求。[2021/9/30 17:16:38]
1.2.如果用戶沒有因發生硬分叉收到新的加密貨幣,則無需就硬分叉事件計算任何應稅收入。
2.加密貨幣軟分叉
加密貨幣軟分叉不會導致產生新的加密貨幣,也就意味著不會產生任何應稅收入。
3.加密貨幣空投
3.1.如果用戶從空投中收到了加密貨幣,則用戶應在收到該空投的加密貨幣之時確認收入。確認的收入金額應采用當時該加密貨幣的公允市場價值予以確定。
美國證交會主席:加密貨幣平臺需要監管才能生存:9月1日消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Gary Gensler警告稱,如果加密貨幣交易平臺不聽從他的呼吁,在美國的監管框架內工作,它們將把自己的生存置于危險之中。Gensler表示,在保護投資者、防范非法活動和維護金融穩定等公共政策需求方面,加密資產與其他資產沒有什么不同。全球的加密貨幣市值約2萬億美元,從其水平和性質來看,如果要在5年或10年后繼續存在,它就必須在公共政策框架內。歸根結底,金融關乎信任。”
詹斯勒此前建議加密交易平臺在SEC注冊,理由是足夠多的加密貨幣符合證券資格,但加密行業并沒有聽從,詹斯勒表示“現在有很多運營中的平臺可以做得更好,但它們卻在請求原諒而不是請求許可。[2021/9/1 22:51:48]
3.2.如果在空投事件發生后沒有收到任何加密貨幣,則無需就空投事件計算任何應稅收入。
4.成本基礎問題
在發布本次新指南之前,納稅人如何為其加密貨幣資產確定成本基礎一直尚未明確。本次,美國國稅局正式闡明了這一主題。
美國消費者一年期通脹預期維持在3.6%的高位:周一公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6月份美國消費者對通貨膨脹的預期依然高企。消費者上月表示,他們預計三年內物價會上漲3.6%,與前月持平。不過,四分之一的受訪者預計通脹率將達到7%,另有四分之一認為上漲1.3%。這是紐約聯儲2013年6月開始此類調查以來最大的落差。紐約聯儲的數據還顯示,同期對未來一年的通脹預期升至4.8%,前月則為4%。(金十)[2021/7/13 0:46:30]
4.1.由納稅人“特定標識”所交易的加密資產作為會計方法。
即:納稅人可以選擇在特定時間出售多少數量和種類加密貨幣,只要納稅人能夠明確識別并證明這些加密貨幣的成本基礎即可。
納稅人為了明確標識一筆加密貨幣,必須包括以下信息
買入每筆加密貨幣的日期和時間;
納稅人的成本基礎以及買入每筆加密貨幣時的公允市場價值;
出售、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每筆加密貨幣的日期和時間;
出售、交易或處置每筆加密機幣時的公允市場價值,以及就每筆加密貨幣所收到的款項或財產價值。
美國SEC主席:近期應慎對中概股進行投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杰伊?克萊頓(Jay Clayton)北京時間4月23日發布言論稱,因為信息披露的問題,他提醒投資者近期在調整倉位時,不要將資金投入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股票。在克萊頓發表上述言論之際,美國鷹派議員和部分前官員正努力說服特朗普政府讓聯邦雇員退休金計劃停止投資中國企業股票。而美國SEC周二亦發布過一個提示性報告稱,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應該“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突出地提出風險,并以具體的方式加以討論”。(財聯社)[2020/4/23]
4.2.如納稅人無法具體識別自己的加密貨幣,則默認為先進先出的會計方法。
5.加密貨幣轉移:不征稅事件
盡管之前文件中已經闡明,但本次新指南重申:若納稅人僅將加密貨幣從一個平臺或從一個錢包轉移到另一個錢包,則無需納稅。
二、除了本次更新的稅收細則,美國對于加密貨幣還有哪些稅收政策?
1.加密貨幣應納稅事件
1.1.將加密貨幣交易成美元等法定貨幣是應稅事件;
1.2.將加密貨幣交易為另一種加密貨幣是應稅事件
1.3.將加密貨幣用于商品和服務是應稅事件
1.4.賺取加密貨幣作為收入是一項應稅事件
2.哪些情形下不視為應稅事件?
2.1.將加密貨幣作為禮物贈與為非應納稅事件
2.2.加密貨幣交易所或錢包之間轉移為非應納稅事件
2.3.用美元購買加密貨幣為非應納稅事件
3.其他值得注意情況
3.1.直接開采加密貨幣,則將引發兩個單獨的應納稅事件。第一個是從用戶開采的加密貨幣所對應的的的美元價值,第二個是用戶出售或交易開采的加密貨幣所產生的資本損益。且,用戶作為業余愛好還是作為企業實體開采加密貨幣,納稅的標準也是不同的。
3.2.如果用戶持有的加密貨幣產生了資本損失而不是收益,那么用戶可以通過申報這些損失來避免相應稅款。
三、在當前法律下,納稅人到底如何計算應稅的“收益”?
1.確定持有資產的成本基礎。
本質上,成本基礎是指,用戶投入多少錢來購買物業。對于加密資產,“成本基礎”包括了“購買價格”以及“與購買加密貨幣相關的所有其他成本”。其他成本通常包括交易費用、手續費、交易所傭金等。具體來說:
成本基礎=/持有量
例,用戶在2017年11月投資100美元購買LTC,買到1.1Litecoin,同時支付了1.50%的交易費。您的費用基礎將按以下方式計算:
則,成本基礎為:/1.1=$92.27每萊特幣
2.從公允市場價值中減去成本基礎
確定資本損益的第二步是僅從加密貨幣的售價中減去成本基礎。銷售價格通常也稱為公允市場價值。
資本收益/虧損=公允市價-成本基礎
例,用戶一個月后售出了一個萊特幣,因為價格翻了一番,達到每枚代幣200美元。這將被視為應稅事件:
則,資本收益為:200–92.27=$107.73
$200是交易時的美元公允市場價值。$92.27是用戶本次的成本基礎,而所對應的$107.73為資本收益,其中的一部分應被用于征稅。
3.如果涉及加密貨幣轉換為加密貨幣的交易場景時,也會觸發應納稅事件,資本收益計算會相對復雜。
例:
用戶購買了價值$100的BTC,即這$100作為成本基礎。這100美元購買了約0.01個BTC。兩個月后,用戶將0.01個BTC比特幣兌換成了0.16個LTC。
這時候,這種加密貨幣到加密貨幣之間交易的資本收益,則完全取決于交易時BTC的公允市場價值。
假設在BTC向LTC交易發生時,0.01個BTC價值160美元,則該0.01比特幣的公允市場價值即為160美元。
則,資本收益:160–100=60.00美元
對于該筆幣幣的交易,所對應的$60為資本收益,其中的一部分應被用于征稅。
四、美國對加密貨幣稅收的發展
關于加密貨幣產生的稅務問題一直是全球性頗具爭議的一個問題。不同于德國、新加坡、葡萄牙、馬耳他、馬來西亞等明確表示加密貨幣不征稅的國家,美國國稅局自2014年便首次發布了稅收指南,并將加密貨幣定義為財產,開始征收所得稅。
過去幾年中,IRS為了能夠大力推動美國加密貨幣的稅收發展,曾經和美國最大的交易所Coinbase對簿公堂,要求其提供用戶個人信息以便于收取稅款。案件最終以IRS勝利作為終點,Coinbase于2018年2月23日正式通知用戶,應IRS要求被迫提供13000名客戶信息,其中包括“納稅人ID、姓名、出生日期、地址及2013-2015年間某些交易額較高客戶的歷史交易記錄”。
2018年7月-8月,美國國稅局向1萬多名美國加密貨幣持有者分別發出6173、6174或6174-A三種信函,要求收件人簽名,證明其遵守美國稅法,并建議他們繳納稅款。
根據美國相關法律,如公民拒絕承擔納稅義務,則將面臨稅務欺詐,美國國稅局可以對其施加多種處罰,包括刑事起訴,監禁五年和最高25萬美元的罰款。
本次,IRS再一次更新了加密貨幣的納稅指導意見,在明確了上文所述的納稅細則之余,無疑也是在傳遞出美國將大力推動加密貨幣納入全面監管的決心和方向。
作者:數字貨幣領域資深法律顧問?王漪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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